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上帝
“现在你们既认识上帝,更可说是被上帝所知。”——加拉太书4:9。
1.认识上帝和对上帝略有所知是不同的两回事吗?
许多人对上帝略有所知。也许在他们的社区里大部分人都声称相信上帝存在。但这是否意味到他们真正认识上帝呢?请想想,知道本国的统治者是谁和与之相识并不是同一回事。认识上帝亦然,真正认识上帝的人会与他具有实际的关系。
2,3.为什么有些人不相信有上帝存在?
2 当然,有些人对于认识上帝丝毫不感兴趣。他们甚至不相信有上帝存在。为什么呢?也许他们对于许多自称相信上帝的人所表现的伪善大起反感。他们可能指出有些人奉上帝和宗教之名所犯的残忍暴行和所流的大量人血。但是我们若根据人所做的事去否认上帝的存在,这可说是合理吗?这岂不是等于仅因为某些自称为统治者的忠贞臣民的人误传了他,我们就声称这一位统治者并不存在吗?我们若让别人的误传阻止我们培养一项可以为我们带来恒久快乐的裨益的关系,这样行合理吗?
3 还有些人则根本不想对上帝负责。他们想设立自己的生活标准。他们可能想出论据来试图证明上帝并不存在。他们的论据时常仅是自欺之谈而已,正如著名的作家赫胥黎有一次承认说:“我有个人的动机不想世界有任何意义,因此遂假定世界没有意义;我亦能够毫无困难地走出令我满意的理由去支持这项假定。”但是即使一个人为了想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而宁愿相信上帝并不存在,这并不会使上帝就此消失。上帝仍然是存在的。
4.什么证据使大部分人看出必定有一位上帝存在?
4 大部分人对这个问题做过一番推理之后都会禁不住承认必定有一位上帝存在。秩序井然、奇美惊人的宇宙,数目庞大、种类繁多的动植物和人本身——这一切都显明有一位智慧超绝的设计者,生命和物质必定有一位创造者。根据所见的万象,普世各地千千万万有思想的人也同时体会到上帝的若干品质。他们与受上帝感示的使徒保罗有同感:“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罗马书1:20;使徒行传14:16,17。
5.(甲)良心的作用怎样证明有上帝存在?(乙)关于上帝,人之具有良心作用显示什么?
5 人所具有的良心作用也是显明这项真理的例证之一。圣经指出这项作用,这种内在的是非感,表明有“律法刻在他们心里”。(罗马书2:14,15)人类心理的这种“律法”显然不是来自禽兽的,因为禽兽并没有表现任何良心作用。反之这种内心“律法”的存在证明必定有一位聪慧的立法者——上帝。再者,这种作用将造物主的智慧以及他对人所怀的关注与爱心表露无遗。人的良心可以防止人做出一些威胁人类的生命、福利和安全的事来。良心的作用通常会谴责同一的罪行,这并不会随时间和地点而异。甚至不需任何“成文律法”的规定,自古至今各处的人均将谋杀、偷窃、奸淫和性变态一类的行为视为不对。这种内在的是非感使人类社会能够保持相当程度的稳定,尤其以家庭制度为然。(创世记34:7;39:9;约伯记31章;彼得后书2:6,7)良心作用的确是一位全智的慈爱上帝给予人的宝贵恩赐。
怎样才能认识上帝
6.为什么若要认识上帝就必须首先承认上帝是一位个体?
6 但是我们怎样才能认识这位借着所造之物将自己显示出来的隐形上帝呢?在这件事上,第一个步骤是承认上帝是一位个体。上帝必须是一位个体,我们才能与他相熟或建立亲密的关系。(希伯来书11:6)自称相信有一位至高上帝的人时常并不承认他是一位个体。传记家克拉克论及一位著名的科学家说:“爱因斯坦的上帝看来是物质世界本身。”但是物质世界岂不是显示出有条不紊的秩序吗?秩序岂不是智慧的一种表现吗?而智慧岂不总是与个性或与一位个体有关的吗?因此使宇宙如此秩序井然的上帝必定是一位个体。
7.受造的万物和理智并不能回答什么问题?
