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利亚——在妇女中是有福的
一个女子能够厕身于弥赛亚的祖先之列无疑是一项殊荣。实际成为弥赛亚的母亲——这是多么大的幸福!圣经所示,大卫王系的一个处女,马利亚,便享有这样的幸福。
天使加百列告诉马利亚,上帝打算要她担任什么角色,根据天主教的圣经,加百列对马利亚说:“万福!充满恩宠者,上主与你同在!”(路加福音1:28,《主经》)很多人根据这段话认为加百列当时授予马利亚一个特别神圣的地位。
但加百列的话是否表明马利亚特别“神圣”呢?不,请留意天主教《新美国圣经》如何译加百列的呼召:“快乐吧,蒙大恩的女子!主和你同在了。”天主教《耶路撒冷圣经》的译法与此类似,该节的一个脚注解释说:“‘蒙大恩的’,[意即]得以成为弥赛亚的母亲。”当然,至高者既赐恩给马利亚,使她有权利成为他儿子在地上的母亲,这表明马利亚必定是上帝手下一位忠心、谦卑的仆人。——路加福音1:38,46-50。
然而马利亚除了是上帝手下谦卑的仆人而获得孕育上帝儿子的独特权利之外,是否还另具有其他特殊的身份呢?例如,她是否永远保持童贞而继续处于一种特别“圣洁”的情况呢?
很多自称为基督徒的人相信马利亚的确终生是个处女,他们以马利亚对天使加百列所说的话为证。获悉她将会怀孕生子之后,马利亚说:“我还是个处女,怎会有这事呢?”(路加福音1:34,《耶路撒冷圣经》)《耶路撒冷圣经》的一个脚注解释这译法说:“实际是‘我还未与男子有关系’;这句话意味到马利亚的确是处女,也许更表示她打算保持处女的身份。”
为了决定马利亚是否在天使加百列探访她之前以立意保持独身,我们必需根据她生活的时代的观点去了解这件事。当时一般人将已婚妇人的不育视为羞耻。因此,当以利沙伯怀她首生独子约翰时,她说:“主在眷顾我的日子,这样看待我,要把我在人间的羞耻除掉。”——路加福音1:25。
依此看来,马利亚若一心要保持童身,另一方面又与约瑟订婚的话,这样行仅会为自己带来羞辱而已。约瑟又怎可能同意接受一宗会使妻子蒙不育之羞的婚姻呢?他为何要故意放弃产生后嗣继承家系的机会呢?他和马利亚都熟识的《希伯来文圣经》绝没有推荐这种作法。反之圣经指出作父母的权利是可喜的。例如诗篇127:3说:“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以色列人中若有男子或女子要保持童身,唯一的方法便是保持独身。——请参阅耶利米书16:1-4。
多年之后,耶稣及使徒保罗均推荐自愿的独身,因为对那些有志全心致力于属灵事务的人来说,这是较有利的途径。(马太福音19:12;哥林多前书7:28-38)可是,圣经绝没有提倡禁欲的婚姻或将此视为特别神圣。事实刚刚相反。使徒保罗在上帝感示下对已婚的人说:“丈夫该以应尽的房事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这样。”——哥林多前书7:3,《新修》。
所以,马利亚和约瑟若打算缔结禁欲的婚姻,他们便打算做一件在圣经里绝没有先例的事了。事实上,他们所采取的是一条与上帝对婚姻的旨意背道而驰的途径。因此,远较这种想法更为合理的结论是,他们根本没有打算过一种禁欲的婚姻生活,而且他们亦没有在婚后终生如此行。
当然,在耶稣出生之前,约瑟没有与妻子同房。马太福音1:25说:“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正如《耶路撒冷圣经》的脚注指出,实际的读法是:“他没有与她发生关系,直等到她生下了孩子。”你是否认为这段经文应解作约瑟在耶稣出生之后始终没有和妻子同房呢?抑或这段经文实际表示在马利亚生了耶稣之后,约瑟便与妻子同房呢?
倘若我们能以圣经证明耶稣有其他弟妹,所有关乎马利亚是否永保童身的疑团便消失了。耶稣的家乡拿撒勒的居民无疑知道事实的真相。他们怎样说呢?我们在马可福音6:2,3读到,他们对耶稣感觉稀奇,说:“这不是那木匠么,不是马利亚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西门的长兄么?他妹妹们不也是在我们这里么?
这些话原本以希腊文记录下来。因此问题是,说希腊话的人认为这里所用的“弟兄”、“姐妹”等词是什么意思呢?《新天主教百科全书》(第九卷,第337页)承认:“这里所用的希腊字……标明耶稣与这些亲属之间的关系,在福音时代说希腊话的社会里,是指血统上的直系弟兄或姐妹而言。很自然地福音的希腊读者会接纳这样的意思。”
鉴于圣经论及婚姻的话,我们岂不应该接纳这段经文所用的“弟兄”和“姐妹”等词的原意,而非声称耶稣的弟妹仅是与他有亲戚关系,例如表亲之类吗?我们若接纳这项与当时环境吻合的解释,便可以体会到马利亚既是上帝手下谦卑的仆人,她的生活必然与上帝对婚姻的旨意一致。
圣经对事情看法抵消了任何对婚姻中性关系的歪曲主张。适当的性关系本身并非不洁。禁欲的婚姻其实才与上帝的道的精神背道而驰,配偶之间的性关系并没有违背上帝的旨意。因此,认为马利亚永保童身的主张误传了上帝对婚姻所订的旨意,使人以为违反自然的禁欲婚姻是“神圣”的。马利亚绝不会因为生养其他子女就削弱她在女子中所享的重大福分。孕育上帝属人的儿子的独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