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赦免完全到什么地步?
上帝根据什么宽恕人呢?免罪的恩宠是必需的吗?
我们若不想欺骗自己,我们就必须承认自己是罪人。我们都有过犯,我们都会犯错误,我们都常常会有过失,正如古代一位希伯来诗人有一次说:“我们与我们的祖宗一同犯罪。”基督的使徒保罗也证实这点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诗篇106:6;罗马书2:23。
我们都应该关心我们是罪人这件事实。为什么呢?因为它以良心的不安折磨我们;不但如此,罪更使人与上帝为敌,正如我们的第一对祖先皆因罪而失去上帝的喜悦,结果为他们和他们的后裔带来了死亡的惩罚:“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不错,“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5:12;6:23。
耶和华上帝仁慈地安排了一个使我们可以和他和好的方法,那便是使我们的罪获得赦免。因此圣经告诉我们说:“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罗马书5:10)可是,这种和好不是自然产生的,唯独那些表现信心的人才能得着它:“对子实践信心的人会有永生。”——约翰福音3:36,《新世》。
“实践信心”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意思并非仅是说“我相信”这么简单。反之它的意思是要采取信心的行动,要成为活跃,因为“信心没有行动也是死的。”(雅各书2:26)正如使徒彼得劝勉那些因上帝的爱子之死而良心受谴责的犹太人说:“你们当悔改归正,”为你们的罪诚信忏悔,“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归正的意思是改变所行的方向——在这件事上,则指离开自私罪恶的途径而走上公义的道路。虽然我们不能在这方面做到完全的地步,我们却可以,而且亦必须,抵抗我们身体内的罪犯倾向而不断努力改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顺从身子的私欲。”——使徒行传3:19;罗马书6:12。
我们可以恳求上帝凭着基督的牺牲赦免我们的罪;这样我们便可以摆脱良心不安的煎熬,正如圣经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但是我们必须跟从一条与此一致的行径:“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的一切的罪。”——约翰一书2:1,2;1:7。
需要免罪的恩宠吗?
可是这赦免会包括什么呢?罪所招致的所有惩罚吗?抑或罪人还要遭受相当的惩罚呢?根据罗马天主教的主张,信徒必须为他所犯的罪遭受暂时的惩罚,意即惩罚的时间是有限的:“天主的大公无私要求保留这种暂时的惩罚。”她进一步声称“这种惩罚必定要执行,若不是在今生便是在来世,那便是说,在炼狱里。”a这便促成了免罪恩宠的道理,因为罪的恩宠据说可以减少一个人死后在“炼狱”里所受的暂时惩罚。
关于免罪的恩宠,特伦特会议(1563年十二月三,四日)说:“神圣会议训谕和敕令教会要保留免罪的措施,它对基督徒是最有益,而且是获得会议当局赞许的;当局更宜布一切说免罪的恩宠无用或否认教会有权予人免罪恩宠的人会遭受逐出教会[咒逐]的处分。”
罗马天主教亦主张有两种免罪的恩宠:完全的,就是完全彻底的免罪;和部分的免罪。所谓安全的赦罪意思便是罪人的一切未来惩罚均被免除,一个人若在获得完全的免罪之后立即死去,他便会毕值升上天堂;可是,近代的神学家在论及它时喜欢加上几个“如果,”使人意味到这是一件很少可能的事。
部分的免罪则只限于若干日子。至于什么可以使人获得这种免罪的恩宠,那实在是多到不可胜数。例如,配戴某些宗教饰物据云可以得到祝福而获致许多日的免罪恩宠。吻教皇的指环则只可以得到50日的免罪。跪着爬上罗马的“圣阶”——天主教徒相当它们是耶稣在受审时所行经的石级——“同时沉思我们主耶稣基督所受的苦难,”据云每级可以带来3,000多日的免罪恩宠。
天主教会认为阅读圣经也可以得到免罪的恩宠。因此天主教会社出版的新约圣经的序文说:“教皇利奥十三世御准一切尊重圣道,诵读圣经的忠心信徒每作至少一刻钟的诵读便可获得300日的免罪恩宠。——Preces et Pia Opera,645。”
一片混乱的景象
历史清楚地表明中古时代的免罪措施是为了自私的目的而设的。事实上这是导致宗教革命的主因之一。教皇利奥十世下令为了完成罗马圣彼得大教堂的建筑售卖赦罪券,在这件丑事上,最出名的一个推销者是约翰·泰素尔,这一切促使马丁路德与罗马反目。因此《天主教百科全书》也承认说“赦罪券被唯利是图的教士用作营利的一种手段。”
第二次梵谛冈会议对免罪恩宠的价值作了一番深入的讨论,会议中有不少人提出反对。可是教皇却充耳不闻,反之他更宣布1966年是一个禧年(通常每二十五年一次)而强调免罪的价值。在过去的禧年中,凡到罗马四大天主教堂之一朝拜的天主教徒都得到完全的免罪恩宠。可是在最近的禧年,教皇宜布罗马天主教徒只需在当地到他特别指定的教堂——这些教堂会特别对会众叙述第二次梵谛冈会议的成就——作礼拜便可以得到完全的赦罪了。——《时报》,1965十二月卅一日刊。
但是当我们想到第二次梵谛冈会议中对免罪价值所作的讨论的性质时,我们不禁怀疑到教皇保禄六世是否与他的高级教士在步调上有了距离。例如:安提阿的麦西模斯四世指出在头十一个世纪并没有免罪恩宠的痕迹,正如今日的东方教会并不理会这件事。中古时代教会对免罪权的滥用为基督教带来了莫大的耻辱。甚至在我们的日子,看来免罪的措施时常使信徒作一种宗教的记账,但却忘记了最重要的事,即诚心竭力的悔过。”会议中另一个高级教士指出免罪的教义使罗马天主教与基督教国的其他教会的隔阂越来越阔,它在神学上是不健全和得不到圣经充分支持的。
据报告指出,大会中大约有2,000个主教鼓掌同意这些评论。会议中研究这问题的小组原本的意思只是将时间因素,例如这事或那事能带来若干日或若干年的免罪恩宠等,废除而已。但是大会的代表虽对免罪恩宠的观念亦如此强烈的反对,第二次梵谛冈会议却对此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事实上,执行有些大会代表的意见会使他们受到特伦特会议对所有怀疑免罪一事的价值的人所作的咒诅!
