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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世的见证与普世归信的对照守望台1971年 |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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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在启示录3:12,耶稣基督四次提及谁?他由此表示他与这一位的关系如何?
21 耶稣是上帝最先创造的生物。在同一章几节之前(启示录3:12)耶稣基督说:“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上帝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从那里出去;我又要将我上帝的名和我上帝城的名(这城就是从天上我上帝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在这个应许中他四次提及“我上帝”,由此作证这一位乃是他自己所敬拜的上帝。他也指出上帝拥有一个与他不同的名字,因此表示他们是两位不同的个体。
22,23.(甲)在登山宝训中及公元33年在耶路撒冷的一群崇拜者中间,耶稣怎样表明我们是否应该将他的名字置于上帝的名字之先?(乙)在设立“主的晚餐”之后所作的祷告中,耶稣将上帝的名字至于什么显要的地位?
22 耶稣绝不可能吩咐门徒将他自己的名字置于他向其祷告的上帝之先。他在登山宝训中吩咐门徒说:“你们祷告要这样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耶稣所祈求的不是人人都尊他自己的名为圣而是尊他的父和他们的父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公元33年的春天,耶稣胜利地骑驴进入耶路撒冷之后,在一大群敬拜者之前朗声祷告说:“父阿,愿你荣耀你的名。”耶稣的祷告有获得垂听吗?圣经的记载告诉我们:“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3-28)数日后,耶稣在创立了称为“主的晚餐”的纪念仪式之后,在十一个忠心使徒当中祷告说:
23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圣父阿,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约翰福音17:3,6,11。
24,25.(甲)关于耶稣在橄榄山上给予门徒的最后命令,耶稣在加利利一个山上对门徒所下的命令表示什么?(乙)据以赛亚书43:1,10-12指出,耶稣既生为律法之下的犹太人,就对耶和华负有什么义务?
24 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对一批聚集在加利利一个山上的门徒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8,19)因此一切纪录均证明耶稣基督绝没有吩咐门徒将他的天父上帝的名撇开一旁而将他自己的名——子的名——置于父的名之先。因此当他在橄榄山上对门徒作临别的训话时,他吩咐门徒“作我的见证”的意思绝不是要他们不再作他的天父上帝的见证。我们必须记得耶稣基督,像他的犹太门徒一般,是由一个犹太女子所生而“在律法以下,”意即在上帝通过先知摩西所赐的律法之下。(加拉太书4:4)因此耶稣基督,像他的犹太门徒一般,乃是以色列国的成员,而上帝曾通过他所感示的以赛亚先知之口对这个国家说:
25 “雅各阿,创造你的耶和华,以色列阿,造成你的那位,现在如此说:‘你不要害怕,因为我救赎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属我的。’耶和华说:‘你们是我的见证,我所拣选的仆人;既是这样,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华。在我以前没有真神,在我以后也必没有。唯有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说明,并且在你们中间没有别神。’所以耶和华说:‘你们是我的见证,我也是上帝。’”——以赛亚书43:10-12。
26.圣经的最后一本书怎样证明耶稣在复活之后仍然为耶和华的名作见证?
26 无可避免地,既然耶稣和当时在橄榄山上的门徒都生为雅各家或以色列国的成员,他们自然有义务作上帝的见证,耶和华的见证。耶稣在地上时是耶和华的见证人,他的犹太门徒亦然。从死里复活之后,耶稣基督继续作耶和华的见证。圣经的最后一本书,上帝通过耶稣基督赐给犹太籍的使徒约翰的启示录,表明得了荣耀的耶稣基督仍然是耶和华上帝的见证。启示录19:1-6四次提及“哈利路亚”这个欢呼;这个希伯来字的意思是“你们要赞美耶!”而“耶”则是耶和华的缩写。——启示录1:1,2。
27.(甲)耶稣在使徒行传1:8所下的命令有将门徒为耶和华作见证的义务解除吗?(乙)他们甚至在公元33年五旬节成为属灵的以色列人之后仍然负有这项义务吗?
27 直至永远,属天的耶稣基督均会是耶和华上帝的见证。因此虽然耶稣基督对他的犹太门徒说,“你们要作我的见证,”他并没有将他们为耶和华上帝作见证的义务解除。这个义务是以赛亚书43:1-12加于他们身上的。甚至在圣灵于五旬节降临之后,他们仍有这项义务,因为当时他们首次在耶稣基督以上帝与人之间的中保身份所订立的新约之下成为属灵的以色列人。——使徒行传2:1-38;加拉太书6:16;提摩太前书2:5,6;彼得前书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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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离开教会守望台1971年 |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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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离开教会
当我在教会的办事处谋得一个职位时,我觉得上帝祝福了我。但是我绝没有想到后来会有什么事发生。
既处身于教会的组织里,我比普通只是星期日早上上教堂做礼拜的人有更好机会观察教会内部的情形。我看见在教会里所发生的事而这些事是很少人知道的。
有一日,教会办事处的电话响起。我接听电话获悉有一家人的母亲去世,他们请我立刻请牧师到他们家里。我永不会忘记那日。牧师不但不去给予这家人属灵的帮助,反而吩咐我立刻请教会的律师来。牧师要他到这家人那里,设法使这个逝世妇人的遗嘱对教会有利及将教会包括在受惠者之列。
那日我的眼睛第一次真正看清楚教会的真相,我开始祷告求上帝指引,后来我搬到这个小镇[纽约华伦堡]居住,我以为这里的美以美会可能不同。经过多个星期都没有人与我们谈话,也没有人来探访我们。我每星期上教堂参加礼拜,但回到家里便不禁哭起来。
后来我自告奋勇协助教会教主日学——直至后来我病重被迫辞去这份工作。牧师因为我不继续教主日学而非常恼怒。但是当他们想要钱及要多些钱时,他们便知道我在那里!事实上我所听到的不外是教会需要九千美元去修理风琴或者需要钱去建筑一间新屋给牧师居住等。
我终于离开了教会,虽然我感到有罪,并且由于没有参加每个月第1个星期日的圣餐礼而感到恐惧。有一日当我特别沮丧的时候,耶和华见证人上门探访我。她对我谈及圣经的预言及耶和华上帝对人类的旨意。我开始研究圣经,不久我便脱离原来的教会了。我开始与耶和华的真正仆人,他的见证人,交往。我从这方面得到多么大的祝福!只要我们以耶和华的旨意为我们自己的旨意,事情必定会有好结果。——外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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