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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魂”是什么?守望台1973年 |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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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別人(创世记27:4),聆听(使徒行传3:23),犯罪、发誓、怀有愿望和恐惧。(利未记4:2;5:4;申命记12:20;使徒行传2:43)“魂”可以被人绑架及用铁炼捆锁。(申命记24:7;诗篇105:18)这些岂不都是你能夠做或別人可以对你做的事吗?不错你的“魂”就是你。
因此当你的“魂”死去时,你便死去而不再有知觉地存在了。圣经屡次提及“魂”的死亡。耶和华通过他的先知以西结说:“众人嘅灵魂属我,好似父亲嘅灵魂属我,个仔嘅灵魂都系。犯罪嘅灵魂定必要死。”(以西结书18:4,20。《广东话圣经》)论到弥赛亚,以赛亚的预言说:“他将命[尼发希,“魂”]倾倒,以致于死。”(以赛亚书53:12)耶稣基督则说:“谁爱惜他的生魂,就要失丧它。”——约翰福音12:25,《新旧》。
但是有没有任何经文表示人可能有个不死的灵魂呢?没有。令人感兴趣的一点是,甚至有些并非耶和华见证人的圣经学者也从他们所作的研究获得这项结论。例如美国毕兹堡神学院的传道系助教大卫·毕列克在《长老会生活虽志》(1970年五月)写道:“我在圣经找不到任何证据支持灵魂不死的见解。”关于“魂”一字的含意,这位学者评论说:“每逢圣经运用魂一字时,意思通常是指‘生命’或‘活物’而非我们体內可以独立生存的一部份。因此想想这点:圣经告诉我们人是会死的,这意味到我们会死去——我们真正死掉。”他继续发挥这个论据说:“我们若有不死的灵魂,我们就不需要上帝了——我们的不死性可以救我们。但是圣经否定了这个虛妄的希望;我们是会死的,因此我们必须唯独倚赖上帝的爱。基督徒相信复活而不相信生命会在死后延续下去。”
圣经很清楚表明人死后绝不会有知觉地继续生存。传道书9:10说:“凡你手所当作的事,要尽力去作,因为在你所必去的阴间,没有工作,没有谋算,没有知识,也没有智慧。”既然人死后根本没有任何不死的灵魂继续生存,人自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在死后下到一个烈火熊熊的阴间或地狱里受苦。
可是,上帝所应许的复活却向我们提出保证阴间里的死者会活过来。阴间究竟是什么呢?死者怎能自其中获得释放呢?读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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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生活方式比金钱更可贵守望台1973年 |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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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生活方式比金钱更可贵
改变生活方式可能甚至需要人牺牲经济保障,葡萄牙有一位妇人说:
“我十八岁的时候开始为一对有钱的夫妇工作,作他们的仆婢。我不知道太太不能生育。这对夫妇深深以此为憾,结果我被诱与主人发生关系在三年內替他生了三个孩子。我的儿子衣食无缺,我为之工作的夫妇待他们如同己出。最近我从我的姐妹认识耶和华见证人,并开始借《导至永生的真理》这本辅助读物之助研究圣经。
“研究了四次之后,我知道我必须作一个决定。我若想获得上帝的祝福和永生就不能夠继续过不道德的生活。我决定离开这对夫妇,按照上帝旨意的知识养育我的三个儿女。身为一个没有任何经济支持,也没有丈夫的仆婢,我受到许多人批评。他们说如果我继续与这对富有的夫妇一起生活,我儿女的前途便有保障。我儿女的父亲将这件事诉诸法律,并且获胜而得到两个孩子的监护权。但是我多么高兴我的生活能夠与耶和华的旨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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