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量一下教士的独身守望台1963年 | 1月15日
-
-
这种罪便不能期望升职而已。在第六世纪教皇伯拉纠一世及二世一方面拒绝擢升一些有合法妻儿的教士,另一方面却将一些娶妾生子的教士加以擢升。在第十二世纪,正式结婚的教士的生活远较一些公开娶妾的教士为困难。这使天主教会的“教廷律法之父”格拉逊(Gratian)不禁叹息说:“这是淫乱较贞洁享有更多权利的一件怪事!”
在第十三世纪教皇英奴辛(Innocent)颁令一个曾娶过许多妾侍的男子可以被委任为教士,但是一个在发妻死后续弦的人则不可。在十六世纪被封为“圣者”的汤马士·摩尔(Thomas More)将教廷的官方立场归纳起来说,婚姻“污秽一个人[那便是说,一个教士]较之疑惑或三重的奸淫更其。”因此我们极少听到有教士因犯奸淫而被开除,但我们却常听到他们由于结婚而被革职。
上帝的道吩咐人要保持自制。它规定性关系只可限于合法结婚的夫妇之间。它并没有规定基督徒的组织中某些职位必须由独身的人担任,而它所推荐的节欲则完全是一件个人自愿的事。上帝的行事方式是合理而公正的;它表现出上帝的了解与仁爱。它会结出美好良善的果实。——约翰一书5:3。
可是强制教士独身的规定却只能在起源于异教的禁欲主义中找着凭据。我们若将其放在理智,事实和圣经的天平上衡量一下便会发现强制的教士独身规定毫无份量,它所结出的仅是恶果而已。它正好受到保罗所作的预言性斥责:“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理,……禁止嫁娶。”——提摩太前书4:1-3。
-
-
使徒的承继——一条中断了的连环守望台1963年 | 1月15日
-
-
“你的道就是真理”
使徒的承继——一条中断了的连环
犹太人的祭司制度是世代相传的,而且这种世袭有可靠的记录可资证明。但是当犹太人在巴比伦为奴70年被释回国之后便有疑难发生了;凡是在族谱中寻查不着自己的谱系的祭司都“算为不洁,不准供祭司的职任。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以斯拉记2:62,63;尼希米记7:64,65)他们对于祭司的世代相承是非常认真的,因此他们绝不容有任何疑虑存在。他们对于上帝的原则所持守的严正态度促成了全国上下的团结。
但是为什么基督教国所倡导的“使徒承继”却未能带来这种团结呢?最大的理由便是所谓使徒的承继根本是一种虚构。第一,他们所声称的连续不断的使徒承继并没有半点证据。第二,他们甚至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彼得曾在罗马。因此最初的一个链环便已不存在了。
假如我们看看宗教改革前四个半世纪的一段期间,我们便会发现虽然这是天主教势力达到最高峰的时期,它却绝没有获致任何恒久的和稳固的团结。甚至在1378年的大分裂(Grand Schism)发生之前,当其时有两个互相对立的教皇分庭抗礼,一个在罗马,一个在亚威农(Avignon),相峙达36年之久,我们已再三见到互相对立的教皇。双方都自称为彼得的承继者而拥有彼得的权威。由963年本尼提克特五世(Bene-dict V)自称为教皇而与利奥八世(Leo VIII)对抗起以至1328年尼古拉斯五世(Nicholas V)与约翰二十二世(John XXI)对抗止,在这段期间曾有过十九个另自立为教皇的人,每一个均自称为天主教会的合法元首以反抗对方。天主教会便于1380年十一月至1381年三月开会讨论此事以期在当时互相对立的厄尔班六世(Urban VI)与克雷门特七世(Clement VII)两人中间决定哪一个是真正的教皇。假如他们的证据确凿无懈可击的话,那又岂会发生这种争执呢?1411年甚至有三个人同时自称为教皇。1044年在罗马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