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降世为人之前的存在
35,36.(甲)约翰福音1:1所指的是耶稣什么时候的存在?什么人首次促请人注意这件事?(乙)耶稣怎样生于约翰之后但却在约翰之前便已存在?约翰将他称为上帝的羔羊暗示一件什么事实?
使徒约翰在他所写的记载中一开始便说:“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他所说的“太初”并不是指十九世纪前耶稣在地上从事传道工作的开始。他的意思是说道在“成为肉身”之前很久早已存在了。约翰在他的记载中自始至终都将这件事实表明得很清楚。在耶稣于约但河受浸之后一个多月,施洗约翰促请人注意耶稣和他在未降世为人之前的存在,说:“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约翰福音1:29-31。
36 约翰生于道“成为肉身”而由一个犹太处女所生之前大约六个月。由于这缘故约翰论及耶稣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但鉴于在耶稣受浸之后所发生的事,约翰可以将耶稣称为“在我以前的”人。因此当约翰论及耶稣说:“他本来在我以前”时,他的意思必定是指耶稣在未诞生为人之前已经存在了。约翰也指出耶稣会成为献给上帝的一项祭物,因为在古代的以色列国中,犹太的祭司每天都将羔羊献给上帝。为了使“上帝的羔羊”耶稣基督能够将世人的罪孽除去,他的血必须流出作为牺牲,因为若不使一个清白的祭品的血流出,人的罪就不能从上帝获得赦免。——希伯来书9:22。
37.为什么耶稣能够对尼哥底母谈及天上的事?
37 耶稣自己曾屡次作证他在未降世成为血肉之躯之前早已在天上存在了。因此耶稣能够谈及“天上的事,”因为正如耶稣对犹太的统治者尼哥底母说,“除了从天上降下来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约翰福音3:12,13,《新约新译修稿》。
38.在谈及玛拿时耶稣怎样作证他以前存在于天上?
38 耶稣曾将自己称为来自天上的象征性玛拿而对犹太人说:“那从天上来的粮不是摩西赐给你们的,乃是我父将天上来的真粮赐给你们。因为上帝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许多犹太人对耶稣的这些言论表示不满,但耶稣进一步使他们吃惊说:“这话是叫你们厌弃么?倘若你们看见人子升到他原来所在之处,怎么样呢?”——约翰福音6:32,33,38,51,57,58,61,62。
39,40.(甲)另一次耶稣说他来自什么地方?(乙)因此耶稣能够在祷告中恳求上帝怎样?
39 因此后来当耶稣对一班不信的犹太人谈及他的离去时,他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倘若上帝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上帝,也是从上帝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约翰福音8:23,42)为了这缘故耶稣可以对上帝祷告和在他的忠心使徒聆听之下对上帝说:
40 “父阿,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人类]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阿,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父阿,我在那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约翰福音17:5,11,24。
41.所以这位“从天上来的”为什么作见证?
41 耶稣曾以道或罗格斯的身份在天上与他的天父同享荣耀而深为父所爱。这乃是在世界产生之前的时候。使徒约翰曾亲自听见耶稣说这些话,因此约翰可以正确地评论说:“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约翰福音3:31,32)无可置疑地,耶稣在未降世为人之前已经存在了。身为道或罗格斯,他从“太初”便与上帝同在。
相信的犹太人将他称为什么
42.十二个使徒在未被耶稣选召之前相信谁?关于此点有些什么问题发生?
42 当耶稣基督在地上时,他选召了十二个使徒。这些都是土生的犹太人;他们自幼受到“犹太人的宗教”或犹太教的熏陶而只相信一位上帝——耶和华。(加拉太书1:13,14)他们的导师耶稣有向他们谈及一个三位一体吗?他有吩咐他们改信一个以他为第二位或“子上帝”的三位一体吗?使徒和其他的门徒有将耶稣视为“子上帝”而用这样的头衔称呼他吗?他们将他称为什么呢?让我们看看约翰的报导。
43,44.在约翰为耶稣施浸之后,他为关于耶稣的什么事实作见证?
43 在耶稣受浸之后,施洗约翰将他自己的门徒介绍给耶稣。约翰是奉上帝之命为人施浸的,上帝曾告诉他要留意什么。因此当约翰在耶稣受了浸之后将后者介绍给他自己的门徒时,他怎样称呼耶稣呢?
44 为了获得这问题的答案让我们读一读约翰福音1:32-34的记载:“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上帝的儿子。’”
45.约翰期望谁到他那里受浸?因此约翰声称他不是谁?