7 理智和观察不但确定表明上帝是存在的,而且显示他的确是一位具有许多美好品质的个体。但是一个人若想认识上帝及与他缔结关系,仅是根据对物质宇宙所做的观察而推理是不够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虽根据所见之物而推理,这仍然无法解答关于上帝的许多问题。例如理智也许告诉我们有一位上帝存在。但是理智能够告诉我们为什么世上有罪恶存在吗?理智也许暗示一位良善的上帝必不会永远容忍罪恶存留。但是理智能够告诉我们这种情形何时才会终止吗?
8.人需要获得什么才能对上帝本身有清楚的认识?
8 那么,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什么呢?来自上帝本身的启示。一句古代的箴言说:“没有异象[或启示],民就放肆。”(箴言29:18)不错,若不受到上帝的启示所指引,许多人就会在行为上肆无忌惮,尤其是他们若以为自己不致受罚的话。(传道书8:11)他们那不完美的良心不够力量约束他们。因此为了指引我们,上帝命人在他的道圣经里将他的启示记录下来。这本书向我们透露他的名字是耶和华,并且以有力感人的方式叙述他与人的交往,他的旨意、感觉和态度,使我们能够真正认识他。(诗篇83:18)圣经向我们清楚表明上帝赞成或不赞成什么事。
9.为什么我们可以说圣经是来自上帝的?
9 但是为什么我们能够说圣经是来自上帝的呢?因为圣经含有一些根本不可能出于人的资料。人甚至连几个月之后的事也无法百无一失地加以预测。可是圣经却含有许多在事情发生之前很久即已写下的预言,其中许多已经应验了,还有些则在应验中。虽然圣经在一段超过一千六百年的期间写成,圣经却绝不是一本充满自相矛盾、变动不定的人为理论的书;但这本书若仅是出于人意,此种情形就在所难免了。圣经内在的和谐清楚表明这本书是出于上帝的。圣经所含的律法和原则可作人生的指南,他们比任何出于人的教训优越得多。圣经所定的律法诉诸人的良心,甚至能够帮助良心作正确决定。同时圣经将伟大的立法者上帝所订的崇高标准显示出来。让我们考虑一下圣经的一部分,上帝通过中保摩西赐下的律法(载于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可以怎样帮助我们认识上帝是一位公平、慈悲的立法者。我们可以将这套律法与世人在订立和执行律法方面所作的努力比较一下。
认识上帝的慈悲
10,11.(甲)人怎样试图应付像偷窃一类的社会罪行?(乙)摩西律法对偷窃罪所作的规定怎样显示出上帝的慈悲?
10 差不多世上每个国家的律法都谴责像偷窃一类的社会罪行。但是一个人若偷窃——那又如何呢?偷窃者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置呢?许多世纪以来人一直设法处理这一类的难题,但以大部分而言均未能成功。不完美的人的良心并没有将答案完全显示出来。在古巴比伦,汉模拉比法典十分苛酷严峻,例如规定小偷若在火旁被人捉到,就应被投入火中。窃贼则会在他们所挖的墙洞旁公开被吊死。今日被判犯了偷窃罪的男女通常要坐牢,而他们时常在狱中进一步沦为怙恶不悛的积犯。在另一方面,罪行的受害者却得不着任何赔偿。
11 在古代的以色列国中,上帝规定偷窃案应该怎样处理呢?以一种慈悲但却公平的方式。我们在出埃及记22:1-4读到:“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贼若被拿,总要赔还。……如果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赔还。”因此窃贼所受的处分是要加倍赔偿所偷的东西。这可以帮助他充分体会到所犯罪行的恶果。除此之外,律法也规定他必须献上若干祭物;他借此承认他也得罪了上帝。(利未记6:2-7)至于受害者,他不但得回所失的东西,而且也从窃贼所作的额外补偿得益;他所蒙受的损失和这件事所促成的任何难题均获得充分的赔偿。
12.如果窃贼无力作适当的赔偿——那又如何?
