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注
e J.F.卢述福在1909年5月获准成为美国最高法院律师团的成员;直至他在1942年去世,他一直保持这项资格。由此可见,社方主管人员所受的乃是冤屈的监禁,他们绝不是罪犯。从1939年至1942年,在提交最高法院的14宗案件中,J.F.卢述福是辩护律师之一。在称为“施奈德对新泽西州”(1939年)及“迈纳斯维尔学区对戈比蒂斯”(1940年)的案件中,卢述福亲自在最高法院提出口头的辩词。此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联邦监狱局的主任允准在1918-19年被冤屈监禁的A.H.麦克米伦定期探访美国的联邦监狱,以便照顾由于严守基督徒的中立而被判入狱的青年男子的属灵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