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在所罗门的圣殿的门廊中称为雅斤和波阿斯的两根柱子的名含有任何特别的意义吗?——美国J.G.君问。
有的,显然这两根柱子具有一种象征性的用途。当我们留意到它们每根有27尺高和直径达六尺阔时,我们无疑会较容易体会到这点。它们是用铜制的,其上刻有石榴和百合花作为主要的装饰。由于它们是安设于圣殿的门廊之前,它们实在非常引人注意。——列王纪上7:15-22。
右边的柱名叫雅斤,意思是“他会坚立,”左边的名叫波阿斯,意思是“在力量中。”由于希伯来人读字是由右而左的,右边名叫雅斤的柱子便首先得到古代希伯来人的注意,然后他们才留意到左边名叫波阿斯的柱子。因此,这两个名字遂在他们的脑海中形成了,“他会坚立在力量中”的思想。
这些柱子是独立的,它们却支撑殿的任何部分。可是,它看来含有上帝会使这殿坚立在力量里的寓意,当然,这同时表明耶和华赞同在这里对他作纯真的崇拜。
● 耶稣基督两旁的犯人以什么方式被系在受苦柱上?他们是被钉抑或是被绑在其上?——英国R.P.君问。
可能他们是被绑在柱上。关于罗马人行刑的方式,《皇家圣经词典》(第1卷,第377页)说:“当抵达行刑的地方时,罪犯几乎完全被剥光衣服,被绑或钉在十字架上,然后将架举起竖立在地上。”接着基督之后受刑的犯人若是按照犹太人的行刺刑的方式受刑,那么只是将他们的尸体绑在柱上而已。(申命记21:22,23;约书亚记10:26)可是,他们是活着受刺刑的(路加福音23:32-46)因此,他们所受的刺刑是按照罗马人的方式进行的——包括绑或钉。
我们知道耶稣基督是被钉在受苦柱上。耶稣在复活之后曾以带有钉痕的血肉之躯显现。例如,他叫多马伸手摸他手上被钉的伤痕。(约翰福音20:19-29)但是,圣经虽然指明耶稣是被钉在受苦柱上,它却没有特别说明他两旁的犯人是被钉抑或被绑在柱上。所以,例如在《从乐园的失落到乐园的复得》一书的第141页,守望台社顾虑到圣经的话和罗马人行刺刑包括钉和绑两种方法的事实。那幅图画里虽将两个罪犯画成被绑,被人用最简单的方式行刑,耶稣却被描绘成被钉在受苦柱上。
● 马可福音15:33记载说耶稣在受苦柱上时遍地黑暗;这是否因日蚀所致?——美国B.A.君问。
圣经中论及这段黑暗时期的记载很简短,它说:“从正午(第六时)直到申初(第九时),遍地都黑暗了。”(马可福音15:33)马太福音27:45和路加福音23:44,45的记载也大致相同,只是路加更提及日头变黑。”
四福音受上帝感示的作者描述这件事的方式,这项暗示异乎寻常的昏暗是由上帝的力量促成的。若干年后,虽然有些评论家企图为它作一种科学的解释,说有一次日食刚巧与耶稣被钉的时间相合;可是,耶稣是在公元33年的逾越节被钉死的,而一般人都知道在逾越节晚上的月亮是满的。因此从天文学说来,日的全食是没有可能在这个时候发生的,因为在这种情形之下月球并非在太阳和地球之间而是地球在太阳和月球之间。再者,这次昏暗的时间是由正午12时至午后3时,而共达三小时之久,但日的全食是很罕有延续这么久的;一次日全食通常不过持续两三分钟而已。据估计一次在最顺利的情形下发生的日全食最长的时间是7.5分钟。所以,我们无法将耶稣被钉时的昏暗解释为一场因为当时月球、地球和太阳在同一直线上,并且月球处于地球和太阳之间以致遮盖了地球上某些部分的人对太阳的视线而造成的天然全日食。
有些人牵强地把这件事与特拉利斯(Tralles)的夫利根(Phlegon)——公元后第二世纪一个摆脱奴隶缚束而恢复自由的人——所提及的一次日食混为一谈。它写及一场非常不寻常的日食,日食期间昏黑到可以看见天上的星辰。它指出发生的日子是在第202个奥林匹克(从公元前776年开始以四年为一个单位的计算年代方法)的第四年,这似乎与耶稣逝世的那一年相合。虽然一个对天文学认识有限的人很可能把耶稣死时的昏暗当作一场日食,我们却无法肯定这就是夫利根所提及的那次日食,因为他并没有说明那日食在一年的什么时候发生。
我们必须承认当耶稣被钉时,由正午至午后三时的几小时的昏暗乃是由上帝的一项直接行动所促成的。耶稣气断时的地震和圣殿的幔子裂开也是一样。(马太福音27:51;马可福音15:38)企图将这些事件仅视为自然现象的解释是没有正确根据的。
“目击这些事发生的百夫长和其他看着耶稣被钉的人,都知道所发生的事是由超自然的力量所促成的,因此它们就极其害怕,说:‘这真是上帝的儿子了。’”——马太福音2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