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一个财主在海地司里
既然海地斯只是死者坟墓的总称,为什么圣经提及有一个财主在海地司的烈火里受苦呢?这是否表明海地司,或至少其中的一部分,是个烈火熊熊的受苦之地呢?
鼓吹地狱永火的人喜欢提出这项记载作为证明恶人在地狱里受苦的确据。但是他们这样行却故意将圣经的明确主张视若无睹,例如:“犯罪[的]灵魂定必要死。”(以西结书18:4,20,《广东话圣经》)“死了的人毫无所知。”(传道书9:5)显然这些经文并不支持“迷失的灵魂”在地狱烈火里受苦的主张。
因此关于死者的情况,圣经的主张使基督教国的许多教士处境甚为尴尬。他们声称他们的主张以圣经为根据,但圣经的教训却与他们的主张大相径庭。可是,不论自觉地抑或非自觉地,他们认为必须从圣经里找着一点证据去支持他们的论点,借此蒙骗自己和他人而使其看不见真理。他们这样行时常是蓄意的。
在另一方面,恳切寻求真理的人却想知道事实的真相。他们意识到他们若声称自己的信仰以圣经为根据,但却同时不肯接受圣经的若干部分,这仅是欺骗自己而已。他们想知道关于死者的情况,圣经究竟怎样说。为了明白事情的全貌,他们也想知道圣经论及财主在海地司受苦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以及这段话怎能与圣经的其他部分一致。
耶稣基督本人曾谈及一个财主和一个名叫拉撒路的乞丐。他的话载于路加福音16:19-31,说: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 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
“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海地司]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亚伯拉罕说,‘儿阿,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财主说,‘我祖阿,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请留意耶稣怎样论及财主。他为什么在海地司里受苦呢?他做了些什么事呢?耶稣并没有说财主生活糜烂,对吗?耶稣只是说这人有钱,衣着华丽,享用丰富。这样的行径本身配受痛苦的刑罚吗?诚然,财主对乞丐拉撒路所怀的态度暗示他有一个严重缺点。财主对拉撒路缺乏怜悯之心。但这个缺点是否足以使他和拉撒路迥然不同呢?
请也想想耶稣怎样论及拉撒路。圣经的记载使我们有任何理由相信情形若反过来的话,拉撒路会是个慈悲的人吗?我们有读到拉撒路曾努力行善以赢得上帝嘉许,因此得以躺在“亚伯拉罕的怀里”,意即居于蒙上帝宠悦的地位吗?耶稣并没有这样说。反之他只是将拉撒路形容为一个身体孱弱的乞丐而已。
因此我们若认为所有身体孱弱的乞丐死后都会享福,所有富人则会到一个受苦的地方去,这样的想法合理吗?绝不合理。讨饭本身并不是蒙上帝嘉许的一个标志。反之圣经表示义人的愿望是:“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箴言30:8)大卫王论及他的日子说:“[我]未见过义人被弃,也未见过他的后裔讨饭。”——诗篇37:25。
我们若将耶稣的话当作实际的事来看,我们便会获得其他的结论使耶稣的比喻变成十分奇怪了。这些结论包括:在天上享福的人可以看见在海地司里受苦的人及与之交谈。一个人指尖上所蘸的水并不会被海地司里的烈火化为蒸气。虽然人在海地司里极其痛苦,仅是一滴水便可以为其带来舒解。
这些若都是实际的事,它们在你听来合理吗?抑或你觉得耶稣所说的话并不能照字面去解释?我们有办法确知事情的真相吗?
