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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烈火熊熊的地狱吗?守望台1974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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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到圣经中“魂”一字的用法,《新天主教百科全书》承认:“在旧约中人的魂本身的概念与希腊及现代哲学所指的并非一样……旧约中的魂,意思并不是人的一部分而是指整个人——一个有知觉的活物的生命。”
人并不拥有一个不朽的魂,反之人乃是一个魂。“首先的人亚当,”正如圣经说,“成了活着的魂。”(哥林多前书15:45,《新旧》)。既然如此,其实并没有任何“魂”在人的身体死后仍继续生存,因此,亦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在死后受苦。但至于“地狱”一词又怎样呢?
值得留意之点是,英文“地狱”(Hell)一词原来并不含有火或受苦的意思,反之它只是指一个“被盖着或隐藏的地方。”你知道这点吗?这词与希伯来文“希屋尔”及希腊文“海地司”有相似的意思。一本根据路易士·西刚所译的法文译本而编的辞典,1910年修订本,在“死者的居所”这个辞句之下写道:“这辞由希腊字海地司翻译过来,相当于希伯来文的希屋尔一字。这是死者在死亡之后与复活之前所处的一个地方。某些译本错误地将这字译为地狱。”(路加福音16:23;使徒行传2:27,31;启示录20:13,14)
所以,提及海地司及希屋尔的经文并不支持有一个死后受苦之处的信仰。提及“矶汉那”(在若干译本中译作地狱)的经文亦不能用来支持死后受苦的观念。圣经并没有说上帝会使那些被扔在矶汉那里的人受痛苦,反之它说上帝“能把身体和生魂都灭在地狱[矶汉那]里。”(马太福音10:28,《新旧》)。在圣经时代,火是用来毁灭物品的最彻底方法,因此矶汉那的“火”适切地代表毁灭。
至于启示录第二十章所提及的“火湖”,圣经在第14节解释这湖并不是实际的,反之这乃是代表“第二次的死”的一个象征。所有经历“第二次死”的人会“永永远远”留在那里。(启示录20:10)请留意第14节说“死亡和阴间”本身亦被“扔在火湖中”(启示录20:14)很明显地,死亡和阴间并无任何知觉,但它们却可以被毁灭,而火乃是代表这种毁灭。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有一个烈火熊熊的地狱这个道理并非根据圣经;这只不过是人不愿意接受死亡终止一切知觉存在这项事实所带来的产物。这个道理误传上帝是个残忍的神,并且将他想那些蒙他嘉许的人所具有的品质隐瞒起来。耶和华上帝并不希望人单为了惧怕可怖的惩罚而事奉他,反之他希望人为了对他怀有深挚的爱而如此行。(耶利米书9:24;诗篇97:10;119:104,128,163,约翰一书4:8-12)爱在遏止错误行为方面比惧怕惩罚更为有力。(罗马书13:8-10)耶和华上帝对一切想取悦他的人,提出获致永生的机会。将有亿万的人会借着复活获得这个机会。——约翰福音5:28,2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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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的嗅觉力守望台1974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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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的嗅觉力
◆ 西德最近的研究透露,昆虫具有特殊的嗅觉力。实验表明每只吉普赛蛾的嗅觉神经末稍触须有50,000个感官细胞。每个感官细胞对一种特别的气味分子发生反应,虽然其他的也可以感受到这种气味分子。雄吉普赛蛾有半数的感官细胞对雌蛾的气味发生反应,因此能察出一哩之外或更远的雌蛾所在。科学家希望把害虫的嗅觉力混乱以控制其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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