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问……
‘享受一段好时光有什么不对?’
星期五晚上,宝莲(非真名)的习惯是参加基督徒的聚会。可是,虽然她很喜欢在聚会中所听见的圣经讨论,她却知道同学们这时候正在参加派对和跳舞。
宝莲说聚会完毕之后她在回家途中会经过当地一处青年人的集会地方。她回忆说:“我被那响亮的音乐和忽明忽灭的灯光所吸引,不禁在经过时把鼻子凑近窗门,不胜羡慕地想象他们在里面必然十分快活。”后来,她想和朋友们一同作乐的欲望变成了她生活上最重要的事。
‘我是否错过了许多乐趣?’
享受一段好时光对你真的是那么重要吗?也许不是。但可能不时有些意念涌上心头,使你像宝莲一样觉得自己错过了一点东西。朋友和同学们似乎都这么快活。你呢?照例是上学、做家课和家庭杂务。你的父母若是基督徒,就似乎有更多限制,因为他们坚持要你跟从圣经原则而行。
你想看朋友们都在谈论的电视节目,但父母说其中有太多暴力。你想和同学一起玩耍,但父母称之为不良的交往。(哥林多前书15:33)你想请一些朋友回家畅聚,爸爸和妈妈又坚要在场监管。
但是学校里有些同学却没有这样的限制。他们的家人容许——或不理——他们吸食大麻,参加摇滚音乐会或甚至发生苟且的性关系。你不想跟从那些败行,但也许羡慕朋友们享有任意而行的自由。你不禁问道:‘偶然享受一段好时光有什么不对?’
人——是被造成享受生活的!
在我们的造物主上帝看来,偶然享乐一下并没有什么不对。从他所创造的万物,我们可以见到证据。请想象那毛皮润泽、眼睛光亮的小海獭在洞里自制的泥坡上滑下的情景。它上上落落地在泥坡上滑行,头撞入水时水花四溅。它正在玩耍。那小动物似乎乐此不疲。这岂不把创造这种爱玩的小动物的造物主的性格显示出来吗?
耶和华是“快乐的上帝”。(提摩太前书1:11,《新世》)他希望他所造的众生不但生存,而且在生活上享有真正的乐趣,尤以我们人类为然,因为人是按着上帝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世记1:26,27。
因此上帝赋予第一个人亚当享受生活乐趣的能力。亚当不是个机械人。他的性格也不是枯燥无味,只懂得学习或只懂得工作。他对生活有真正的热爱。为了这缘故,上帝赐给亚当各种感官,能够借着视觉、味觉、听觉、嗅觉等享受无限的乐趣。上帝进一步意识到亚当有交游的需要,于是赐给他一个完美的伴侣。——创世记2:18,23。
因此,上帝并不反对青年人享受一段好时光。他通过睿智的所罗门说:“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传道书11:9。
百无禁忌吗?
这是否意味到在娱乐方面可以百无禁忌呢?不然,因为在说了上述的话之后,所罗门提出警告说:“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上帝必审问你。”诚然,上帝希望你尽量享受人生。但他同时要你对自己的行动负责。所罗门继续说:“所以你当从心中除掉愁烦,从肉体克去邪恶;因为一生的开端,和幼年之时,都是虚空的。”——传道书11:10。
是故,千万不要为了享受一段好时光而牺牲圣经原则,因为今日的“乐趣”往往是明日的烦恼。例如,有些青少年说吸食大麻是乐趣。但肺癌或者脑和遗传因子所受的损害却绝不是乐趣;性不道德的后果——怀孕和性传染的疾病——也不是乐趣。a可是,青年人很容易忘记了这些事而开始羡慕有些同辈似乎享有的自由。
诗篇执笔者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我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他自认。他甚至开始怀疑按照公义原则而生活是否有价值。“我实在徒然洁净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无辜,”他说。但后来他却怀有远见地看出:恶人其实被“安在滑地”——陷入灾祸中!(诗篇73:3,13,18)无可避免地,他们必须为违反敬虔的原则付出代价。
宝莲也在这方面——以艰苦的方式——学得教训。享受好时光的欲望压倒了她。她于是停止参加基督徒的聚会,转而跟一群纵情作乐的青年为友。她从此沉沦下去。“我发现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正是曾经受过警告不可去做的。”她任意妄为的结果甚至使她被捕送入问题少女的惩教学校!这一切伤心事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她留意所罗门的警告“克去邪恶”的话。
保持平衡
这就是父母要为你定下规限的原因。父母并非试图剥夺你享受好时光的权利。反之,他们希望你“从心中除掉愁烦”,不致惹上严重难题。可是,“除掉愁烦”的意思不仅是避免各种败行而已。它同时意味到要知所先后。所罗门说:“凡事都有定期。……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跃]有时。”——传道书3:1,4。
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把享乐置于最优先的地位。有一本关于市场策略的书描述所谓“享乐的新信仰”,说:“有一项重要的趋势乃是,为目前而生活胜于为将来而生活;目前的享乐胜于后来的享乐。一般人的生活是只顾目前,顺着消费者的意愿而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公司遂大为成功。”圣经也预言到今日的人会“爱宴乐”。——提摩太后书3:1,4。
然而,基督徒却要努力保持平衡。消遣和娱乐好像浓烈的香料。它们确能使人增加食欲。但香料可以作为主菜吗?(参看箴言24:13和25:27。)可是,许多青年的生活却只是不断从事一种复一种的娱乐。结果往往是一种浮浅的欢笑,只为他们带来空虚和挫折而已。所罗门说:“凡我眼所求的,我没有留下不给[它]的。我心所乐的,我没有禁止不享受的。……谁知都是虚空,都是捕风。”——传道书2:10,11。
不,娱乐活动并不能代表整个人生。耶稣基督把娱乐置于适当的地位。圣经记载他曾在迦拿参加婚筵。宴会中有佳肴、音乐、舞蹈和富于造就性的交往。耶稣甚至施行奇迹提供美酒助兴。(约翰福音2:3-11)他知道怎样享受一段好时光。
但耶稣的生活绝不是一连串无休止的宴乐。他拨出大部分时间从事属灵的工作,教导人认识上帝的旨意。他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约翰福音4:34)遵行上帝的旨意为耶稣带来的乐趣远比暂时的消遣所得长久得多。
宝莲沉迷于世俗的享乐一段时期之后在生活上作出急剧的转变。她也懂得了全心全意遵行上帝旨意的喜乐。她如今已把娱乐和消遣置于适当的地位。可是,在需要和应作娱乐的时候又如何?你可以怎样行去打发这些时间?这点请参阅本刊以前所发表的资料。
[脚注]
a 可参看1985年9月8日英文《儆醒!》杂志中“吸食大麻会损害我的健康吗?”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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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从圣经原则而行的青年真的错过了一段好时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