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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记得吗?守望台1975年 |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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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而产生畸形儿女的危险机会甚微。——《守》75年,第459页。
● “敬虔”有何“奥秘”之处?——提摩太前书3:16。
要当反叛之后,所引起的问题是有什么人能够保守完全的敬虔。在耶稣基督显现于人间之前,这个问题一直是是个奥秘,只有上帝才知道答案。——《守》75年,第503页。
● 为什么以整本圣经而论,它是上帝的“道”或讯息?
它的一切内容均是在上帝的灵指引之下所记录的,因此能够达成上帝的旨意及正确地说明各事。——《守》75年,第529页。
● “谁是耶和华”,以致所有人都应该敬拜他?
耶和华是主耶稣基督的上帝,他将弥赛亚王国交在耶稣基督手中。因此我们若想从王国统治得益,就必须近敬拜这位造我们的宇宙至高主宰。——《守》75年,第6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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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1975年 |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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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
● 我的丈夫有时殴打我。我应当与他分居或离婚吗?
丈夫或妻子虐待自己的配偶显然是不对的;上帝的道谴责这样的行为。但是圣经也劝夫妇长相厮守。至于你家里的情形是否看来严重到需要你与配偶分居,这是只有你才可以决定的问题。
耶和华创立婚姻使人可以繁殖及互相作伴。(创世记2:18-24)第一对夫妇弃绝造物主的指引而选择自行其事之后,他们的婚姻便产生不和及苦恼了。上帝预见到不完美的女子会不服丈夫的领导,不完美的男子则会滥用首领的权柄,因此他对女人说:“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世记3:16)很可悲地,这种辖制时常牵涉到残忍、暴烈的行为。
由于在婚姻中时常发生残忍的暴行,政府制定了若干处理这个难题的法律。例如《民法全集》(第19卷47,48页)说:“差不多所有国家都承认,造成身体痛苦或伤害,以及使人恐惧未来危险的持续暴行乃是离婚的充分理由。这并不是指每一项细微的爆烈行为而言。构成离婚理由的实际暴行必须威胁到对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才行。”
可是,这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因为夫妻双方都可能有错而有分造成难题。有时妻子说丈夫虐待她,丈夫却声称他仅是自卫或试图警戒妻子而已。《美国法理学》(第26卷641页)评论说:“按照规定,除了在管理家庭方面例如控制其暴烈脾气或使其循规蹈矩,为了控制妻子所需用的强制之外,其他一切暴力都算是胁迫及殴打”。
你的丈夫若是个基督徒,你可以向当地小组司法委员会的长老求助。借着根据上帝的律法与他推理,他们也许可以帮助他看出他需要改弦易辙。圣经说不和、暴怒和争执都是“属肉体的行为”。(加拉太书5:19-21,《新世》;马太福音5:22)因此,一个以基督徒自居的人若执迷不悟地屡次大发雷霆,他便可能受到开除的处分。
但是看来你的丈夫是不信者,因此他也许对上帝的看法并不十分关心。但你仍然可以向长老们求助。当然,他们并不想干预你的婚姻。但是你的丈夫,若为了改善家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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