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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红人类独有的特征警醒!1975年 |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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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些基本原因之外,人可能因为犯了错误、或在别的方面作了不当的事而脸红。希望受人尊重是人的常情。当一个人在社交场合犯了难堪的错误、失态或尴尬时,便会脸红起来。难怪虽非所有人,大多数人均随着年龄递增而脸红递减,因为神经系统对情绪的反应较低同时人的良心对道德价值的反应也较缓。
圣经中所提及的脸红
虽然并非所有圣经译者都运用“脸红”或“赧颜”等字,他们却或多或少地描述其效果。《国语圣经》引述以斯拉所说:“我的上帝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上帝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没顶,我们的罪恶滔天。”(以斯拉记9:6)在耶利米书6:15我们读到:“他们行可憎的事,知道惭愧么?不然,他们毫不惭愧;也不知羞耻。”
毫无疑问地,脸红是人类的特色。这也证明人是由一位公平、智慧和仁爱的创造主所造的。脸红是他给予人的恩赐之一;这可以帮助人响应自己良心的呼吁而获致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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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杀人”又如何?警醒!1975年 |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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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的看法如何?
“慈悲杀人”又如何?
一可位患了不治之症的垂危妇人躺在医院病床上。有一天她的儿子进入病房向她开了三枪,将她杀死。他并未企图隐瞒他的所为,说:“她现在已解除痛苦了。我用枪杀了她。”
这位男子被控以谋杀罪,但陪审员却判他“无罪”。为什么呢?显然由于此人杀害母亲是为了结束她的痛苦。这是“慈悲杀人”或安死术(希腊文原意是“使之安乐地死去”)的一个例证。
慈悲杀人的新闻间或在报章出现。许多时“凶手”看来怀有良好的动机,在医生声称病人无可救药时希望使病人“解除痛苦”。有时甚至由病人请求别人将之杀死。
基督徒对这样的境况怀有什么看法呢?施行“积极的”安死术,故意置人于死是对的吗?那末“消极的”安死术,借着不再采取或继续“特别”的疗法以让垂危的病人早点死去又如何?
毫无疑问,这种境况是不易处理的。其中也许牵涉到极深的感情,使人难于作出健全的判断。但圣经所载的原则在正确地衡量事物方面却证明对人有所帮助。
圣经表明上帝将人的生命看作宝贵、神圣的东西。十诫中的第六诫说:“不可杀人”。(出埃及记20:13)圣经在民数记35:20为谋杀立下定义,《新英文圣经》将这节经文译成:“人若因怨恨而预谋杀人或故意扔出物件将人置于死地,……那攻击人的必被治死;他是个谋杀者。”
这项描述是否适合不是由怨恨或憎恶所推动的“慈悲杀人”呢?以施行积极安死术的例子而论,这种行动岂不是“故意”或“预谋”的吗?他们所用的工具岂不是“扔出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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