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第48本书——加拉太书
执笔者:保罗
写作地方:哥林多或叙利亚的安提阿
成书时间:约公元50-52年
1.加拉太书是写给哪些会众的?它们如何及在何时建立?
保罗在加拉太书1:2表示他的书信是写给加拉太各会众的。看来这包括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地的会众。这些地方位于不同的区域,但全都属于加拉太这罗马行省。使徒行传第13、14章提及保罗和巴拿巴在第一次海外传道旅程途中经过这个地区,结果建立了加拉太的各会众。这些会众由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组成,无疑也包括凯尔特人或高卢人在内。保罗在公元46年左右探访耶路撒冷之后不久,这些会众就成立了。——徒12:25。
2.(甲)保罗在加拉太所作的第二次旅程得到什么成果?但有什么事接踵发生?(乙)当时保罗怎样继续他的旅程?
2 公元49年,保罗和西拉开始保罗的第二次海外传道旅程。他们途经加拉太的区域,结果‘各会众信心越发坚固,人数天天加增’。(徒16:5;15:40,41;16:1,2)可是,接踵而至的是假导师——犹太派的基督徒。他们说服加拉太各会众的一些信徒,相信受割礼和谨守摩西律法是真正基督教所定的必需条件。与此同时,保罗在行程当中经过每西亚,进入马其顿和希腊,最后抵达哥林多。在那儿,保罗花了18个月有多的时间和弟兄共处。后来,他在公元52年离开哥林多,取道以弗所往叙利亚的安提阿去。因此,保罗在同一年已回到他的基地安提阿。——徒16:8,11,12;17:15;18:1,11,18-22。
3.加拉太书在何时何地写成?
3 保罗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写成这封给加拉太人的信呢?无疑他一听闻犹太派基督徒的活动,就马上写这封信。写信的地方可能是哥林多、以弗所或叙利亚的安提阿。公元50-52年,保罗在哥林多逗留了18个月,这封信很可能是在当时写成的,因为消息有充分时间从加拉太传到保罗那里。以弗所则看来不大可能是保罗写成加拉太书的地点,因为保罗在回程时只在当地稍作逗留。然而,此后他在自己的基地叙利亚的安提阿“住了些日子”,看来当时是公元52年的夏季。由于这城和小亚细亚之间的交通便捷,保罗也可能在这个时候于叙利亚的安提阿收到有关犹太派基督徒的报告而致信加拉太人。——徒18:23。
4.关于保罗的使徒职分,加拉太书透露什么?
4 信中描述保罗“作使徒……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父上帝”。这封信也透露保罗生平和使徒职分的许多事实,证明他曾以使徒的身分与耶路撒冷的众使徒和衷共事,甚至行使过使徒的权柄去纠正另一个使徒——彼得。——加1:1,13-24;2:1-14。
5.有些什么事实足以证明加拉太书的真确性,并且表明它是圣经正典的一部分?
5 有什么事实证明加拉太书的真确性,并且表明它是圣经正典的一部分?伊里奈乌斯、亚历山大的克雷芒、德尔图良和奥利金均曾在他们的著作中指名提及加拉太书。再者,下列各重要圣经手抄本都包括加拉太书在内:西奈抄本、亚历山大抄本、梵蒂冈抄本第1209号、厄弗冷叙利亚重叠册式抄本、伯撒册式抄本、切斯特·贝蒂纸莎草纸抄本第2号(P46)。此外,加拉太书与希腊文圣经的其他部分及希伯来文圣经都完全协调一致,加拉太书也常常引用希伯来文圣经。
6.(甲)加拉太书这封信确立了哪两个论点?(乙)这封信的写作有何特别之处?它强调什么?