上帝的道对这问题的见解
“免罪的恩宠”能够实际使一个人免受“暂时的惩罚”吗?上帝的道对这问题的看法怎样呢?当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在地上的时候,他曾屡次赦免某些人的罪。当时他有说及任何关于“免罪恩宠”的事吗?他并没有。(路加福音7:48,49)他早期的门徒有这样行吗?使徒保罗写道:“他们借这爱子[耶稣基督]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使徒约翰更有力和明确地论及这点说:“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的一切的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耶和华上帝若凭着基督的牺牲而宽恕我们所有的罪,那末,我们便无需在死亡之前或之后受到暂时的惩罚了。——以弗所书1:7;约翰一书1:7,9。
此外,人在死后怎可能受到惩罚呢?因为据圣经说:“活着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无所知。”不错,人“所打算的”在他死的“当日便消灭了。”圣经告诉我们耶稣在他的朋友拉撒路躺在坟墓里四日之后把他复活过来。他若有在其他地方继续生存,他无疑会告诉人他所获得的不寻常的经验!——传道书9:5;诗篇146:4;约翰福音11:38-44。
死后为罪受苦与及“免罪的恩宠”能够为人解除痛苦的错误道理均以一个错误的前题为根据,那便是人有一个与身体不同而能够与之分离的灵魂,而这灵魂是不朽的,它会在人死时离开他的躯体。但是科学家和外科医生均未能在人体里找到一个这样的灵魂,亦没有任何人能为这东西找到任何证据。人的知觉有赖乎他的躯体;若在一次意外中严重地伤害了它,他便会有痛苦的感觉。圣经的道理是支持这件科学事实的,因为它告诉我们,人被造成的一个“生灵。”至于说人的灵魂是不死的,上帝的道很清楚地否定这种道理,说:“犯罪嘅灵魂必定要死。”圣经给予死者的希望不是人有一个据云不死的灵魂而是一场复活;圣经向我们保证“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创世记2:7,《文理圣经》;以西结书18:4,20,《广东话圣经》;使徒行传24:15。
再者,圣经不但没有说及免罪的恩宠和不死的灵魂,同时亦没有说及炼狱这个地方。它告诉我们上帝创造天地,但是从没有提及炼狱;从创世记至启示录这个字都从没有出现过。
考虑一下所提出的反对
一般鼓吹免罪恩宠、灵魂不死、炼狱等教义的人声称耶稣在路加福音12:47,48所说的话——关于知道天父的旨意而不去行的人会受多次责打——支持这些道理。可是,我们绝不能用任何比喻所作的解释必须与这些事实一致才行。耶稣在这里所说的其实是一个原则和一个会在他第二次临在时(当时地上尚会有一些自称为他的门徒的人存在)应验的预言。
用来支持免罪一事的另一节经文是哥林多前书3:15,那里说:“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显然地,这里不是指实际的火,因为基督徒并不会实际地用第12节所提及的“金、银、宝石”或“草木、禾楷”去建筑。再者它提及一个得救的人好像从火里经过一样,因为他的工程被烧毁了。由于他在今生不小心或不明智地建造。在今生他的工程会被焚毁,所以他也是在今生像经过火的试炼一样得救。
上帝的道表明他是合理,公平,仁爱和公义的。借着牺牲他的爱子耶稣基督作为赎价,他为一切无辜的罪人作了赦罪的安排。由于这祭物能够洁净我们所有的罪和内咎,我们并没有什么罪需要用暂时的惩罚去抵消,而这种惩罚据云是可以借着“免罪的恩宠”将其免除的。一个人死后更不用受任何惩罚以消罪,因为死了的人没有知觉和没有思想的。他必须等到复活的时候,如果这是他的分的话,才会恢复知觉。不错,上帝的赦免是完全的。
[脚注]
a 《天主教百科全书》,第7卷,第7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