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必须守安息日吗?
耶稣和使徒曾命令人守安息吗?基督徒对此事应该采取什么立场呢?
在今日被称为美国的地方,在1610年的时候,一个人若违犯了安息日的律法的话便会受到鞭笞的惩罚。直至1961年,在某些地方居民仍可能为此被捕和遭受惩罚。一些好意的宗教人士曾促使议会通过这样的律法,因为他们衷诚地相信守安息日乃是基督教的一项基本条件。可是以星期日为安息日的律法其实却源起于一千六百多年前的罗马帝国。根据克拉克氏的《圣经律法》(Clarks’s Biblical Law),它始于“君士坦丁大帝下诏宣布城内的一切法官与居民均必须在可敬的太阳日休息。”既然这个每周的第一日乃是信奉异教的罗马人专用来崇拜日神的日子,自称为基督教的人为什么要将其视为安息日或圣日呢?
主的日子
当发现星期日是崇拜米斯拉神(Mithra)的人的圣日时,许多相信星期日是基督徒的安息日的人往往会否认这个日子是从异教采纳过来的。他们争辩说每周的第一日是“主的日子”因为耶稣是在那天复活的。他们相信基督徒应该将这日视为圣日以纪念这件奇妙的大事。他们并且辩称既然使徒们在耶稣复活的那一天,即星期日,曾聚集起来,而且在一个星期后的同一天又再聚集,由此便可以证明他们将每周的第一日视为基督徒的安息日了。——约翰福音20:19。
但这是一个健全的结论吗?当耶稣的门徒听到耶稣已复活的消息时,他们聚集起来岂不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么?他们集合起来商议和讨论这件事岂不是一项很合理的行动吗?耶稣若有意要他们从那日起开始将其守为安息日以纪念他的复活的话,为什么当他在那天亲自参加他们的聚会时对此只字不提呢?上帝若要求基督徒守安息日,耶稣自然会在当时吩咐门徒这样行,但是圣经却绝没有提及他曾说过这样的话。
那次聚会是在当天晚上举行的,而圣经告诉我们“过了八日门徒又在屋里。”(约翰福音20:26)让我们假设他们从星期日算起而第八日落在下一个星期日。那末这是不是说在两个星期日之间门徒一直没有聚集过呢?鉴于当时所连接发生的重大事件,我们若以为他们一直等了整个星期才再度聚集起来便可说是极不合情理了。仅仅由于圣经提及门徒在耶稣复活的那一日,一周中的头一日,以及在一周后的同一日曾聚集在一起并不足以证明此点。请注意,当耶稣在复活之后的第四十天升回他天父那里去时,门徒又再次与他一同聚集起来,但那天只是一个平常的周日而已。——使徒行传1:3,6。
主张守安息日的人亦常引用使徒行传20:7和哥林多前书16:2以图证明使徒们将一周中的第一日视为安息日。第一节经文论及保罗和特罗亚的一些基督徒在那天一同进餐。既然耶稣从没有吩咐他的门徒要经常守每周的第一日为安息日,我们必须推断推罗亚的基督徒在该周的第一日聚合起来并不是将星期日当作安息日来守而是为了基督徒的联谊的缘故,因为次日保罗便要离开他们往亚朔去了。
哥林多前书16:2的经文说:“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在自己的家中]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保罗嘱咐哥林多的基督徒在每周的第一日拨出一些捐款来这件事实怎能证明他们将那日守为安息日呢?这些捐款是在家里留存起来而不是在一个聚会的地方捐献出来的。每周的第一日,在将薪金花完之前,乃是将捐款拨存起来的最好时机。同时这样做亦会比等到保罗来到的前一分钟才匆匆忙忙地凑出一些钱来好得多。因此事实表明这其实是哥林多的基督徒个人预算的问题而非守安息日。
将星期日视为安息日以纪念耶稣的复活是完全没有圣经根据的。任何企图将这件事与十诫中将第七日订为安息日的律法相提并论的说法亦毫无根据。请注意《通俗与评释性的圣经百科全书》(The Popular and Critical Bible Encyclopedia)在论到这件事时所说的话:“我们找不着任何规定基督徒要守“主日”的律法或使徒训令;在圣经里亦没有任何地方暗示要以星期日代替犹太人的安息日。”既然圣经完全没有证据表明基督徒应该将星期日守为安息日,我们便必须推断这个习俗是由于受到崇拜太阳的异教徒影响而形成的。
以第七日为安息日
既然圣经根本没有命令,甚至也没有暗示过,基督徒必须在星期日守安息,那末星期六又如何呢?因为这日是十诫中第四条所说的第七日,基督徒是否需要将其视为安息日呢?
