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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a 在圣经时代,像今日一样,有些人识字,有些人则不识,但是识字的能力可能比许多人所想象的普遍得多。(可参阅以赛亚书29:11,12。)事实上,《犹太宗教百科全书》说:“在古代以色列国中,识字的能力看来相当普遍。”

上帝吩咐人将他的命令写在门柱上及系在手上——人若不识字,这样行就不会有很大价值了。(申命记6:8,9;27:8)国王要自己抄录一份律法和每天诵读。(申命记17:15,18,19)疏割的一个青年男子将城中长老的名字写下来。——士师记8:14。

写读的能力并非仅限于受过教育的阶级才具有。詹姆士·D·马丁在士师记一书的注释中写道,“关于以字母写成的文字,最早的证据之一乃是奴隶们在西乃矿场洞穴的壁上所刻的字。”阿摩司是个卑微的牧人,弥迦是来自摩利沙村的一个农村先知。(阿摩司书1:1;弥迦书1:1)可是两者均写成圣经里的一本书。

伪经麦额比前书,很可能在公元前第二世纪的后叶写成,表示当时的人在家里置有律法的抄本。(麦额比前书1:55-57)犹太历史家约西佛斯在第一世纪表达他的见解,认为律法吩咐儿童“要受到教导学会识字,并且要认识律法及他们祖先的事迹。”——《答亚比安》,第二册,375页(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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