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观点
怎样对待信仰不同的家人?
世上有不同宗教,派别繁多,据估计宗派的数目不下一万。在某个国家,百分之16的成年人曾改信另一宗教。所以,在亲友间难免会因信仰不同而产生纷争,有时大家的关系会变得紧张。因此问题是,要是家人亲友跟基督徒信仰不相同,基督徒该怎样对待他们呢?
血浓于水
例如,父母子女关系密切,血浓于水,圣经对这种骨肉之亲有什么看法?出埃及记20:12吩咐人“要孝敬父母”,这个吩咐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其实,耶稣在马太福音15:4-6谈到这个诫命时,他显然是吩咐业已成年 的子女,必须孝敬父母。
圣经的箴言警告人,切不可藐视父母。箴言23:22劝告我们:“母亲老了,也不可轻看。”箴言19:26也一针见血地提醒人:“恶待父亲、赶走母亲的,是可耻丢脸的儿子。”
上述的经文清楚指出,我们绝不可忽视自己的父母。即使父母不接受我们的信仰,他们仍然是我们的骨肉至亲。至于配偶和其他血亲,这些经文的原则也同样适用。无疑,不论在道义上还是圣经的观点上,基督徒都有义务要爱自己的亲属。
务要平衡合理
诚然,圣经警戒人要提防不良的交往。有时,跟至亲往来,也可能蒙受不利影响。(哥林多前书15:33)以往不少上帝的忠仆也不顾父母反对,挺身维护正义。在这方面,可拉的儿子是其中的表表者。(民数记16:32,33;26:10,11)真正的基督徒绝不该为了取悦人,就在真理上妥协,即使是骨肉之亲,也不该为了讨他们欢心,而罔顾圣经的原则。(使徒行传5:29)
有时可能由于某些缘故,基督徒的父母或至爱亲朋猛烈反对他们的信仰。有些亲属甚至成了真基督教的敌人。如果情况到了这么恶劣的地步,基督徒就不得不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灵性健康。耶稣说:“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谁对父母的感情比对我的感情更深,就配不上我;谁对儿女的感情比对我的感情更深,就配不上我。”(马太福音10:36,37)
可是,基督徒通常很少受到家人这么剧烈的反对,亲属大多只是不同意他们对圣经的见解。圣经勉励基督的门徒要“温和地”待不信的人,也要“深深尊重”他们。(提摩太后书2:25;彼得前书3:15)圣经提出健全的忠告:“主的奴隶不必争辩,倒要对所有人和气”。(提摩太后书2:24)此外,使徒保罗也劝基督徒:“不要诬蔑人,不要好斗。要通情达理,待谁都要温温和和的。”(提多书3:2)
爱护家人,保持联络
彼得前书2:12向基督徒提出劝勉:“你们在列国中,要品行端正,这样,[不信的]……也能亲眼看见你们的好行为,结果在上帝鉴察的日子荣耀上帝。”很多时,亲者虽然不接受我们的宗教信仰,却看见圣经的教训发挥作用,令我们的品格和生活日益改善。不要忘记,许多曾一度对圣经不感兴趣,甚或反对真理的人,都改变初衷。也许经过多年深入观察,有些人看见配偶或子女品行良好,终于都想找出令他们与众不同的真正原因。即使亲属不接受圣经真理,也不该是由于基督徒冷落了他们的缘故。
无可否认,基督徒见证人的环境各不相同。有些人住的地方离父母的居所很远,也许不能常常探望他们。不过,做子女的还是可以写信、打电话,或是用其他方法经常跟父母联络,表示我们的确深爱他们。许多人虽然不是基督徒,都对父母和家人关怀备至,不管这些亲人信什么宗教,仍然常常保持联络。基督徒见证人,不是更该关怀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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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跟父母保持联络,表示你们的确深爱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