12 但是窃贼若很穷而无法做出这样的赔偿,那又如何呢?他会被卖为奴以清还债务。(出埃及记22:3)谁能否认这样的安排既公平又仁慈呢?受害者不致遭受永久的损失,窃贼并没有被处死;他的性命并没有被视为与他所偷窃的财物相等。他没有因为系身细囹圄而消沉沮丧,也不致因此而体力衰退。他暂时为奴使他有机会矫正自己的过犯。如此明智慈悲的处事方式无疑是出于上帝的。
律法显示上帝的公平
13.(甲)有时人们对申命记21:18-21的记载提出什么指责?(乙)其实这项规定怎样显示出上帝的公平?
13 我们也从律法获悉上帝的慈悲是有限度的。这是不是说律法所规定的惩罚有时会残酷无情呢?申命记21:18-21所作的以下规定又如何呢?
“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父母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对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
这项规定是否像有些人所说一般对儿童表现极度的残忍呢?绝不是!其实这项记载清楚表明上帝在处理怙恶不悛、不听善劝的人方面多么公正。这里所说的“儿子”并不是一个小孩而是年纪大到能够“贪食好酒”的人。再者,他的父母曾屡次给他警告。他却“仍不听从”。很重要的一点是,儿子在受过“本城的长老”审讯之后才被处死。这项公平的标准与有些族长社会中流行的习俗形成强烈的对照。拉菲尔·伯提论及中东某些沙漠民族的习俗说:
“事实上,族长对家族的成员操有生杀予夺之权,包括有权在婴儿出生时决定其生死。我们从历史文献获悉,……从回教兴起之前的时代直至十九世纪,父亲时常会决定在女儿出生时或在稍后的日子将其杀死。将一个新生女婴处死的方法通常是将其活埋在沙漠的沙中。”——《家庭、爱心与圣经》,122页。
由此可见在许多民族当中,族长若专横地决定惩罚某些家人,后者根本没有机会获得公平的待遇。可是,由于上帝的律法规定事情必须由“本城的长老”加以审讯,甚至一个被控的家人也会受到保护,因为他会获得公平的审讯。因此这项规定所显示的不是一个苛酷不仁的上帝而是一位正直公平的上帝。他的法律在慈悲和公平之间保持多么完美的平衡!
借着上帝的儿子认识他
14.耶稣的一生怎样帮助我们认识上帝?
14 犹之乎我们可以借着律法认识和体会上帝的美好品质,我们也可以借着圣经的其他部分如此行;我们特别可以借着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认识他的许多美德。上帝的这位儿子在未降世为人之前已经与他的天父在天上共处了亿万年。(约翰福音17:5;歌罗西书1:13-17)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此亲密和谐,以致儿子可以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9;1:18)耶稣基督在地上传道时极力强调摩西律法和《希伯来文圣经》其余部分所根据的原则。他在生活上谨守这些原则,并将律法的真正精神表现出来。借着他,我们能够对上帝的可佩品质获得更深刻的体会。——例如可参阅马太福音5:21-48;19:3-9;23:23。
15,16.(甲)耶稣说我们应当“认识”上帝和上帝的爱子,他的话是什么意思?试举例说明。(乙)为什么“认识”耶稣基督的意思并非仅限于承认他是曾为我们舍命的主?
15 因此,认识上帝牵涉到认识他和他的爱子。耶稣基督在祷告中指出这件事实,他对天父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3)“认识”上帝和他的儿子并非仅是在脑袋里积聚若干知识而已。这实际意味到承认上帝和他爱子的权威而忠心服从。举个例来说,一个工人从经理接获一项工作委派。可是,他若从一个地位较低的管工接获一项相反的委派,他可能对后者说,“我不认识其他经理”。他的话意思不是说他不知道管工的存在或他不认识这个人。反之,他的意思是除了他现在的上司之外他并不“认识”或承认其他经理有权指挥他。
16 类似地,一个人可能承认耶稣基督存在,也承认耶稣为人舍命。但“认识”上帝儿子的意思并非至此为止。据耶稣自己说,上帝已授权给他“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因此人若真正认识耶稣基督,承认他拥有这样的权柄,就会服从耶稣的命令以表明这点。(约翰福音14:15;15:10)正如使徒约翰向他的信徒同工指出:“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翰一书2:3,4)既然耶稣的命令其实是来自他的天父的,认识或承认子配受我们顺服同时意味到我们也认识或承认天父配受我们的忠心顺服。——约翰福音7:16-18;14:10。
受上帝和基督所知
17.亚伯拉罕的事例怎样表明为上帝所认识是什么意思?
