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我的过错!”
你能够总是这样说吗?人们会受到别人的言论和行为所影响。有时,他们有理由因为他们交往的人的行为或言论而感觉恼怒或沮丧。
也许你曾有过这样的经验。可是,你能够肯定别人的忿怒、沮丧或痛苦不是你所造成的吗?的确,你能够总是说,“这不是我的过错”吗?
残忍和过犯使人受摈弃
通常人都渴望至少与别人有愉快的交往。事实上,人若受到别人所忽视,便时常会感觉苦恼。他们甚至认为那些看来规避他们的人缺乏体贴或爱心。
可是人若受到朋友或同工所“忽视”,这可能并非完全是后者的过错。上帝所感示的一句箴言说:“仁慈的人,善待自己;残忍的人,扰害己身[使自己受人摈弃,《新世》]。”(箴言11:17)不错,我们若对别人残酷不仁,便可能害了自己。最后,我们所恶待的人可能不想再与我们来往,即使他们“忽视”我们仅因为他们不想再受我们的残忍对待所伤害之故。
我们也可能由于犯过而受人摈弃。在古代以色列国中,家主若不听从上帝的诫命,便可能使自己的一家受人摈弃。例如亚干偷窃了属于上帝的东西,妄自取了一件来自示拿的袍服、二百舍客勒银子和一条金子。但是当亚干的罪行被人揭发出来时,‘耶和华使他受人摈弃’,结果他和他的一家均被人用石头掷死。(约书亚记第7章)今日,一个基督徒家庭的家主和其他家人可能故意犯过,以致从基督徒的小组被开除。其实,这个违反上帝的道,并且纵容家人行恶的男子‘使自己的家受人摈弃’。(箴言11:29,《新世》)忠心的基督徒有正当理由要摈弃这人及其家人,由于他们不肯悔改而与之断绝来往。(哥林多前书5:11-13)这样的一个男子若遭受到犯过的恶果,便无疑不能说,“这不是我的过错!”
没有予人适当的帮助
当然,基督徒长老应当尽力帮助由于不小心而犯错的信徒同工。使徒保罗论及这件事说:“弟兄们,如果有人偶然犯了过错,你们这些属灵的人就要用温和的方法纠正他。同时你们自己要小心,免得也受引诱。”(加拉太书6:1,《现译》)可是,受任命的小组长老若在适当的时候未能予人属灵的帮助,以致犯过者最后对引诱屈膝,长老可说是完全没有罪责吗?
在另一方面,提出援助的方式也有很大影响。保罗说具备属灵资格的人应当‘怀着温和的精神’纠正犯过者。但是假设一位长老没有温和地向人提出劝告,结果他所劝诫的人变成非常沮丧、愤怒或受到困扰。由于受到不仁慈的对待,犯过者也许不愿接受“纠正”,或甚至蓄意继续行走错误的途径。在这种情形之下,不仁慈的长老真正可以说,“这不是我的过错”吗?——可参阅路加福音17:1,2;哥林多后书6:3。
当有压迫存在时
此外,一个有权管辖别人的人若暴虐不仁,那又如何呢?由于他的苛刻暴戾,有些人可能发觉无法享有内心的安宁,事实上,甚至必须作出极大努力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是不足为奇的,因为圣经告诉我们说:“压迫可以使智者行事颠狂。”——传道书7:7,《新世》。
长期的压迫的确可以甚至使一个睿智的人行事鲁莽。例如他可能失去自制而做出不对的事来。他若如此行,压迫他的人可以不负责任地说,“这不是我的过错”吗?
在另一方面,传道书7:7可能是指智者自己所施的压迫而言;他可能行事不近人情,对受压迫者的苦况视若无睹。他可能由于容许一种暴虐的精神支配他而行事颠狂,他甚至可能以大恩人自居,认为他有权将任何胆敢批评他的方法的人踩在脚下。(可参阅历代志下16:10)但是压迫者的错误想法无疑不会免除他的罪咎。
需要表现爱心和信任
自然,罪咎的问题与生活的许多方面有关。例如,我们可以考虑一下婚姻关系。爱心、温柔和彼此的关注是婚姻幸福的必需条件。但是婚姻中的一方若没有表现这些品质,那又如何呢?丈夫或妻子若蓄意和长期地拒绝满足对方的性需要,那又如何呢?
被拒绝的配偶若得不着性的满足,同时对方又没有对之表现爱心、温柔和真挚的关注,他便很可能对试探屈膝而犯奸淫了。若有这样的事发生,没有表现爱心的配偶可以否认负有任何责任,声称“这不是我的过错”吗?自然不能!
为了防止这样的事发生,使徒保罗写道:“夫妻不可彼此亏负[性的满足],除非为了要专心祷告,双方才可以同意暂时分房。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诱惑你们。”——哥林多前书7:1-5,《新译》。
无论基督徒对待自己家里的人抑或家外的人,他均应当以一种能够赢得别人信任的方式行事。一个人若只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理会别人的福利,就可能受到引诱要采用不正直的手段;他会认为只要达到目的,便可以不择手段。但是当别人发现他“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时,时常会有什么情形发生呢?(弥迦书6:12)他们很可能不再信任这个奸诈的人而与他保持距离。他很可能会发觉这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但是他若为自己招致这样的待遇,他能够说“这不是我的过错”吗?
一件严重的事
被舌头诡诈的人所骗倒的人可能并不察觉他所做的事。但有一位却对此了如指掌,而且他知道罪咎应当归于谁身上。圣经向我们提出保证说:“乖僻人[奸诈的人,《新世》]为耶和华所憎恶,正直人为他所亲密”(箴言3:32)诚然,在言行方面诡计多端的人可能骗倒自己,甚至认为他有理由运用奸诈的舌头和可疑的手段。在这方面,别人可能没有足够的证据‘向他提出责备’。(路加福音17:3)但是这样的人若不改过自新,他在耶和华面前的地位就毫无希望了。耶和华将奸诈的人视为可憎,惟独正直的人才能够与上帝亲近。
因此,归根究底说来,人人都必须对至高者负责。(罗马书14:10-12)这有力地表明我们必须服从上帝的灵以及他所感示的道的指引,同时不断祷告祈求上帝帮助我们避免残忍的行为、犯过、不负责任、采用苛刻暴戾的方法,待人没有爱心和虚伪诡诈。不错,在许多种情形之下,一个人可能无法仅是说“这不是我的过错!”便摆脱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