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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上帝的传道员?守望台1981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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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美国第七区高等法庭在‘伦森对美国政府’(1955)一案中宣布,法庭无法“根据法律……将耶和华见证人的传道员和较为传统的各教派的传道者加以区分;前者逐户及在街头向人传道而以此为天职,后者则在教堂的讲坛上及在教会学校中传道或为他们的教会执行其他各种宗教活动。”
耶和华见证人的传道员并没有将所有时间均用于执行传道职分方面,这是否表明他们没有资格自称为传道员呢?绝不然,因为使徒保罗也从事俗世的工作以维持自己和同工的生活。(使徒行传18:3,4;20:33,34)这个立场受到美国第五区高等法院的裁判所支持;在‘韦京士对美国’(1958)一案中,法官宣判说:“耶和华见证人的传道员不得不从事世俗工作以求获得款项使传道成为他们的天职……决定的因素……是……一个以传道为天职的人是否经常而非仅是偶尔地教人和向人宣扬自己的宗教原则。”
因此,谁是上帝的传道员呢?他们便是献了身、受了浸而以为上帝及邻人服务为一生主要目标的基督徒!(马可福音12:28-31)请也读读以下三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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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可以作“传道员”吗?守望台1981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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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可以作“传道员”吗?
今日有越来越多女子在基督新教的教堂里讲道。在某个教会中,有些女子与丈夫一同从讲坛上讲道。许多修女鼓噪要天主教会容许女子受任命成为牧师或教士,但是至今教皇仍然拒绝允其所请。
关于这个问题,不论属人的智慧提出什么主张或我们自己的倾向或意见如何,对耶稣基督的一切忠实门徒来说,决定的因素乃是上帝的道所表达的‘自上而来的智慧’。——雅各书3:15-17。
上帝的道表明耶稣基督立下先例,只任命男子作他的12个使徒和70个传福音者。(马太福音10:1-4;路加福音10:1)与这个先例一致地,我们发觉使徒保罗仅任命男子作小组的长老(及助理仆人)。(提摩太前书3:1-13;提多书1:5-9)不但如此,保罗提醒提摩太说:“我不准女人教训男人,辖制男人;女人总要安静。”——提摩太前书2:12,《新译》。
可是,我们从其他经文可以清楚看出,这项限制只适用于小组之内。在小组的聚会之外,女子是可以作传道员和“好消息”的宣扬者,这从约珥书2:28,29的预言足以见之。使徒彼得表明,这个预言在五旬节的日子获得一项应验,说:“上帝说:‘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在那些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我的仆人和使女,他们就要说豫言。’”不错,圣灵在五旬节同时降于男子和女子身上。——使徒行传1:14,15;2:1-4,17,18。
与此有关的一节经文是以赛亚书61:6,这节经文的一部分说:“你们倒要称为耶和华的祭司,人必称你们为我们上帝的仆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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