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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弗他法官和他的誓守望台1967年 |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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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及忠心的勇士时均提及耶弗他。他若是一个无知和粗鲁的人,并且发了一个愚蠢的誓,无疑他不会被列在这些人中间。——撒母耳记上12:11;希伯来书11:32。
再者,我们已经见到他如何时刻以耶和华为念。这种品质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他为什么发这誓。为什么呢?无疑是因为他如此渴望耶和华的百姓得胜。以致他甘愿为其牺牲任何东西,对他说来耶和华无疑是非常实在的!此外,我们岂不是读到圣经说在他发这誓之前不久,‘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吗?因此,我们所得到的合理结论就是耶弗他所发的誓是完全与上帝的圣灵一致的。
所以,认为耶弗他打算将首先出来迎接他的人实际献作燔祭看来是不合理的,这样行是和上帝所订关于人命神圣的律法冲突的,而且会成为整本圣经里将人实际献作祭品而蒙上帝悦纳的唯一例子。因此相反地,合理的结论便是耶弗他所打算和实际所行的是仅是将最先出来迎接他的人献给上帝为上帝服务;他所使用的“燔祭”一词只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而已。——创世记9:6。
他不可能以为有些畜牲出来迎接他,正如有些人所主张一般。因为他说“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的,便把他献上。以色列人是不会将低等动物养在家里的,——甚至被今日有些人视为宠物的狗也无例外!所以他必定以为出来迎接他的若不是一个仆人便是一个亲属,或甚至是他钟爱的独生女儿。但是不论牺牲多大,他都甘愿付出,如果耶和华会使他得胜的话!
耶弗他绝不是一个粗鲁无知的人;反之我们从他对待亚扪人和以法莲人的方式可以知道他不是一个轻举妄动的人,反之,他是一个合情理,同时能够沉着应付危难情形的人。他非常熟悉以色列人的历史,因此他必然会熟识上帝的诫命,禁止人将自己的子女献作燔祭:“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申命记18:10;耶利米书7:31。
再者,他女儿的顺服态度也有力地表明耶弗他是对的。她没有认为这是个愚蠢的誓,也没有怪责她的父亲发这誓。可是,她若面临死亡的话,她会只为她的终身不嫁而哀哭吗?圣经的记载在提及她的父亲履行了关于她的誓言之后接着说:“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如果她是唯一被上帝的仆人实际在祭坛上献作燔祭的人,她终生不嫁这件事会是关于她的特出之点吗?除非我们认为她仍然活着,不过只是作一个处女而已。否则上述的话便不会有什么意义了。——士师记11:39。
此外还有一件事:“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例:每年以色列的女子会去赞扬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四天。”a如果他死了,她们怎样可以使她得到称赞呢?而且,在圣经其他地方并没有提及这个规例。为什么没有呢?无疑是因为只当她在世时才有这个规矩,到她死后它便终止了。——士师记11:39,40,《新世》。
预言性的模式
这种正确的了解会帮助人看清楚耶弗他的真正为人,同时亦和其他关于他的记载协调一致。它同时也适合今日与上帝的子民有关的事实。它乃是一个预言性的模式,因为它是为了教训我们而记下的以往事迹的一部份。——哥林多前书10:11。
不错,正如其他许多载于圣经的古代事例一样,我们在今日可以发现与这件事相当的一种情形。像耶弗他一样,今日上帝组织由地上献了身跟从耶稣的受膏门徒所代表也是拥护上帝的成熟战士,他们组成了“忠心而有见识的仆人”阶级。(马太福音24:45-47)正如耶弗他把他最心爱的东西献出来事奉上帝,同样地这些忠心的基督徒也有一个女儿阶级,即“大群”“另外的羊;”他们将后者献给耶和华,去从事上帝的工作;他们不希望为自己带来报酬,反之只望这些人像自己一样忠心事奉耶和华。——启示录7:9;约翰福音10:16。
由此看来,耶弗他和他的誓给予耶和华上帝今日所有仆人的教训就是:在你所行一切的事上都要以耶和华为念,要将胜利的功劳全归于他,要对他履行你所立的誓愿,并将你从他的工作所得到的一切果实献给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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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忽略微小的兴趣守望台1967年 |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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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忽略微小的兴趣
甚至表现出些微兴趣的人我们也应该留意,有一封由芬兰的一个先驱传道员寄来的信可以充分说明这点:“在逐户传道时我遇到一个年青的妇人,向她作了一个传道演讲,当我向她介绍《乐园》一书时,她为了某个原因而拒绝接受。但是由于我认为她有点兴趣,我便向她介绍‘看哪!我将一切更新了’,接果她接受了。当时我向她指出怎样研读这本小册子可以从其中得到最大的益处,第一次的探访是在十一月尾。到十二月初我回访她,当时这妇人说:‘你可以在晚上当我丈夫在家时到我家里来吗?因为他亦喜欢讨论宗教的问题?’当我与一个同伴在约定的晚上探访她时,我们受到殷勤的招待;她的丈夫果然对宗教很感兴趣,并且很尊重圣经。我们的讨论很生动,当我答复了他的问题时,这男子总是说,‘这答案令我很满意。’有一晚,这男子打电话问我:‘你们耶和华见证人怎样庆祝圣诞节呢?’最初我以为他们可能不明白我们对这个节日的观点,但是这种顾虑是多余的,因为经过我解释之后,这男子说他很明白这件事,并且说‘现在我可以省回买圣诞树的钱了。’在那个月他和他的妻子一同出来传道,这男子在他工作的地方也坚守他的立场,并且找到一个对真理感兴趣的同事。——1966年耶和华见证人《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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