6 保罗写‘给加拉太的各会众’的信强而有力,一针见血。他在信中证明(1)他是真使徒(犹太派基督徒试图使人怀疑这件事实),(2)称义是凭着对基督耶稣怀具信心,不是凭着遵行律法,故此基督徒不必受割礼。虽然保罗习惯用秘书写下他的书信,他却自己‘亲手写大字’给加拉太人。(6:11)这封信的内容对保罗和加拉太人都极为重要。它强调真正基督徒理应体会他们通过耶稣基督而得享的自由。
加拉太书的内容
7,8.(甲)论到好消息,保罗表明什么?(乙)保罗怎样被确立为未受割礼者的使徒?在和矶法有关的事上,保罗怎样表明他的权威?
7 保罗为自己的使徒职分辩护(1:1-2:14)。问候了加拉太的各会众后,保罗奇怪他们竟然这么快便离开真理,转而信从另一种好消息。他坚决宣布:“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保罗所宣布的好消息不是属人的,也不是人教导他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从前保罗一度热心拥护犹太教,逼迫上帝的会众,但后来上帝借他的非配得仁慈呼召保罗,要保罗把他爱子的好消息向列国宣扬。归信了三年之后,保罗才上耶路撒冷。在使徒之中,他只见过彼得和主的弟弟雅各。虽然犹太的各会众听闻过保罗的事,并且因他而“归荣耀给上帝”,他们却没有和保罗见过面。——1:8,12,24。
8 十四年之后,保罗再次上耶路撒冷,私下解释他所传讲的好消息。保罗的同伴提多虽然是个希腊人,他们却没有要提多受割礼。雅各、矶法、约翰看见主委托保罗传好消息给未受割礼的人(正如彼得受托传好消息给受过割礼的人),他们就向保罗和巴拿巴伸出表示通力合作的右手,叫保罗和巴拿巴往列国的人那里去,他们自己则往受过割礼的人那里去。后来矶法来到安提阿,由于惧怕受过割礼的人,以致没有正确行事,“与福音的真理不合”,保罗就当众责备他。——2:14。
9.基督徒靠什么才能称义?
9 称义是凭着信心,不是因行律法(2:15-3:29)。保罗指出,我们犹太人都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如今他活在与基督的合一之中,并且因信而活,为要遵行上帝的旨意。“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2:16,21。
10.若要得到上帝的祝福,什么是重要因素?因此,律法的目的何在?
10 既然加拉太人因信受圣灵所膏而开始事奉上帝,难道他们真的这样无知,竟相信自己能借着行律法而贯彻始终吗?只有怀着信心听从好消息才真的有用,正如“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现在根据上帝的应许,“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由于基督死在苦刑柱上,他们已获得释放而不再受律法所咒诅。基督是亚伯拉罕的种子,430年以后所制定的律法并没有把关乎种子的应许废掉。既然这样,律法有什么目的呢?“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如今我们却不再在师傅手下,犹太人和希腊人也不再有任何区分,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所有人都已合而为一,“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种子”,《新世》],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3:6,9,24,29。
11.(甲)加拉太人忽略了什么释放?(乙)保罗怎样举例说明基督徒的自由?
11 要在基督的自由里站稳脚步(4:1-6:18)。上帝差他的儿子来释放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叫他们“得着儿子的名分”。(4:5)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回头,再次成为那软弱贫乏的初步事物的奴隶呢?现在加拉太的基督徒仍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因此保罗恐怕自己在他们身上白费了工夫。保罗第一次探访加拉太人时,他们接待保罗,像接待上帝的天使一样。难道如今保罗把真理告诉他们,就成了他们的敌人吗?让那些想在律法之下的人听听律法怎样说好了:亚伯拉罕借两个妇人得了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妇人,使女夏甲,相当于属肉体的以色列国,借着摩西律法之约受耶和华所约束。在这律法之约下所生的儿女都是为奴的。然而,另一个妇人,自主的撒拉,却相当于在上的耶路撒冷,保罗说她‘是自由的,也是我们的母亲’。保罗问道:“经上是怎么说的呢?”圣经说:“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故此“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4:30,31。
12.(甲)如今加拉太人必须凭着什么行事?(乙)保罗提出什么重要的对比?
