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基督徒男子若要在会众里获推荐为服事仆人,有没有什么最低的年龄限度。
没有,圣经并没有为此定下最低的年龄限度。
在古代的以色列,上帝曾在若干事例上明确定出年龄的要求。男子必须年届20岁才能当兵;人不会把少年人派到战场上去,正如今日各地的情形一般。利未人服务的年龄也有规定。在会幕里办事的哥辖人从三十岁起服务直到五十岁。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规定?这项限制是与‘在会幕里做抬物之工’有关的。(民数记4:3,47)看来利未人在25岁时可以着手做些较轻省的工作,他们要到30岁才能参与较粗重的工作及负起较重要的职责诸如拆卸、拖运及竖立会幕等。(民数记8:24-26)后来,利未人无须在圣殿里做这些吃力的工作,于是他们遂在20岁开始办事。——历代志上23:24。
耶和华停止任用血统上的以色列而开始任用属灵的以色列时,他有没有为基督徒会众中的服事仆人(执事)厘定最低的年龄限度呢?
根据较后世纪的记录,人也许认为是这样。在罗马天主教会里,执事就是‘受任命的服事者,在教会设立的神圣等级制度下,职位仅次于神父’。宾厄姆(Bingham)所著的《基督教会的古代制度》(Antiquitie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一书说:‘主教和司祭[长老]……通常不会在三十岁之前获任命;但执事却可以在二十五岁(但并不是之前)获任命。这是民法和教会法两者所厘定的……。教会有史以来绝少碰见有人在二十五岁之前受任命的例子。’
那么,圣经所载有关服事仆人的资格又如何?圣经唯独在提摩太前书3:8-10,12,13(《新世》)有这样的论述:‘照样,服事仆人也应当庄重,不一口两舌,不嗜酒,不贪不义之财,凭着清白的良心持守信仰的神圣秘密。此外,这些人要先受考验,看看是否适合,若没有可责之处,然后才让他们作仆人。服事仆人只可作一个妻子的丈夫,以优良的方式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以优良的方式服事的男子正为自己赢得优良的地位,从而能够在与基督耶稣有关的信仰方面放胆发言。’
我们可以从这节经文看出,圣经并没有明文规定委任服事仆人的最低年龄限度。因此,长老开会商讨会众中各男子的资格时,他们可以记住,圣经并没有明确规定基督徒男子必须达到20、25或30岁才能受到推荐及作出服务。圣经将持有这项职务的人称为“服事的男子”,我们无疑很难期望这样的人是个少年或青少年。证据之一是,圣经说这些服事仆人也许是已婚及有儿女的人。
除此之外,获推荐为服事仆人的人应当‘先受考验,看看是否适合’,他们必须提供证据表明自己具有责任感。这绝不是说他们会有一段试用期。反之,他们必须在一段合理的时期内(至少受了浸已一年)显明基督徒的成熟,甘心乐意料理所接获的委派,且胜任愉快。一个为人谦卑、态度‘庄重’的青年若显明了这些品质,同时符合别的资格,即使他尚未达到20岁,长老也可以推荐委任他。其他的男子也许在较大的年纪才清楚显明他们具备资格,能够“以优良的方式服事,同时为自己赢得优良的地位而放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