烟草与检查制度
‘我们已有太多的检查制度!言论自由——包括广告宣传的自由——乃是我们必须保护的权利。大多数美国人都不支持禁登香烟广告。’——1989年1月刊登的新闻广告,‘以1,500位成年人为对象所作的全美电话民意调查’为根据。但1,500人可以代表‘大多数美国人’吗?
烟草广告商辩称,他们的广告并没有诱人吸烟。这些广告只是决定不同的牌子有多少销量而已。可是,现时女性烟民的增加使这项声称大有商榷余地。但是,烟草广告所操的势力还产生另一项有害影响。
近年来,美国多间烟草公司已着手改善自己形象,方法是收购粮食公司,然后从自己的注册公司名字上除去烟草等字眼。例如,美国烟草公司现已改名为美国布兰兹公司;R.J.雷诺士烟草公司最近变成RJR/纳比斯公司;布朗与威廉森烟草公司改名为布朗与威廉森工业公司。这种改头换面的结果之一是什么?更多的广告压力。怎会如此呢?
甚至从不登烟草广告的杂志也不得不重新考虑是否要刊登一些批评吸烟和烟草制品的文章。诚然,这样行也许不致丧失烟草广告的收入。可是,那些已为烟草业巨子所收购而宣传粮食或其他产品的公司又如何?发表可能对吸烟不利的文章或言论又如何?这形成了一项微妙而近乎潜在的自我检查。
一个令人感兴趣的例子是1983年6月6日的《新闻周刊》。在该期之前和之后几期,曾经刊登过7至10页的香烟广告。但6月6日的《新闻周刊》却以4.3页的篇幅刊载一系列引起争论的文章,题名为‘对吸烟摊牌’。那一期登出多少页香烟广告呢?完全没有。作家怀特声称:‘烟草公司一经获知刊登文章的计划,就要求取消他们的广告。该杂志为了刊登这些文章而损失的广告收入可能达100万美元之巨。’
广告收入乃是杂志和报章的生命线。证据显示编辑们若遇到批评烟草业的文章,也要经过仔细考虑才决定是否予以刊登。一位卫生专栏作家声称:‘例如,我若把吸烟列入促成心脏病的因素之内,那编辑若非把它列在最末便是索性把它删去。’正如俗语说,‘谁出钱就谁作主。’自我检查已成为今日的例行惯事。
饶有趣味的是,《华尔街日报》报道在一段为期六年的时间,有两份以黑人为对象的杂志大登烟草广告,当其时它们没有刊载任何直接论及吸烟与健康关系的文章。只是巧合的吗?显然,宣传烟草制品的杂志自然不能以怨报德,因此他们便蓄意不揭露吸烟的危险。
以上对烟草、吸烟和广告宣传的问题所作的检讨帮助我们看出有好些事正在濒于危险。对烟草种植者说来,他们的生计受到威胁。对烟草业巨子和推销商说来,他们的巨利受到威胁。对政府说来,税收受到影响。对千百万吸烟者说来,他们的健康和生命濒于危险。
你若是个吸烟者或打算开始吸烟,你必须作出选择。正如美国烟草业巨子喜欢提醒你,你有宪法上的权利去吸烟,但请记住,这意味到你也有宪法上的权利去冒死于肺癌、喉癌、心血管疾病、气肿、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参看第9页附栏)和许多其他致死疾病的危险。另一方面,你若想戒烟,你可以怎样行?需要的是什么?动机!
[第12页的图片]
美国卫生局长库普不断警告人提防使用烟草的危险
[鸣谢]
Public Health Service photo
你该知道,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这等人你要躲开。——提摩太后书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