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使徒行传的起头到第16章第9节,执笔者都以第三人称叙事。换句话说,执笔者一直在记述别人的言行。不过,在使徒行传16:10,11,这种写作风格改变了。举个例,在第11节,执笔者说:“我们从特洛阿斯启航,直接去了萨莫色雷斯。”从这里开始,路加所叙述的事件也是他的亲身经历。既然路加的名字从没有在使徒行传出现过,我们怎么知道他就是使徒行传的执笔者呢?
从使徒行传和路加福音的开场白,我们可以看出上述问题的答案。这两卷书都是写给一个叫“提阿非罗”的人的。(路加福音1:1,3;使徒行传1:1)使徒行传的起头说:“提阿非罗啊,我在第一卷书里,记录了耶稣做过和教导过的一切。”鉴于古代的一些学者认为“第一卷书”,即路加福音,是由路加执笔的,因此使徒行传必定也是由路加执笔的。
关于路加,我们所知的不多。在圣经里,他的名字只出现过三次。使徒保罗称路加为“亲爱的医生”和“跟我一起工作的伙伴”。(歌罗西书4:14;腓利门书24)从使徒行传使用“我们”的片段,即路加记述亲身经历的经文,我们可以看出路加在公元50年左右第一次跟使徒保罗结伴同行,从特洛阿斯到腓立比去。不过,当保罗离开腓立比时,路加并没有跟他一起走。大约公元56年,两人在腓立比重逢,从那里一起前往耶路撒冷,同行的还有七个弟兄。在耶路撒冷,保罗被捕。两年后,路加陪伴仍然被囚的保罗,从凯撒里亚前往罗马。(使徒行传16:10-17,40;20:5-21:17;24:27;27:1-28:16)保罗后来第二次在罗马被囚,意识到自己快被处决,当时“只有路加”在他身边。(提摩太后书4:6,11)由此可见,为了王国的好消息,路加不惜长途跋涉,甘愿忍受艰辛。
路加把耶稣的事迹记述下来,并没有说自己目睹这些事的经过,只是说他是根据“目击者”的话,“着手把……事实记录下来”,并“从头考证过所有的事……条理分明地写下来”。(路加福音1:1-3)从路加辛劳所得的成果可以看出,他一丝不苟地搜寻资料。他可能为此探访过伊利莎白、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和其他人。路加福音记述的事,很多都是其他福音书没有提及的。(路加福音1:5-80)
保罗说路加是个医生。我们从路加的记述可以看出这个医生很关心病人。不妨看看以下几个例子:耶稣医治一个被邪灵附身的人,邪灵就“从他身上出来,没有伤害他”;使徒彼得的岳母“发高烧”,非常痛苦;耶稣治好一个妇人,她“18年来被邪灵附身,身体虚弱,腰老是弯着,无法站直”。(路加福音4:35,38;13:11)
很明显,路加把“主的工作”视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哥林多前书15:58)他的人生目标不是要创业扬名,而是要帮助别人认识和敬奉耶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