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强奸的悲剧
人可以从经验得益。但是以强奸而言,从别人的经历学得教训无疑比自己成为受害者好得多。有鉴于此,我们叙述以下两个曾实际发生的经验。
当事人是个美貌的少女;她是个大家庭的成员,一家人住在农村地区里。可是,仅与自己的家人作伴却未使她感觉满足。她习以为常地单独出外探访住在邻近的女孩们。
至于她作这些探访的动机,我们并不完全清楚。看来她只是喜欢有多些新的女朋友。可是当地一个青年男子却注意到她。我们不知道她是否在较早时候已认识这男子抑或作了一些引起他的色心的事。可是,有一天他却迫使少女与他发生性关系。
这宗强奸看来并非预谋的,但另一个女孩所遭的强奸却是。一个青年男子迷恋他那同父异母的妹妹。一天他假装生病,请父亲派他的妹妹到他家里为他煮点食物。当他们两人独处时,他便抓住她,不顾妹妹的恳求对她施暴而强奸了她。你们当中有很多人可能以前已读过关于这两宗强奸事件的记载。被强奸的两个女子是雅各的女儿底拿和大卫的女儿他玛。这两件事均记载在圣经里。——创世记34:1-7;撒母耳记下13:1-14。
罪行激增
今日强奸事件正变得越来越常见。一个主要的原因看来非常显然。电视和电影、无线电、报章、杂志和广告都充满了色情和暴力。在城市里和乡村地区——差不多无论你往那里去——性的不道德和暴力均大为流行。人们于是将目睹耳闻的事付诸实行。圣经对洪水以前的世界所作的描述的确十分适合我们的日子:“人在地上罪恶很大……地上满了强暴。”——创世记6:1-5,11;犹大书6,7。
当时的强暴看来也包括强奸在内,正如今日的情形一样。《世界书本百科全书》指出,“在美国,强奸增加的速率比其他任何暴力罪行更快。据官方估计,实际发生的强奸事件数目至少相当于报案数目的四倍。”既然报案的强奸事件大约每年有七万宗,实际的数字便很可能超过二十五万宗了。这意味到在美国每两分钟便有一宗强奸事件发生!
可是有些强迫发生的性行为甚至通常没有被人列为强奸。关于这点,罗得岛大学的社会学家李察·基列士(Richard Gelles)评论说:“在一宗丈夫殴打妻子的婚姻中,我无法想象丈夫对妻子的施暴不有时包括强迫的性行为在内。每年可能有四十万宗发生于夫妇间的强奸事件;但是你若把借恐吓——恐吓使用暴力——而施行的强奸包括在内,这个数字可能高达两百万宗。”但更可悲的是对青年人——时常仅是儿童——所犯的性罪行的激增。每年均有数以万计的受害者。巴尔特·狄灵(Bart Delin)在最近出版的《色情犯》一书中写道:“据估计每六个女孩中便有一个受到非礼。”
雅各的女儿底拿被人强奸时看来只是十余岁。为什么圣经要报道这宗悲惨的罪行呢?使徒保罗提出答案说:“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罗马书15:4;哥林多前书10:11。
我们从这些圣经记载可以学得什么教训呢?
学会谨慎行事
底拿并没有谨慎行事。圣经说她“出去要见那地的女子们”。(创世记34:1)迦南的居民道德十分堕落,看来卖淫相当普遍。(创世记34:31;38:21)底拿显然不应当独自在他们当中。很可能她的父母曾警告她不要与当地的女子来往。他们若曾如此行,她却没有听从父母的劝告,结果自讨苦吃。
类似地,今日许多青年女子由于不必要地将自己置于危险的情况中而受到强奸。在美国俄勒冈州的茂特努马郡,据报每日均有一个人被强奸,而被强奸的人当中有超过半数是搭便车的少女!
