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圣经说耶稣在坟墓里“三日三夜”。这意味到他在坟墓里足七十二小时吗?——巴西一读者问。
引起这个问题的原因是耶稣有一次说:“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马太福音12:40)不少圣经读者认为这意味到足三日三夜,或七十二小时。可是圣经的证据均表明耶稣在坟墓里的时候不足七十二小时。
耶稣死于尼散月14日逾越节,那日是现时为人所知的星期五。在现时称为星期日的早晨,他已经从死里复活。我们从马可的记载读到:“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阳的时候,她们[抹大拉的马利亚、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和撒罗米]来到坟墓那里。……她们进了坟墓,看见一个少年人坐在右边,穿着白袍,就甚惊恐。那少年对她们说:‘不要惊恐,你们寻找那钉[受苦柱]的拿撒勒人耶稣,他已经复活了,不在这里。’”——马可福音16:2-6;约翰福音20:1。
倘若马太福音12:40是指三个足二十四小时的日子,那末耶稣在什么时候被埋葬呢?若从星期日清早倒算,便会追溯至星期四的清早。但既然耶稣死于下午三时左右,他就必须在星期三下午已经被放进坟墓了。(马太福音27:46,50)可是,关于耶稣受死和复活的圣经记载并没有显示这段时候是从星期三延至星期日。既然如此,让我们将证据查考一下。
这几位妇女到坟墓去的原因是想用香料膏抹耶稣的尸体。她们一过了安息日就立刻去购买香膏。(马可福音16:1;比较路加福音23:56)这是那一个安息日呢?倘若尼散月14日延续至星期三下午则尼散月15日星期四便是无酵饼节的第一日,这日也是安息日。(利未记23:5-7)下一个安息日便是每周的安息日,从星期五日落至星期六日落,因为犹太人的一日是从日落开始的。
若说抹大拉的马利亚、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和撒罗米一过了尼散月15日(根据以上计算应该是星期四黄昏)便立刻购买香膏,然后等到尼散月18日(星期日)清早前去耶稣的坟墓,看来似乎并不合理。这便意味到从耶稣死后至那时已超过三个半整日了。这时任何香膏均不会对尸体有什么价值。(参看约翰福音11:39)这几位妇女若任由尼散月16日(并非安息日)过去,不采取任何行动,然后在尼散月18日一清早才赶往坟墓,这看来无疑十分奇怪。a
既然各种因素均表示从耶稣的埋葬至复活的时间不足三个整日,这遂引起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耶稣会说“人子也要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呢?(马太福音12:40)因为“三日三夜”这种说法可以仅指部分的三日而言,从撒母耳记上30:12,13可以清楚见之。在“日子”的标题之下,《犹太百科全书》说:“在犹太人的社会生活习惯上,一日的部分可以算作一日;例如,葬礼之日即使是在一日将尽的时候,也算作是七日举哀的头一日;第七日在早晨的较早时候便算是第七日;割礼在出生第八日施行,孩子即使在那日的最后几分钟出生,也算作一日。”由此类推,正如圣经评注者李夫特所说,三日三夜“包括第一日的任何部分;即日整个晚上;第二个日夜;整日或第三日的任何部分。”在耶稣的事例上情形是这样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从决定耶稣在那一年受死可以清楚看出。若能确定这一年便可以按照犹太历法的原则去算出尼散月14日是一周中的那一日;这甚至能追溯到公元第一世纪。很庆幸地,圣经供给我们充分的证据去决定这一年。
根据路加福音3:1,施洗约翰开始传道是在“该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由于路加所用的希腊字实际的意思是“统治权”,有人遂推断“第十五年”应该从提庇留与奥古斯都共同摄政时算起。因此,他们将耶稣开始传道的时间定为公元27年。可是,这项共同摄政实际上从何时开始还是一个疑问。b
虽然共同摄政的开始时间未能确知,提庇留以该撒的身份开始统治的年份均是可以确定的。那日子是公元14年八月十七日(格利哥里历法)。因此,第十五年便是从公元28年八月十七日至公元29年八月十六日。照此算法,耶稣在公元29年开始从事传道工作,大约在施洗约翰开始工作之后六个月。在受浸时耶稣第一次受圣灵所膏,因此成为应许的弥赛亚或基督。圣经预言特别预告这件事发生的正确时候。(但以理书9:25)预言和历史事实的印证也标明公元29年为弥赛亚出现的时候。——可参考《助人了解圣经的工具》(英文),第137页,328-331页,348页。
但以理书9:27指出在一“周”之半,亦即耶稣的传道工作开始以后的三年半,弥赛亚“使祭祀与供献正息”。他这样行的方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作为祭物,使一切牲畜祭物在上帝眼中均不再有任何价值。于是他以弥赛亚的身份从公元29年秋天至公元33年春天尼散月所从事的三年半传道工作遂告结束。正如年代的计算已经确立,公元33年的逾越节(尼散月14日)应该从星期四日落开始至星期五日落结束。
这与圣经关于耶稣基督受死和复活的记载完全吻合。耶稣死于星期五下午,在安息日开始之前下葬。既然如此,则每周的安息日恰好与同是安息日的无酵饼节第一日同时进行。因此很合理地,圣经称耶稣死后的安息日是个“大日”。(约翰福音19:31,42;马可福音15:42,43;路加福音23:54)安息日一过(在尼散月15日日落后),抹大拉的马利亚、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和撒罗米立刻去购买涂抹耶稣尸体的香膏。她们用这香膏的最早机会是在尼散月16日星期日早晨曙光已露之际。这时候耶稣已经复活了,他在坟墓里已过了部分的三日。
我们对这件事的看法是与许多经文一致的;证据表明是在“第三日”复活而不是在第四日。——马太福音16:21;17:23;20:19;路加福音9:22;18:33;24:7,21,46;使徒行传10:40;哥林多前书15:4。再者,也可参看1944年三月十五日《守望台》(英文)中“复活的初熟果子”一文,特别是从以标题“辨明初熟的果子”之下的部分开始[第86页至文章终结]。
[脚注]
a 有些人辩称马太福音28:1证明在耶稣受死和复活之间分别有两个安息日。这节经文说:“安息日[原文为众数]将尽,七日的头一日,天快亮的时候。”可是,希腊文所用的众数并不足以证明这牵涉到一个以上的安息日。根据这方面的权威,例如列杜尔和罗拔·史葛所编的希英字典,众数时常仅被用来指一日而言。在圣经中所用的众数“安息日”也可以指一周而言。(马可福音16:2;路加福音24:1;约翰福音20:1,19;使徒行传20:7)因此罗得汉氏将马太福音28:1译作“一周将尽,七日的头一日,天快亮的时候。”
b 关于此事未确定之处,《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说:“在公元13年(或毛姆森推算的公元11年)提庇留订立共同摄政的特别法律。”值得留意的是,提庇留虽然与奥古斯都共同摄政,他却等到他单独执政时才开始以该撒的身份施行统治。因此,合乎逻辑地,‘该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是他实际执政第十五年。虽然他本人或者喜欢计算第十五年从共同摄政时开始,但荷兰学者云·奥斯特滋声称:“罗马皇帝的统治年份通常是从独自掌权时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