17 我们若认识上帝本身及承认他的权威,我们也会为他所认识。忠心的亚伯拉罕便是如此。耶和华上帝说他“认识”亚伯拉罕,意思不是说他仅知道有亚伯拉罕这个人存在而是他很熟悉亚伯拉罕的为人。有许多年的时间,全能的上帝留意到亚伯拉罕的服从和他对纯真崇拜的关注,因此上帝深知他是个有信心的人,他必定会以正道教育他的子孙。(创世记18:19;22:12)再者,上帝也知道或承认亚伯拉罕是他所嘉许的仆人和朋友。——雅各书2:2,3。
18,19.什么表明仅是具有圣经知识和承认耶稣基督舍命为人赎罪尚不足以使人成为上帝和基督所认可的仆人?
18 像亚伯拉罕一样蒙上帝认可并非仅是具有圣经知识就可以办得到的事。有些人能够回答许多关于圣经的问题,有些甚至识读原文的圣经。他们可能也承认耶稣基督是曾为他们舍命的主。但是他们若没有证明自己真正顺服上帝,耶和华上帝和耶稣基督便不会承认这样的人是手下的仆人。(提摩太后书2:9;提多书1:16)耶稣基督提出警告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1-23。
19 显然耶稣基督必定知道他所唾弃的这些人为人如何。不然他就不会将他们称为“作恶的人”了。可是,他并不承认他们与他具有任何蒙嘉许的关系;他并不“认识”他们是他所授权的代表。因此我们必须留意在行事为人方面与上帝的品格、行事方式及作为一致,然后才能受他和他的爱子所认可。(加拉太书4:9)唯独如此我们才能希望逃过一切藐视耶和华与基督耶稣的命令,顽梗地拒绝承认他们的权威的人行将遭受的毁灭。——帖撒罗尼迦后书1:6-9。
20.一个人若为上帝所认识,他可以提出什么证据表明他与上帝具有个人的关系?
20 为上帝所认识或承认的人均能与造物主享有个人的关系。这样的人在自己的生活上获得上帝的指引和帮助。当有需作重大决定的严重情形发生时,真正认识耶和华,知道他是全智全能的上帝的人“绝不会倚靠自己的聪明”。(箴言3:5,6)反之他会向耶和华上帝祷告,恳求他指引和帮助。耶和华会以他的灵使这人想起他的道中与问题有关的原则,并帮助这人作正确的应用。(可参看约翰福音14:26)不论环境多么恶劣或难题多么棘手,信赖上帝的人必定会发现门徒雅各所说的话对他十分适用:“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的,应当求那厚赐与众人,也不斥责人的上帝,主就必赐给他。”——雅各书1:5。
21.认识上帝及继续跟从他所嘉许的途径会带来什么结果?
21 我们若继续行事与上帝听允我们的祷告在他的道中向我们显示的敬虔智慧一致,这会导致什么结果呢?耶和华上帝会以他的灵继续帮助我们在培养敬虔的品格方面不断进步。“激励我们头脑”的“力量”会推使我们与上帝的公义标准更为一致。(以弗所书4:20-24,《新世》)上帝的命令不会仅是一纸空文而已。反之他们会深印在我们的脑中和心里而成为我们的一部分。我们会深知这些命令的意义,也体会他们的重大价值,因为遵守这些命令为我们带来了莫大的裨益。(诗篇119:1-16,74-77,164-168)像使徒保罗所说的一般,我们能够“向自己验明上帝那美好可嘉而完善的旨意”。——罗马书12:2,《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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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偷牛卖了,就要以五牛赔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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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表明他的慈悲是有限度的。儿子若悖逆顽梗,不肯听从父母仁慈的纠正,便会被带到“本城的长老”面前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