许多男子怀着猎艳的企图找寻女子与他们发生性关系,他们假设搭便车的女子在事实上等于毛遂自荐;这已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看法。例如美国加州一位法官在解释为何他将一宗强奸案件的判决推翻时写道:“处于被告地位的男子相信女子[搭便车者]愿意与人发生性关系并非不合理的想法。”这也许看来是一种冷酷和错误的看法,但却足以说明今日世界中的冷酷现实。
虽然男子在任何情况之下均无权强迫女子与之发生性关系,女子却需要留意男子对她们的行动怀有什么看法。奸污底拿的首领之子可能以为,既然底拿独自出外,她必定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他可能认为底拿并非仅是要探视女朋友而是特别想见他。因此他可能相信底拿其实想与他发生苟且关系。
在今日表现谨慎
今日女子甚至更需要避免一些可能被男子误以为对他们提出挑逗的行为。对强奸问题作过深入研究和曾在许多地方对此问题发表演说的弗德列·史特拉斯加(Frederic Straska)评论说:
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下所做的事若可能使别人相信她们曾与人或正与人发生性行为,她们便间接对男子提出挑逗了。我所说的主要是在公众场所表现的亲密行动而言,但也有其他的事可能予人这种印象。
“目下有许多青年男女未经结婚便同居,这无疑是他们个人的私事。但四周却可能有些男子怀有不同的想法。这些男子认为,一个女子若未与人结婚便愿意与男子同居和显然与之发生苟且关系,这个女子便一定是个人尽可夫的荡妇了。”
因为你尊重上帝的道德律法,你无疑永不会同意与一个并非你配偶的男子发生性关系。可是其他的行为却可能使别人以为你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例如,你若光顾一些道德有问题的女子所光顾的酒吧或的士高(狄斯可),男子便自然认为你也是那种女人了。
此外,穿着暴露、性感的衣服也可以对男子有挑逗作用。在这方面,圣经提出一些十分适当的宝贵劝告。圣经劝女子要“廉耻自律,服饰端庄。”——提摩太前书2:9,《当代圣经》。
与异性约会
在与异性约会方面,表现谨慎尤其重要。有很大百分比的强奸案件,有些人说甚至大部分的强奸案件,均在这种场合发生。为什么呢?
首先,因为女子可能与一个对圣经的道德标准并不尊重的男子约会。她可能以为,既然男子参加宗教集会,他必定为人忠实可靠。但这件事本身并不足以保证一个男子相信或实践圣经的教训。甚至在第一世纪的基督徒组织中也有些人怀有不良的动机。使徒彼得论及这些人说:“他们满眼淫色,……引诱心志不坚固的人。”(彼得后书2:14,《新译》)因此,在与一个青年男子出外同游之前就必须先决定他真正动机如何;这样行是十分重要的事。
除此之外,许多人将约会视作一种游戏而非用来熟识一个未来配偶的方法。但是女子若同意与男子前往一个僻静的地方,也许与之接吻或爱抚,便时常会有什么事发生呢?在今日这个不道德的社会中,许多男子将这种初步的性爱视作发生性关系的“诺言”,而他们会强迫女子实现“诺言”。即使青年男子本来打算循规蹈矩,但是接吻和爱抚所引起的情欲却可能压倒他的良好意图,以致他强要女子就范。
在这种情形之下,女子的感觉又如何呢?你若是个青年女子,而你容许自己与一个你所喜欢的青年男子陷入这样的一种情况中,那又如何呢?这可能引起像研究强奸问题的专家史特拉斯加所描述的以下难题:“你也许不但要挣扎抗拒对方,同时也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你可能很难决定究竟事情是否真正是强奸。你可能想安慰自己的良心而告诉自己你受到对方的强暴。”
