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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望台1986年 | 7月1日
    • 以上诗篇37:29的经文引自英文的《英王詹姆士译本》。像许多其他译本一样,这部译本把希伯来文的埃里特斯(‘eʹrets)一字译作“地土”。埃里特斯一字可以指一个明确的地区或一个国家的土地,例如“示拿地”或“埃及地”。——创世记10:10,11;21:21;诗篇78:12;耶利米书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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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望台1986年 | 7月1日
    • 在另一方面,我们并没有任何基于圣经的理由认为诗篇37:11,29所用的埃里特斯一字仅限于指上帝赐给以色列人的土地。

      根据《希英旧约圣经辞典》(Gesenius, Brown, Driver和Briggs合编,1951年出版),埃里特斯的意思是:“1.(甲)地,整个地球(与一部分[相反])……(乙)地,与天、天空[相反]……(丙)地=地上的居民……。2.土地=(甲)国家、地区……(乙)区域、地带……。3.(甲)地上,地面……。(乙)泥土,肥沃的。”威尔逊(William Wilson)所著的《旧约字词研究》则论及埃里特斯一词说:“在最大的意义上来说,地球,包括有居民和无居民的部分;与若干限制性的字词运用则指地球表面的某部分、一块土地或国家。”有鉴于此,这个希伯来字的首要意思是指我们这个行星或地球本身。

      值得留意的是,《七十人译本》的译者把诗篇37:11,29译成希腊文时把埃里特斯这个希伯来字译成吉(希腊文ge),意指“地球,作为耕地或土壤而言”。在马太福音5:5耶稣所说的意义重大的预言里,圣经执笔者采用吉这个希腊字:“性情温和的人快乐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大地。”(《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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