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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婴儿会夭折?守望台1972年 |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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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所订的无可更改的律法是:“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上帝应该使这条律法对新生或年幼的婴儿不适用吗?诚然,新生的婴孩也许没有故意明知故犯地违反上帝的律法。可是甚至很幼小的婴儿也可以很容易被“宠坏”或“发脾气”这只是表明他们的确从父母承受到罪性的许多证据之一而已。圣经宣布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马书3:23)随着孩子逐渐长大,我们愈可以看出这句话的真确。上帝应该仅因为一个新生的婴儿看来天真无邪,就神奇地保存婴儿的性命,使其不受疾病和其他致死原因所影响,直至孩子将天生的罪性清楚表明出来吗?感情可能使我们渴望上帝这样行,但上帝仍然会谨守他的公义标准和律法。可是,由于上帝的慈爱,他作了一项会令一切因为丧失子女而伤痛的父母大感欣慰的安排。什么安排呢?
复活的安排。上帝的儿子在地上时说:“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稀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约翰福音5:28,29)耶和华既然紧守他对罪的工价所订的律法及忠于他的公义标准,这件事实使我们可以确信他所作的复活应许也同样可靠。
复活的希望使真正的基督徒不致因亲人的去世过度哀伤。他们‘不像那些没有指望的人一样忧伤’。(帖撒罗尼迦前书4:13)他们知道夭折的婴儿会在上帝儿子的王国治下复活而有不用再死亡的希望;他们为此而欢欣。他们也知道他们的孩子在死亡中沉睡了,这种沉睡并不会对孩子造成永久的伤害;他们也为此大感安慰。
可以使父母感觉安慰的另一点是,婴儿的夭折甚至可能为他们免去许多烦恼和痛苦,在以往和现今莫不皆然。约伯曾将夭折的婴孩与他自己的苦恼作一比较说:“我为何不出母胎而死,为何不出母腹绝气?……[若然]我就早已躺卧[在死亡中]安睡。”——约伯记3:11-13。
既知道死亡和与之俱来的忧伤乃是违反上帝的律法所导致的恶果,我们岂不应该努力在生活上符合上帝所订的永生条件吗?我们无疑不想步亚当夏娃的后尘;由于故意违背上帝的律法,他们为自己和后代均带来莫大的损害。因此,虽然我们继续见到人类付出罪的工价,甚至婴孩也未能幸免,我们却可以从复活的希望获得莫大的安慰,并且深深体会到服从上帝的命令乃是导致永生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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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感兴趣人士的姓名地址是重要的守望台1972年 |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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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感兴趣人士的姓名地址是重要的
在留尼汪岛有一位在房屋管理工作时,遇见一名男子,他有一本圣经,但从来没有耶和华见证人探访过他。见证人将他的姓名地址送往他附近的小组,当见证人前往探访他时,发现他藏有许多社方出版的书籍。此人的宗教性很浓厚在教会担任图书管理员,可是教会领袖的所作所为使他非常灰心,于是他转向圣经找寻,以期解答认为困惑的问题。见证人为这人及其妻子主持家庭圣经研究。他现在已参加神治传道训练班而且不久便会参加传道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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