不要以为你能够把与异性约会当作游戏或在其他方面使自己陷于危险的情况中而不自食其果。屡见不鲜地,许多青年女子,包括基督徒小组的成员在内,以为她们能够处理这种情势,但结果却大为吃亏。因此要明智一点。要谨慎小心。要从圣经的教训得益而尽力避免一些可能将你牵涉在苟且的性关系中的情势。
要机警
也要从他玛的不幸经历学得教训。这个青年女子被她那同父异母的兄长暗嫩诱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将她奸污了。这件事足以说明女子需要保持机警,留意别人对你所怀的态度和感觉。他玛若在较早时候察觉到暗嫩对她的迷恋,她就也许不致中计了。
当然,女子无法预见所有的可能性。例如有一次一个青年女子到她的女朋友家里渡周末。早上当她仍然在床上时,她的女朋友和后者的母亲出外购物而将她留下来在屋里与女友的父亲独处。后来他走进房内,坐在她的床边。当后者表示要与她亲热时,她大感震惊,以致没有作出什么抵抗。
可是,这个青年女子本可以怎样行呢?你若是个女子,若有人想试图奸污你,你可以怎样行呢?有些事是女子可以行的。a
最佳和最适当的途径
最重要的是,女子绝不应当对恐吓屈膝。反之她应当从一开始就使对方知道她在任何情况之下均不会就范。多伦多《星报》的代表在调查过美国和加拿大的若干个强奸危机中心之后提出这个共同的主题:
“在受色狼侵袭时,最紧要的关头是第一分钟。在这个时刻,女子若不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均竭力抵抗,她避免受奸污的机会就变得越来越少了。”
克利夫兰的强奸危机中心解释说:
“色狼首先留意他的受害者可能怀有什么态度。他并不想招惹麻烦;反之他想恐吓女子沉默地就范。女子看来越害怕,她就越容易受奸污。她容许事情拖下去越久,她的处境就越困难。”
因此上述的青年女子本应当立即以坚决的态度抵抗强奸的威胁而非手足无措。她也许可以说一段与此类似的话:“你认为这件事若发生在你自己的女儿身上,你会有什么感想呢?你知道,有些人认为你的女儿和我看来很相似。”
即使这个方法未能制止对方的侵袭,她若从一开始便表明自己是个不会轻易就范的人,她无疑就可以避免受奸污了。苏珊·布朗米勒(Susan Brownmiller), 强奸问题的一位领导发言人,解释说:
“色狼在向受害者下手得逞之后便越大胆。情形的确是这样。在大部分的事例上,侵袭者在开始时并不像受害者所以为的那么安全。但他若发觉他已将受害者完全吓倒,他便会感觉更自信。”
早在1974年三月,英文《儆醒!》杂志描述一个持枪的男子怎样在一间旅店的房间里挟持两个耶和华见证人。当他伸手想拉开一个女子的衬衣的拉链时,她喊道:“不行!不行!这样不行!”她告诉那男子,他若侵犯她,她便会高声大叫;他会从未听过别人这么大声喊叫。她解释说,她若不竭力抵抗,她就会破坏她与耶和华上帝及基督徒组织的关系了。(可参阅申命记22:22-29。)她坚决地提出要求:“不要碰我或走近我,”这使色狼不敢再向她下手。
这个女子所做的事按照圣经说来是正当的,其实也是最好的方法。基督徒女子有义务要抵抗,因为事情牵涉到她对上帝的律法——“你们要逃避淫行”——的顺从。(哥林多前书6:18)她绝不应当俯首贴耳地受人强暴。
关于避免强奸,女子可以从圣经时代及生活在今日的人的经历获得很多教训。既然在世上有些地方强奸是增加得最快的罪行,女子考虑一下她们可以怎样抗拒色狼的侵袭无疑是明智之举。
[脚注]
a 1980年七月八日的英文《儆醒!》对这个问题作了较详细的讨论。
[第3页的图片]
底拿与一些并不事奉上帝的人为友
[第4页的图片]
他玛受到污辱,被她那同父异母的兄长暗嫩所强奸
[第5页的图片]
搭便车可能十分危险
[第7页的图片]
女子应当从一开始就坚决抵抗色狼的侵袭,若有必要便高声喊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