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观点
骄傲总是不对的吗?
传统有句话说,骄傲是七大罪中的第一大罪。可是今天许多人认为,这个想法早已不合时宜了。在人类行将踏入21世纪的当儿,骄傲已被视为资产而非罪行。
可是,每逢圣经提及骄傲时,它通常带着负面的含意。单是圣经箴言一书已记载了几段谴责骄傲的话。例如箴言8:13说:“那骄傲、狂妄,并恶道,以及乖谬的口,都为我所恨恶。”箴言16:5说:“凡心里骄傲的,为耶和华所憎恶。”第18节警告说:“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有害的骄傲
我们可以把圣经谴责的骄傲界定为:过分自尊,对自己的才智、美貌、财富、教育、地位怀有不合理的优越、自负感。这种骄傲会从人的傲慢举止、夸耀言谈、倨傲行为显露出来。自视过高的人很难接受别人的纠正,这种人拒绝承认过错,不肯道歉、不肯让步,也不肯做有失面子的事,而且动不动会为别人所做的事或所说的话而生气。
骄傲的人时常坚持己见,认为非以自己的方式做事不可。人际间许多不同种类的冲突屡屡是这种态度引起的。种族或部族自骄心已酿成无数战争和流血事件。按圣经所载,上帝手下一个属灵儿子也是因为骄傲才使自己变成魔鬼撒但的。保罗论及基督徒长老的资格时,提出以下劝告说:“监督不该是新近改信的,恐怕他气焰嚣张,就落入魔鬼所受的审判里。”(提摩太前书3:6;可参看以西结书28:13-17。)既然这些都是骄傲所造成的恶果,难怪上帝要谴责骄傲了。可是,你也许问:“在某些情况下,人要是感到骄傲、自豪,不也是适当的吗?”
基督徒可以为某些事感到自豪吗?
在基督教希腊语圣经,译作“自豪、得意(欢腾)、夸耀”的希腊动词考卡奥迈 可以表达正面和负面两种意思。举个例,保罗说,我们“既然有希望得享上帝的荣耀,就该欢腾”。此外,他劝告说:“夸耀的人该因耶和华而夸耀。”(罗马书5:2;哥林多后书10:17)保罗的意思是,我们当以有耶和华作为我们的上帝而自豪;这种感觉促使我们为他的美名和美誉雀跃欢腾。
让我们说明这点:人的好名声若遭人毁谤,为之辩护是错的吗?当然不是。如果有人不公平地批评你的家人或你敬爱的人,你岂不感到义愤填膺,觉得非为他辩护不可吗?圣经说:“美名胜过大财。”(箴言22:1)有一次,全能的上帝对傲慢的埃及法老说:“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显我的大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出埃及记9:16)由此可见,上帝也为自己的好名声雀跃欢腾,大表热心。只要我们不是受虚荣和自骄心驱使,我们同样可以维护自己的好名声,关注自己的名誉。——箴言16:18。
要维系任何健全关系,表现尊重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们不信任朋友,我们的社交生活和业务往来准会蒙受不利的影响。同样地,在任何合伙活动或伙伴关系上,只要一方做了使自己和对方公开蒙羞的事,就会把大家的关系破坏无遗。无论我们想成就什么事,良好声誉是不可或缺的。圣经规定基督徒会众的监督必须从外人获得“优良的证言”,就是这个道理了。(提摩太前书3:7)他们渴望享有良好的声誉不是由于妄自尊大,反之,他们意识到以值得敬重和尊荣的方式代表耶和华是很重要的。毕竟,基督徒服事者在外面要是没有好名声,别人又怎会信任他呢?
为个人成就感到自豪又怎样?举个例,父母可能以儿女的学业成绩而自豪。儿女的成就无疑为父母带来很大的满足感。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的信徒同工时,透露自己同样为某些成就而欢欣鼓舞:“弟兄们,我们不能不常常为你们感谢上帝,这是合适的;因为你们的信心格外增长,人人彼此相爱的心也在增加。结果,我们在上帝的各群会众中为你们而骄傲,因为你们历尽迫害,承受患难,还是有忍耐有信心。”(帖撒罗尼迦后书1:3,4)不错,我们为自己深爱的人的成就感到高兴是很自然的事。但我们可以怎样分辨正当的自豪感与不正当的骄傲呢?
我们想维护自己的声誉,想获致成功,并享受随之而来的快乐都是合情合理的事。然而,上帝却谴责妄自尊大、狂妄倨傲、自吹自擂,或吹捧别人。如果有人变得“气焰嚣张”,把自己“衡量得过高”,这确是叫人遗憾的事。除了夸耀耶和华上帝和他为人所做的事之外,基督徒绝没有骄傲自大,炫耀人或物的理由。(哥林多前书4:6,7;罗马书12:3)预言者耶利米提出这个优良原则给我们跟从:“夸口的却要因了解我,认识我而夸口;认识我是耶和华,我在地上施行慈爱、公正、公义。”——耶利米书9:24,《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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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皇英诺森十世》,委拉斯开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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