12 保罗指出,受割礼或不受割礼都没有关系,然而借着爱而实行出来的信心却真正重要。全部律法的目的都由一句话达成了:“爱人如己”。要继续凭着圣灵行事,因为“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至于属肉体的行为,保罗预先提出警告:“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与此截然不同的是,圣灵的果子是没有律法禁止的;他补充说:“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并且除掉自我中心的态度和嫉妒猜忌。——5:14,18,21,25。
13.人可以怎样成全基督的律法?什么才真正要紧?
13 倘若有人一时不察而行差踏错,那些具备属灵资格的人就必须试“用温柔的心”帮助他复原。基督徒若彼此分担重担,就成全了基督的律法;可是,各人要负起自己的担子,证明自己的作为怎样。人种什么,就收什么,或从肉体收败坏,或从圣灵收永生。那些要加拉太人受割礼的人不过是想取悦世人,借此避免受逼迫。受割礼不受割礼并不重要,要紧的是作新的受造物。凡照着这行为准则规规矩矩而行的人,即“上帝的以色列”,都会有和平、慈悲临到他们身上。——6:1,16。
何以有益
14.保罗为监督们立下什么榜样?
14 保罗在致加拉太人的信中透露他怎样从一个猛烈逼迫基督徒的人转变为特派向外邦人传道的使徒,随时为了维护弟兄们的权益而奋斗。(1:13-16,23;5:7-12)保罗以身作则表明监督应当迅速处理难题,运用逻辑和圣经去驳倒错误的想法。——1:6-9;3:1-6。
15.这封信怎样对加拉太的会众有益?它向今日的基督徒提供什么指南?
15 这封信对加拉太的会众十分有益,因为信中清楚确立他们在基督里所享的自由,并且证明歪曲好消息的人是不足信的。信中表明人凭着信心才能称义,割礼已不再是人得救的必需条件了。(2:16;3:8;5:6)除去肉体上的这种分别使犹太人和外邦人得以在一群会众中团结起来。脱离律法并不是要让人放纵肉体的私欲,因为以下的原则仍然生效:‘你必须爱邻人如同爱自己一般。’这仍然是今日基督徒的准则。——5:14。
16.对于希伯来文圣经,我们可以在加拉太书中找到什么强化信心的解释?
16 保罗的书信根据希伯来文圣经提出一些有力的比喻,帮助加拉太人明白教义上的许多要点。这封信在上帝感示之下阐明了以赛亚书54:1-6的意义,指出耶和华的妻子便是“在上的耶路撒冷”。它解释在这出“象征性的戏剧”(《新世》)中,夏甲和撒拉分别代表谁,并且表明承受上帝应许的乃是那些蒙基督释放而获得自由的人,不是那些继续受律法所挟制的人。(加4:21-26;创16:1-4,15;21:1-3,8-13)这封信清楚解释律法的约并没有废掉亚伯拉罕的约,相反,它是附加在亚伯拉罕的约之上的。它也指出这两个约订立的时间相隔了430年,这对于圣经的年代计算十分重要。(加3:17,18,23,24)上帝将这些事件的纪录保全下来乃是要强化今日基督徒的信心。
17.(甲)加拉太书辨明了什么很重要的事?(乙)这本书对王国继承者和那些与之同劳的人提出什么优良劝告?
17 最重要的是,加拉太书无可置疑地表明一切预言者所期待的王国种子是谁。“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就是基督。”因信基督耶稣而得以成为上帝儿子的人也被收纳为这个种子。“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种子],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3:16,29)王国继承者和那些与他们同劳的人都应当听从加拉太书的优良劝告:“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当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5:1;6:9,10。
18.加拉太书最后提出什么有力的警告及劝戒?
18 最后,那些耽于属肉体行为的人受到有力的警告,他们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因此,所有人都应当撇弃一切世俗的污秽和争竞,竭力多结圣灵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5: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