虽然第四条诫命吩咐人将第七日守为安息日,我们却必须记得十诫乃是上帝在西乃山赐颁给以色列国的律法的一部分。上帝从来没有将这个律法的约赐给任何其他的国家;至于其中关于守安息日的规定,摩西曾说:“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上帝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的,因此耶和华你的上帝吩咐你守安息日。”(申命记5:15)上帝将安息日赐给以色列人作为他们获得释放的纪念和他们与上帝之间立约关系的一个记号。(出埃及记31:16,17)但基督徒却不能说与上帝有这样的一种关系。
基督徒并不处于律法之约的束缚之下,因为基督在被钉死于受苦柱上时已应验了律法。“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罗马书10:4)人不能从圣经里找出任何证据来辩称十诫是和律法之约的其他部分分开的,因此并没有被耶稣应验废除而仍然对基督徒具有约束力。使徒保罗曾详细讨论律法的约和它如何被上帝废除的问题,但却只字未提十诫是与其余的律法分开而具有永久效力的一套道德律法。
在罗马书7:6保罗宣布基督徒已“脱离了律法;”在下一节他接着提及第十条诫命,但他一点也没有表示他将其认为是与律法之约分开而独立的律法。后来在罗马书第十三章他提及十诫中的教条,并且指出它们均已被耶稣所颁布的“爱人如己”这条新诫命所应验。——罗马书13:9,10;约翰福音13:34;马太福音22:39,40。
我们亦可以留意到耶稣在他的登山宝训中应用十诫和其他的律法时并没有将两者划分为不同的律法。——马太福音5:21-44。
耶稣本人虽守安息日,这件事实并不能证明他为基督徒立下榜样要他们和他一样守安息。他之所以需要守安息是因为他生于律法的约之下,因此直到他牺牲生命以应验律法时为止,他有义务要遵守每一条律法。基督徒若因耶稣守安息日便认为他们也应该守安息日的话,那末他们也应该像他一样遵守整套律法的每一条了;但我们从圣经知道基督徒是无需这样行的。
早期的基督徒
圣经并没有说过基督徒在五旬节之后仍然继续将每周的第七日守为安息日。有些人可能会提出使徒行传的记载说使徒保罗曾在安息日到会堂去,但这件事实怎能证明他有守安息呢?他若是因为安息日的律法规定犹太人在该日必须举行一次圣会而到会堂里去,那末他岂非表示他仍处于律法之下么?在另一方面,他若是以基督徒的身份而非犹太人的身份守安息日的话,那末他竟选择与一些不信基督的人聚会而不与他的基督徒弟兄聚集岂不是很奇怪吗?
保罗在安息日上会堂的理由并不是要守安息而是因为他知道他在那里可以向一大群犹太人传讲上帝的王国及上帝的儿子的好消息。因此在使徒行传17:1,2我们读到保罗在一些仍以为自己受摩西律法束缚的人当中履行基督徒的传道任务而非守安息。“保罗照他素常的规矩进去,一连三个安息日,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
有些人会引用耶稣在马太福音24:20所说的话来证明基督徒应该守安息日。“你们应当祈求叫你们逃走的时候不遇见冬天或是安息日。”我们应该记得耶稣当时乃是在向他的犹太籍门徒说话,他们都熟知在安息日旅行是多么艰难,因为那一天犹太人被律法限制不能离开他们的城市2,000肘之外。(1肘为18英寸)
耶稣惯于采用一些为当时的人所熟悉的事物来说明他的教训。在此他选用当时的人若想于冬天或安息日在巴勒斯坦作远途旅行所会遭遇的巨大困难来作比喻。因此我们若想逃往安全的地方就必须在这种几乎不可能旅行的时候来到之前动程。基督徒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毁灭之前不久均听从了耶稣的这项忠告。他们并没有逗留在城里一直等到罗马大军在提多率领之下围困耶路撒冷而阻止任何人逃亡的时候,反之他们在未到太迟以前便逃走了。耶稣运用安息日和冬天的比喻将他的意思有力地传达给犹太籍的听众,但这并不能证明他期望基督徒在将来守安息日。耶稣在此所讨论的根本不是守安息日的问题。他的话根本不足以证明基督徒必须守安息日。
基督徒的立场
既然我们从圣经里找不到证据表明基督徒曾接获命令要守安息日或使徒们在世时曾在五旬节之后守过安息日,那末基督徒对这件事应该采取什么立场呢?我们有圣经的理由相信守安息日不是基督徒所必须遵守的条件。保罗在歌罗西书2:16,17(译自NW)所说的话清楚地表明了这件事实:“所以对于所食的或所饮的,关于某一个节日,守月朔或安息,没有人可以论断你们,因为那些事都是后事的影像,而实体却属于基督。”
律法的约和其中守月朔和安息,包括每周第七日的安息,的各种规定其实好像是一个引人归向基督的影像。这个影像在基督来到时便结束了。正如律法的约束力并没有存留到基督教的纪元之内而要基督徒遵守它,同样地守安息日的规定亦没有被带入基督教的纪元内。因此当耶路撒冷的基督徒治理机构在列出基督徒所需遵守的条件时虽然提及其他好几件事,却没有提及守安息日。这件事记载于使徒行传15:19,20。在此处以及后来对基督徒所作的训诲中,圣经都从没有提及过他们需要守安息。假若守安息是赢得上帝嘉许的必要条件的话,圣经当然会向我们提及。
使徒保罗说:“上帝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使徒行传20:27)他虽对基督徒的小组作过许多忠告和训示,却从来没有说过守安息日是基督徒所需遵守的条件。在他写给提摩太和提多的信中,他曾详细地列出在基督徒的小组中担任监督职位的人所需具备的条件,但他绝没有提及守安息日。既然他将“上帝的旨意……没有一样”不传给基督徒,但却没有提到守安息日,那末我们自然可以断定上帝并不要求基督徒守安息日。——提摩太前书3:2-7;提多书1:7-9。
耶稣的犹太籍门徒在五旬节之后即不再守节日,月期等。外邦人在成为基督徒时亦撇弃了异教的各种宗教仪式。他们每日都敬拜事奉上帝而非仅在每周一日如此行。他们若再每周守一日为安息日的话,那便等于回到一些懦弱无用的幼稚事物之下成为它们的奴隶以致好像保罗在加拉太书4:9,10和5:1所说的一样了。
每周守安息日乃是古代以色列国的一种规定,而且已经成为过去了。基督徒已不再生活在过去之中,反之他们正为安息日所影射的实体而生活。这实体乃是注定为顺服的人类带来安息与和平的基督千年统治。他们并不需要守一个每周的安息日,反之他们盼望在“安息日的主”治下的大安息时期中得享真正的安息。——马太福音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