辨明“财主”和“拉撒路”是谁
请看看这段话的上下文。当时耶稣对谁说话呢?路加福音16:14告诉我们:“法利赛人是贪爱钱财的,他们听见这一切话,就嗤笑耶稣。”
既然耶稣在法利赛人面前说出这段话来,他是叙述一件实际发生的事抑或只是运用一个比喻呢?关于耶稣在教导群众方面所用的方法,我们读到:“若不用比喻,[他]就不对他们说什么。”(马太福音13:34)因此关于财主和拉撒路的记载必然是个比喻。
这个比喻看来是针对法利赛人而说的。以一个阶级而言,他们与比喻中的财主无异。他们贪爱金钱、权势和漂亮的衔头。耶稣论及他们说:“他们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所以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衣裳的䍁子做长了。[他们]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马太福音23:5-7。
法利赛人瞧不起别人,特别是税吏、娼妓和其他被视为罪人的人。(路加福音18:11,12)有一次他们派去逮捕耶稣的差役因为深受他的教训所感动,结果空手而回,法利赛人质问他们说:“你们也受了迷惑么?官长或是法利赛人,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7-49。
因此比喻里的乞丐拉撒路很适切地代表受法利赛人所鄙视,但却悔改成为耶稣基督门徒的平民。耶稣表明这些受人藐视的罪人在悔改之后赢得上帝的悦纳,但以一个阶级而言,法利赛人和其他显赫的宗教领袖却会被上帝唾弃。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上帝的国。因为约翰遵着义路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却不信他。税吏和娼妓倒信他,你们看见了,后来还是不懊悔去信他。”——马太福音21:31,32。
“财主”与“拉撒路”之死
那末,“财主”和“拉撒路”之死预表什么呢?我们无需认为这是指实际的死亡而言。按照圣经的用法,死亡也可以代表人们在情况方面所经历的巨大改变。举个例来说:圣经将生活方式与上帝的旨意背道而驰的人称为“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但是这些人若成为耶稣基督的门徒而在上帝面前获得一个蒙嘉许的地位,他们遂可说是“活过来”。(以弗所书2:1,5;歌罗西书2:13)这些活着的人同时对罪‘死去’。我们读到:“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马书6:11。
既然在耶稣的比喻里,“财主”和“拉撒路”都显然含有象征性,按理说来他们的死亡也是象征性的。但在什么意义上说来他们两人都死去呢?
解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耶稣作这比喻之前所说的一句话:“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路加福音16:18)这句话也许看来与比喻毫无关系。但其实并不然。
由于摩西律法,以色列人与上帝具有立约的关系,因此可以被视为有如上帝的妻子一般。例如在耶利米书3:14,上帝将这个国家称为一个不忠的妻子:“耶和华说,‘背道的儿女阿,回来吧,因为我作你们的丈夫。’”耶稣降世之后,他向犹太人提出机会让他们成为他的“新妇”的成员。由于这缘故,施洗约翰对自己的门徒说:“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他[耶稣]必兴旺,我必衰微。”——约翰福音3:28-30。
犹太人若要成为基督“新妇”的成员就必须首先脱离摩西的律法,因为比喻地说来,律法使他们成为上帝的妻子。若未脱离律法,他们就不能与基督缔结夫妻关系,因为这会是一种苟且关系。罗马书7:1-6所说的话足以证实这点: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么?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上帝。……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虽然犹太人凭着耶稣基督的死亡才得以脱离律法,甚至在耶稣尚未去世之前,真心悔改的犹太人已能成为上帝爱子的门徒而在上帝面前享有一个蒙他悦纳的地位。施洗约翰和耶稣基督的信息与工作为犹太人打开一道门户,使他们可以把握机会赢得上帝的恩典及成为基督“新妇”的成员,借此得以有承受属天产业的希望。正如耶稣本人指出:“从施洗约翰的日子直至现在,属天的王国是人们努力争取的目标,那些努力向前的人正攫得它。”——马太福音11:12,《新世》。
