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使徒保罗是基督徒治理机构的成员吗?
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保罗是第一世纪基督徒治理机构的成员。
关于早期的治理机构是由什么人所构成,圣经仅提供有限的细节,大部分的资料载于使徒行传第15章。该项记载显示在公元49年,治理机构的成员包括“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这些人是谁呢?——使徒行传15:2,4,6。
当时治理机构聚集讨论归信基督教的外邦信徒应否遵守摩西律法,包括割礼在内,会议由耶稣同母异父的弟弟雅各担任主席。使徒彼得参与这项讨论。记载提及犹大(称为巴撒巴)和西拉“在弟兄中是作首领的”,但并没有明确表示他们是治理机构的成员。(使徒行传15:7,13,22)问题是,圣经并没有把治理机构成员的名字完全列明出来。有些人认为保罗也许并不是治理机构的成员,因为他是个周游的海外传道员,而且是他把叙利亚安提阿小组的争论交给耶路撒冷的治理机构去处理的。
无疑保罗并非与耶稣同行的“十二”使徒之一,因为马提亚被拣选去取代加略人犹大。a但显然身为治理机构成员的门徒雅各也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使徒行传6:2;1:15-26)再者,耶稣曾向保罗显现,特别指派他作“蒙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面前宣扬基督的名”。因此,保罗“作使徒……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和]上帝。”他自称为“外邦人的使徒”。——使徒行传9:3-6,15;加拉太书1:1;罗马书11:13;哥林多前书9:1;15:7,8。
为了进一步表明保罗是指挥各小组的“使徒和长老”之一,请想想他凭着上帝的能力所成就的事。保罗写了基督教希腊文圣经中14本书。彼得把他“亲爱的兄弟保罗”所写的各书视为与“别的经书”同等。(彼得后书3:15,16)保罗在宣扬基督教方面显然居于领导地位,同时他也对各小组提出很多指导。保罗在上帝感示之下所写的信表明他有时亲自解决争端。在早期交通缓慢的日子,只身在外远离中央组织的治理机构成员采取这样的行动乃是意料中的事。(哥林多前书5:11-13;7:10,17)但在其他时候,保罗把事件提交给治理机构的全部成员去处理,正如使徒行传第15章的记载所描述一般。
“上帝的仆人,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写给提多的信说:“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提多书1:1,5)因此,保罗从事周游探访时无疑代表中央的治理机构发言。——使徒行传16:4,5。
因此,即使保罗从基督所接获的委派需要他四处周游,以致他有时错过中央治理机构所举行的会议,他受上帝和基督重用的程度却表明他是治理机构的成员。
[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