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圣经的真正主张如何?
“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19:6)我们常常听到人在婚礼结束时宣布耶稣的这句名言。
但耶稣这句话的意思是否指所有婚姻都是永久的,因此无论如何人均不可离婚呢?从字面来看,意思似乎是这样。可是,耶稣为什么作出这样的声明呢?他当时正在宣布一些新事吗?
“起初并不是这样”
以上所引耶稣的声明,其实是他给法利赛人的答案的一部分。当时他们问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么?”(马太福音19:3-6)由于不满耶稣的答复,法利赛人继续问道:“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于是耶稣答道:“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接着,他补充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19:7-9。
我们必须留意耶稣的声明——“起初并不是这样”——是针对“给妻子休书”这种离婚而言的。换言之,最初上帝替亚当、夏娃设立第一宗婚姻时,他并不容许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解除婚姻关系。既是完美的夫妻,他们有最大的理由要使婚姻成功。倘若他们继续跟从上帝的律法和吩咐而生活,他们的婚姻就必定美满幸福。
人一堕落犯罪,变得不完美,婚姻制度亦同时出现问题。(罗马书5:12)由于人不再完美,人际关系遂受到自私、贪婪、自利之心所污染而变得紧张。这便是耶稣所谓的“心硬”。为此,摩西律法容许人有离婚的余地。然而耶稣提醒法利赛人,说:“起初并不是这样。”现在,既然情形不再完美,夫妇双方就该作出所需的努力去解决各种困难和难题。他们不该以此作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托词或借口。但耶稣却指出有一个例外,那便是淫乱。夫妻间的不忠可以成为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
有趣的是,你会发觉人对“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这句话提出颇多不同的见解以图支持自己对离婚的看法。天主教的权威一般都不承认这句话,理由是马可和路加两本福音书的类似记载并不含有这句话。可是,麦克凌托(McClintock)和斯特朗(Strong)合编的《百科全书》解释道:“较详尽记载中的独有纪录必定是解释较简单的记载,这是一个通例。如果人不是硬要坚持己见,几项记载中的协调和谐是显而易见的。其实,根据这个唯一的理由而离婚,是大家都承认的;故此马可和路加两本福音书很可能假设,既然人人都知道这件事,就不用把这句话写下来了。”
有些人辩称,由于耶稣用“淫乱”(希腊文por·neiʹa 波尼亚)而非“通奸”(希腊文moi·kheiʹa 慕依基亚)一词,他所指的必定是在结婚之前某些使婚姻成为无效的淫亵行为。这种说法其实对波尼亚一词的意思加以不必要的限制。许多权威承认波尼亚的意思是“不贞、卖淫、卖笑、淫乱”,在马太福音19:9则“指通奸,或包括这个意思”。也有人辩称,耶稣不过在众多离婚理由中引用奸淫作为一个例子而已。显然,这样做其实是把一己之见强加于经文之上。
从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圣经并没有说所有婚姻关系都必须永久维持而不容许人为了任何缘故离婚。另一方面,圣经规定只有一个认可的离婚理由,就是“为淫乱的缘故”。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
虽然圣经容许人以一个理由离婚,但圣经有鼓励人这样做吗?婚姻有因此而变得浅薄或失去尊严吗?抑或由于圣经只容许一个离婚理由,以致把不合理的重担加诸结婚的人身上?
其实刚相反。圣经说婚姻是人所享有的最亲密关系之一。创世记记载第一宗婚姻,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夫妻该好好保持这种“一体”的关系,如同保护珍贵的宝物一样才对。圣经劝告道:“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希伯来书13:4。
常常有人说,恒久而快乐的婚姻是基于不自私的爱而非浪漫恋情。这个说法刚好跟圣经不谋而合。圣经说:“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妻子也当敬重他的丈夫。”(以弗所书5:28-33)圣经也给人率直的劝告,说:“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哥林多前书7:3-5。
假若夫妇二人都愿意遵守这些明智的劝告,婚姻就绝少会恶化到发生婚外情的程度,以致破坏了“一体”的关系。纵使夫妇中的一方并不接纳这些圣经的原则,信主的配偶仍可以充满信心,相信上帝的方法是最好的,许多婚姻问题均能借此得以解决和避免。
圣经并没有劝人用离婚作为结束不愉快婚姻的方法,相反,圣经敦促基督徒要努力使婚姻团结合一,美满幸福。“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圣经的箴言说。“她的爱情,使你常常恋慕。”——箴言5:18,19。
离婚是解决方法吗?
如果配偶不忠又怎样?当然,不忠给婚姻造成严重的危机。犯奸淫的一方为清白的配偶带来极大的痛苦和忧伤。诚然,清白的一方根据圣经有权跟有罪的配偶离婚。但这是必须的吗?离婚是唯一的解决方法吗?
我们必须紧记,虽然耶和华上帝给人公平的离婚理由,但圣经论到他时仍说:“我[耶和华]恨恶离婚。”(玛拉基书2:16,《现译》)因此,与其匆匆决定离婚是唯一的解决方法,清白的一方可以考虑是否能表现怜悯和宽恕。为什么呢?
因为离婚不一定能除去痛苦和愤懑的感觉,但怜悯和宽恕却能做到这点。特别是犯过者若真的为所犯的过错懊悔,情形就更是这样。在婚姻的危急关头表现爱心有时反而使婚姻更加巩固。从这个观点看事情可以帮助清白的一方衡量哪一个做法最好。要记得耶稣曾说:“怜恤人的有福了。”——马太福音5:7;可参看何西阿书3:1-5。
另外还要考虑的,就是在单亲家庭里,儿童也许会造成若干难题。离婚所带来的孤寂也值得人三思。就女性而论,所遇到的困难更多一重,因为现今世上大多数地方,女性在经济上较诸男性仍是稍逊一筹。持家多年之后,单身的母亲通常很难再投身社会,跟其他人竞争。
有些女性觉得她们在结婚的时候就应该作好准备:万一离婚,她们该有何打算。是故,有些女性进入专科学校攻读,或者不肯放弃原来的工作,为的是要保持经济独立。一个人该不该这样做应由自己决定。可是,与其花时间,花精力以防万一,倒不如把时间、精力用来建立快乐、恒久的婚姻生活。这样的投资岂不是更明智吗?倘若基督徒女子努力培养上帝圣灵的果子,并且保持健全的属灵眼光,就通常能赢得丈夫的爱慕和赞赏。她也可以对上帝的应许满怀信心,知道他必定会照顾那些先求王国的人,满足他们的需要。——马太福音6:33;箴言31:28-30;加拉太书5:22,23。
治本的方法
只要我们一日仍在这个不完美的事物制度里生活,我们就可以预料必定会有婚姻难题存在。然而我们若听从圣经的明智劝告,就可以把问题化小,或者有效地加以处理。不但如此,凡是愿意在婚姻和生活的其他方面遵守上帝标准的男女,都可以蒙上帝祝福而有希望进入“有义居在其中”的新制度。——彼得后书3:13。
在新制度里,人类将不会再受罪和不完美所残害,也不用再承受罪和不完美的可悲后果。只要婚姻的安排一日在地上存在,‘起初的情形’就会是届时的规范。不错,上帝所配合的,人不会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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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到离婚,耶稣有什么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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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世界里不会有各种导致离婚的婚姻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