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利赛派
(Pharisees)
公元1世纪犹太教的一个主要派别。有学者认为,“法利赛派”这个名字的字面意思是“分隔开来的人;分离者”,也许是指他们跟礼仪上不洁的事物分隔开来,或者跟外邦人分离。至于这个派别在什么时候形成,则难以确定。犹太历史家约瑟夫斯的著作显示,约翰·海尔卡努斯一世(公元前2世纪下半叶)在位期间,法利赛派已有一定的影响力。约瑟夫斯这样说:“即使他们批评君王或大祭司,群众也会马上认同,可见他们对广大群众操有多大的影响力。”(《犹太古史》第13卷288节[10章5段])
关于法利赛派的信仰或主张,约瑟夫斯也提供了不少细节。他说:“他们相信灵魂不死,认为在地府有赏善罚恶的安排:恶人的灵魂必永远被囚禁,善人的灵魂可以顺利进入新生。”(《犹太古史》第18卷14节[1章3段])“他们认为所有人的灵魂都是不死不灭的,不过惟独善人的灵魂才会以另一躯体复活,恶人的灵魂却永远受折磨。”谈到法利赛派对命运或天意的观念,约瑟夫斯说:“[他们]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是上帝安排的;人行善行恶,虽然主要是自己的选择,但他们的每个行动,始终离不开命运的安排。”(《犹太战记》第2卷162-163节[8章14段])
《希腊语经卷》显示,法利赛派每星期禁食两次,把所得的一切全都交纳十分之一,一丝不苟。(太9:14;可2:18;路5:33;11:42;18:11,12)撒都该派说“没有复活,没有天使”,他们却绝不赞同。(徒23:8)法利赛派为自己的正义而自豪(其实只是自以为义),根本看不起平民百姓。(路18:11,12;约7:47-49)为了显示自己多么正义,他们刻意把护身的经文匣子弄大,把衣服的穗边加宽。(太23:5)他们贪爱钱财(路16:14),专爱首位和尊称,喜欢别人阿谀奉承(太23:6,7;路11:43)。对于律法的诠释和应用,法利赛派的见解非常偏执;由于他们坚要人民按他们的想法和传统去做,结果令律法成了人民的重担。(太23:4)法利赛派的人完全漠视更重大的事,就是公正、慈悲、忠信以及对上帝的爱。(太23:23;路11:41-44)他们为使人归信,出尽法宝,甚至不惜横越海洋陆地。(太23:15)
法利赛派的人屡次批评基督耶稣,比如指责他不守安息日(太12:1,2;可2:23,24;路6:1,2),违犯传统(太15:1,2;可7:1-5),跟收税人和罪人来往等等(太9:11;可2:16;路5:30)。法利赛派显然认为,不按照他们的规定去守律法的人都是不洁的,跟这些人来往就会受到玷污。(路7:36-39)因此,他们看见基督耶稣跟收税人和罪人一起吃饭,就大表不满,议论纷纷。(路15:1,2)耶稣和门徒不按他们的传统洗手,他们就诸多挑剔。(太15:1,2;可7:1-5;路11:37,38)可是,耶稣驳斥了他们的歪理,指责他们因自己的传统,违犯上帝的诫命。(太15:3-11;可7:6-15;路11:39-44)他们不但没有因为基督耶稣在安息日治病而高兴,赞美上帝,反而认定耶稣违犯了安息日而满腔怒火,还密谋要铲除他。(太12:9-14;可3:1-6;路6:7-11;14:1-6)一个盲人在安息日被耶稣治好,法利赛派的人对他说:“这个人[耶稣]不是从上帝那里来的,因为他不守安息日。”(约9:16)
法利赛派的态度清楚显示,他们毫不正义,心里毫不洁净。(太5:20;23:26)跟许多犹太人一样,他们必须悔改才行。(参看太3:7,8;路7:30)只可惜,他们大都宁愿在灵性上继续做瞎眼的人(约9:40),还变本加厉地跟上帝的儿子作对(太21:45,46;约7:32;11:43-53,57)。他们有的诬告耶稣,说他靠邪灵的首领驱逐邪灵(太9:34;12:24),说他的见证不是真的(约8:13);有的出言恐吓(路13:31);有的要耶稣显神迹给他们看(太12:38;16:1;可8:11);有的存心要在他的话里找把柄(太22:15;可12:13;路11:53,54);有的用问题去试探他(太19:3;22:34-36;可10:2;路17:20)。耶稣反问他们:大卫的主怎么同时又是大卫的子孙呢?结果他们哑口无言,再也不敢问耶稣什么了。(太22:41-46)在客西马尼园捉拿耶稣的人中,就有法利赛派的差役。(约18:3-5,12,13)要求彼拉多加紧看守耶稣的坟墓,以免他的尸体被偷去的,也包括法利赛派的人。(太27:62-64)
耶稣基督在地上传道的日子,法利赛派的势力很大,一些有名望的人也因为他们而不敢公开承认耶稣是基督。(约12:42,43)其中一个例子是法利赛派的尼哥德慕,他因为害怕,不敢公开表明自己信从基督。(约3:1,2;7:47-52;19:39)另外,也有一些法利赛派的人态度比较温和,有的后来更归信了基督教。例如法利赛派的迦玛列曾劝人不要干涉基督徒的传道活动(徒5:34-39),大数城的扫罗(即保罗)本来是法利赛派的,后来成了耶稣基督的一个使徒。(徒26:5;腓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