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理由相信,耶稣是在公元29年受浸时成为大祭司的。为什么呢?耶稣受浸时表明自己愿意按照上帝的旨意牺牲生命。上帝的旨意就像一座祭坛,耶稣就像把自己献在祭坛上一样。(加拉太书1:4;希伯来书10:5-10)既然祭坛是圣殿里很重要的一部分,我们就可以推断,一座比喻意义上的“圣殿”也在耶稣受浸时出现了。这座“圣殿”代表耶和华基于赎价为正确崇拜所做的安排。(马太福音3:16,17;希伯来书5:4-6)
比喻性的伟大圣殿出现了,就需要有大祭司在那里服务。因此,上帝用神圣力量任命了耶稣做大祭司。(使徒行传10:37,38;马可福音1:9-11)但我们怎么能肯定,耶稣在牺牲并复活之前就已经被任命了呢?要知道答案,我们可以看看亚伦和接替他做大祭司的人的例子。
摩西法典规定,只有大祭司才能进入圣幕和圣殿的至圣所。圣所和至圣所之间有一道帷幔隔开,大祭司只能在赎罪日那天穿过帷幔进入至圣所。(希伯来书9:1-3,6,7)正如亚伦和他的继承人要先受任命成为大祭司,才能穿过圣幕的帷幔,耶稣也要先受任命,成为比喻性的伟大圣殿的大祭司,这样他死后才能“穿过帷幔”进入天上,“帷幔象征他的身体”。(希伯来书10:20)因此使徒保罗说,耶稣“成了大祭司”,“穿过更伟大、更完备的”、“不是人手建造的”圣幕,进了“天上”。(希伯来书9:11,24)
耶稣回到天上,请求上帝接纳他献出的完美生命时,使新约生效(开始有法律效力)的步骤就开始了。新约生效的过程具体包含哪些步骤呢?
首先,耶稣来到耶和华面前。其次,耶稣请求上帝接纳他献出的生命。第三,耶和华接受了。这三个步骤都完成以后,新约才生效。
圣经没有具体说明耶和华在哪个时间点接受了赎价,因此我们不能具体地说新约在什么时候生效。不过我们知道,耶稣在五旬节前十天回到天上,在这十天内的某个时候,耶稣把赎价献给耶和华,耶和华也接受了。(使徒行传1:3;希伯来书9:12)公元33年五旬节,当时的人亲眼看到明显的证据,知道新约已经生效了。(使徒行传2:1-4,32,33)
总而言之,耶和华接受赎价,并把他选择的基督徒带进新约后,这个约就开始生效了。大祭司耶稣就是新约的居间人。(希伯来书7:25;8:1-3,6;9: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