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隐与他的妻子
该隐从何处获得妻子?从另一族人类吗?他们是在何时结婚的?他们的关系是乱伦吗?
所有圣经读者均熟知,该隐是第一个诞生在地上的人。他是上帝所直接创造的亚当和夏娃的长子。——创世记4:1。
圣经的记载报导亚当和夏娃被造,以及后来犯罪。(创世记2:7,21,22;3:1-6)它描述上帝将他们判处死刑及他们被逐出伊甸园的经过。(创世记3:14-19)然而,上帝却告诉夏娃她会生儿育女。——创世记3:16。
亚伯是亚当夏娃的次子。(创世记4:2)圣经在这项早期记录方面十分简略,但却提供了我们所需知道的一切。资料告诉我们这两个儿子长大成人而各有自己的职业。该隐选择了所有行业中最古老的——耕种——而亚伯则成为牧羊人。这暗示经过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
圣经的记载透露:“过了若干时间之后,”有一日二人将祭物献给上帝以求取悦他。(创世记4:3,4,《新世》)我们也留意到当塞特,圣经指名提及的第三个儿子,出生时,他母亲夏娃视他为代替亚伯的儿子。(创世记4:25)塞特出生时亚当已130岁。
这显示很可能当时亚当已经有若干其他儿女。虽然圣经没有提及亚当女儿的名字,这其实并无疑难之处,因为圣经根本很少提及女儿的出生,而且仅偶尔在家谱上列出女儿的名字,但圣经却实际告诉我们,在总括亚当的一生时说:“[他]生儿养女(众数)。”——创世记5:4,5。
当时地上并没别的人类种族——在亚当之前没有任何人类家庭,也没有另一种起源的人类家庭存在,虽然有些人在试图解答关于该隐之妻的来源时作出如此的臆测。亚当所说的话及夏娃的名字本身证明这种说法是无法成立的。因圣经说:“[在上帝对人判处惩罚之后]亚当给他的妻子起名叫夏娃[意即“活着”],因为他是众生之母。”——创世记3:20。
因此,必然的结论是,该隐娶了他的一个妹子为妻。
全人类来自一个起源
圣经在使徒行传17:26说,“[上帝]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圣经研究者均一致承认,这是受事实所支持的。约翰·彼得·兰塞的《圣经评注》a在对圣经所作的分析及解释中考虑到许多学者的意见,这本书在第191页说:
“圣经绝没有论及亚当之前的人,……也没有谈及各种野蛮的原始民族。这不仅从创世记第一及第二章可见,也从整部圣典首尾一贯的推断及主张足以见之;例如,马太福音十九章四节;使徒行传十七章二十六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七节。……人类之共同起源与全人类因亚当而堕落犯罪的教义,以及全人类因基督而得赎的教义,是完全一致的。……最伟大的博物学家们大多数均声明他们反对人类有不同起源之说……各民族均可以互相通婚而产生后裔,乃是表明人有共同起源的最有力证据之一。……土生土长的学说[即生物(在这事例上是人类)在其被发现之处形成或生长]未[能]否认各种类别的人的起源均指向在亚洲地方的一个共同家乡。”
这番关乎人类共同起源(即所有人类都是一个族类,被造成一种而非分别地被造或分别地产生成为各“原始”的部落或国家)的主张与圣经的说法完全一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以及,“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然而造物主却作了安排借着无数不同的遗传组合,使人类产生变化无穷,多采多姿的不同种族。——罗马书5:12;哥林多前书15:22。
因此,亚当乃是全人类的祖先。为了同样理由,基督可以称为“末后的亚当”,因他曾是世上一个完美的人,而他现在能够成为亚当后裔中一切对他的赎价怀具信心的人之父。(哥林多前书15:45)倘若地上的男女原本来自几个不同的祖先,则凭着一个人(耶稣基督)的死亡便无法提供一项足够的赎价了。——申命记19:21;马太福音20:28。
有些圣经读者,尤其是那些阅读古文英语读本的,认为该隐在挪得之地(意即逃亡)获得妻子。根据公元1611年版的英文《钦定本》或《英王雅各译本》,创世记4:16,17说:“该隐离开主的面前,去住在伊甸园东边挪得之地。该隐与妻子同房(英文knew)她怀了孕,生了以诺。”
读者可能从这节经文以为该隐去到挪得之地(意即“逃亡”),然后在那里首次邂逅或“认识”他的妻子。但该隐其实携同妻子前往,因为在较古老的英语中,“knew”这个字的意思是交媾。因此,现代的译本将这节经文译成:“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去到伊甸园东边的逃亡之地居住。后来该隐与妻子交媾,她就怀了孕,生了以诺。”(《新世界译本》)类似地,《摩伐氏译本》,《美国译本》及天主教的《耶路撒冷译本》均在这节经文中采用“该隐与妻子交媾”的字句。《新英文圣经》则译作:“该隐与妻子同寝”。
该隐的婚姻是“乱伦”吗?
上帝作了安排让亚当的首批儿女互相通婚——兄弟姊妹通婚——他这样行是否助长今日所谓的“乱伦”呢?不是。因为,在亚当原本身心完美的情况下,他的儿女本该生来是完美的。(申命记32:4)他们没有可以传给下代及近亲婚姻而变得更严重的家庭弱点。今日的情形却不同,因为有罪的人类在体质方面已大大衰退而有很多遗传的缺陷。即使亚当犯罪之后,在洪水之前他的后裔也能活到969岁的高龄。——创世记5:27。
因此,经过一段颇长的时间,遗传的缺陷才变成如此众多及聚合在家系中,以致近亲婚姻变成对下一代有危险。甚至亚伯拉罕,在亚当被造约2000年以后,也娶了他那同父异母的妹子为妻。(创世记20:12)一直到上帝颁布摩西律法(约500年之后)时,他才明令禁止以色列人近亲通婚。——利未记18:6-18。
上帝将人类造成一个族类,一个起源,这乃是他的一项奇妙安排。所有人均可以从耶稣基督的赎罪祭物获得同样的裨益。(提摩太前书2:5,6)所有人均可以借着这位“永在的父”亲近上帝,并且成为“上帝的儿女”。(以赛亚书9:6;罗马书8:21)在基督的统治之下,人类会再度同归于一。(以弗所书1:9,10)一切国家、种族、政治及社会的藩篱均会被永远铲除,从而使上,帝在起初所定的旨意得以实现。——哥林多前书15:24,28。
[脚注]
a 由美国密西根州大湍城苏德云印刷局印制,1960年版,1976年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