因此,施洗约翰和耶稣基督的工作与信息开始在象征性的“财主”和“拉撒路”的情况方面导致一项完全的改变。两个阶级都对他们以前的情况死去。改过自新的“拉撒路”阶级获得一个蒙上帝悦纳的地位,“财主”阶级则因为不肯悔改而招致上帝的不悦。“拉撒路”阶级曾一度仰赖法利赛人和犹太教的其他宗教领袖给他们一点属灵的“零碎”充饥。但是耶稣却将真理传授给他们,使他们在灵性上得以饱足。耶稣所作的属灵喂养与宗教领袖们所作的有如天渊之别,正如圣经报导说:“众人都希奇他[耶稣]的教训,因为他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他们的文士。”(马太福音7:28,29)的确情形已完全改变了。事实表明犹太教的宗教领袖对“拉撒路”阶级毫无帮助。
在公元33年的五旬节,两个阶级在情况方面的改变完成了。当时新约将旧的律法之约取而代之。真心悔改、接受耶稣的人遂完全脱离了旧的律法之约。他们已对这个约死去。在五旬节的日子有无可否认的证据表明耶稣基督的门徒已被擢升到远高过法利赛人和其他宗教领袖的地位。上帝的圣灵临到耶稣的这些门徒而非犹太教的宗教领袖身上,使他们能够以来自世界各地的人的方言“讲说上帝的大作为”。(使徒行传2:5-11)这件事多么有力地表明他们已赢得上帝的祝福和嘉许!“拉撒路”阶级的确已进入一种蒙上帝悦纳的情况;他们已成为更大的亚伯拉罕,耶和华上帝,的属灵后裔。这便是‘在亚伯拉罕怀里’所预表的意思。——请参看约翰福音1:18。
至于顽梗不化的法利赛人和其他显要的宗教领袖,他们已对以前看来蒙上帝宠悦的地位死去了。他们在“海地司”里。由于不肯悔改,他们与耶稣的忠心门徒分隔开来,仿佛两者之间有一条“深渊”一般。这“深渊”便是上帝那无可更改的公义判决。关于这点,我们在圣经里读到:“你的判断如同深渊。”——诗篇36:6。
“财主”受苦
“财主”阶级也大受痛苦。怎会如此呢?由于耶稣的门徒将上帝如火的审判信息广为宣扬。——可参看启示录14:10。
耶稣的门徒所传的信息使宗教领袖们大感痛苦是无可置疑的。他们极力企图制止人宣扬这个信息。当耶稣基督的使徒在由显要的宗教人士构成的犹太最高法庭面前作了自辩之后,法官们“极其恼怒,想要杀他们。”(使徒行传5:33)后来门徒司提反所作的自辩也对法庭的成员有同样的煎熬作用。他们“极其恼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齿。”——使徒行传7:54。
这些宗教领袖想耶稣的门徒‘凉凉他们的舌头’。他们要“拉撒路”阶级离开蒙上帝悦纳的地位(“亚伯拉罕的怀里”),以不致令他们不安的方式传讲上帝的信息。同样地,他们要“拉撒路”阶级冲淡上帝的信息,使他们的“五个弟兄”,他们的宗教盟友,不致“来到这痛苦的地方”。不错,他们不想见到他们的任何盟友受上帝的审判信息所煎熬。
但是,正如耶稣的比喻表明,“财主”阶级及其宗教盟友均无法免受“拉撒路”阶级所传的信息的煎熬。主耶稣基督的使徒拒绝冲淡上帝的信息。他们拒绝停止奉耶稣的名教人。他们对犹太最高法庭所作的答复是:“我们应当服从上帝底权柄,过于服从人。”——使徒行传5:29,《新修》。
“财主”的宗教盟友若想避免受苦,他们是可以做得到的。他们“有摩西和先知”,意即他们拥有摩西和古代其他先知所写的圣经。上帝所感示的圣经从未提及有任何使人在死后受苦的地方,但是却含有充分证据标明耶稣便是上帝所应许的弥赛亚。(申命记18:15,18,19;彼得前书1:10,11)因此“财主”阶级及其“五个弟兄”若留意“摩西和先知的话”,他们便会接纳耶稣为弥赛亚了。这样他们遂能赢得上帝的嘉许而不致受上帝的审判信息所煎熬。
基督教国应该知道
基督教国的教士们没有理由不熟悉耶稣的比喻的这项解释。基督新教一本著名的圣经评注,《注释者圣经》,提出一项类似的解释。这本评注指出许多圣经评论家相信耶稣的话是个“附加的比喻,预示到早期基督教与正统犹太教之间的冲突。财主及其弟兄代表不信的犹太人。耶稣被迫指出虽然圣经很明显地为他作证,他们仍顽梗不化地不肯悔改,并且预言他们也不会受他的复活所感动。我们可以想象路加和他的读者会将这段话作如此解释。”天主教的《耶路撒冷圣经》也在路加福音第16章的一个脚注中承认这是个“以故事形式说出的比喻,所指的并非任何历史人物。”
有鉴于此,我们大可以问问:基督教国的教士何不最低限度向他们的教友承认这是个比喻呢?为什么教士们虽然明知圣经并不主张人类的灵魂不死,却仍继续将一个显然的比喻当作实际发生的事去解释呢?这岂不是不忠实吗?他们岂不是故意隐瞒事实而无视上帝的道吗?
关于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对我们今日的人含有一些重大的教训。我们正密切留意上帝所感示的道吗?我们想作耶稣基督的忠心门徒而跟从圣经的指引吗?凡是拒绝如此行的人,像犹太的法利赛人一样,必定无法避免受上帝对他们发出的审判信息所煎熬。上帝的忠仆必定会继续向人宣扬真理,借此无畏地将一切宗教谬误暴露出来。
在这件事上你站在那一边呢?你认为所有宗教都是好的,因此我们不应该继续揭发宗教的谬误吗?抑或你对于基督教国以关于死者的错误道理误传上帝感觉义愤填胸?你想见到上帝的圣名不再蒙受各种谬误道理为其带来的羞辱吗?你想见到有人尽力帮助心地忠实的人摆脱宗教谬误的捆绑吗?若然,你就会发觉上帝对死者和生者所订的旨意会为你带来莫大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