45 施洗约翰本人自从在母腹中便充满了上帝的圣灵。约翰有作证说耶稣就是耶和华或耶稣是上帝吗?绝没有!施洗约翰告诉自己的门徒说:“这是上帝的儿子。”约翰所说的不是“子上帝”而是“上帝的儿子”。这两个名词的意思是截然不同的。约翰并没有期望耶和华上帝到他那里受水浸礼。反之约翰只是期望会受上帝的圣灵所膏而成为基督,弥赛亚或受膏者的人来到。因此约翰没有让任何人以为他便是基督。他对他的门徒说:“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翰福音3:28-30)由于约翰所见到的事,他知道耶稣便是基督和上帝的受膏者。
46.在约翰把门徒转交给耶稣之后,什么表明他们对于约翰所说耶稣的身份有没有改变意见?
46 施洗约翰在对他的门徒施以相当教导之后便将他们转交给耶稣基督而让他们跟从“上帝的儿子。”这些门徒在听过他的教训,观察过他的为人和与他相处过之后有没有改变他们对他的印象呢?这些门徒自始至终将他称为什么呢?当耶稣初次遇见拿但业时,他的先见使后者大为惊讶,“拿但业说‘拉比,你是上帝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约翰福音1:49)在约翰一书4:15和5:15使徒说:“凡认耶稣为上帝儿子的,上帝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上帝里面。”“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上帝儿子的么?”在约翰二书第三节他谈及来自“父上帝和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和平。
47.马大说她相信耶稣是谁?耶稣的仇敌说根据他们的律法耶稣应该为了什么理由遭受死刑的惩罚?
47 在将死去已四日的拉撒路复活之前,耶稣问拉撒路的姐妹马大她是否相信他刚才所说的话。马大回答说:“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约翰福音11:27)甚至耶稣那些嗜血的仇敌所作的见证也值得注意。当罗马的总督因为无法找出耶稣犯过什么罪而有意将处死耶稣的苦差推到犹太人身上时,犹太人回答他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上帝的儿子。”(约翰福音19:7)由此可见施洗约翰,耶稣的使徒,拉撒路的姐妹马大和甚至耶稣的仇敌都一致作证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他绝不是上帝本身!
48,49.(甲)当约翰欣然将门徒转交给耶稣时,他作了一个什么比较?(乙)“新妇”期望与谁成婚?
48 当施洗约翰向人解释为什么他在门徒的数目方面会减少而耶稣的门徒却会增加时,他将耶稣比作一个新郎。约翰说“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约翰福音3:29)由于将受了浸的门徒转交给耶稣基督,约翰获得了很大的喜乐。
49 既然比喻性地说来耶稣是新郎,他手下整群受了浸和受了膏的门徒必定是他的新妇。他们的希望是与他们的新郎主耶稣基督在天上结合。他们并不期望与上帝缔结婚姻关系,但假若有一个三位一体的话,他们就势必与上帝缔婚了。他们也没有期望和这样的一个三位一体中的特别某一位,即其中的第二位或所谓的子上帝,缔结婚姻关系。他们无法想象和一个三位一体的三分之一联婚。上帝所感示的圣经绝没有主张这样的一种道理;这简直有如和一对连体双胞胎结婚一般!
50.“新郎”与谁结合?启示录透露这个群体包括多少分子?
50 与新郎耶稣基督结合的并不是包括亿万分子的整个人类家庭,反之乃是取自人类的一个数目有限的群体。在启示录使徒约翰看见一个关于新郎和新妇的异象;他见到他们一同站在天上政府的所在地;因为这个政府由古代大卫王的国都耶路撒冷城中的锡安山所预表,所以圣经将其称为锡安山。约翰说:“我又观看,见羔羊站在锡安山,同他又有十四万四千人,都有他的名和他父的名写在额上。……他们在宝座前并在四活物和众长老前唱歌,仿佛是新歌。除了从地上买来的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精通]这歌。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羔羊无论往那里去,他们都跟随他。他们是从人间买来的,作初熟的果子归与上帝和羔羊。”——启示录14:1-4。
51.“新妇”阶级怎样是个“处女”,并且在额上印有记号和“从人间买来”?
51 圣经将新妇阶级比喻为一个处女阶级;他们从未和任何因与这个不道德的世界为友而犯了属灵的奸淫的人或组织发生过关系以致沾污了自己。他们有新郎和天父的名印在他们的额上,但除此之外并没有别的名字,也没有一个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或圣灵上帝的名字。这个新妇阶级中的十四万四千个分子是由地上到天上去的;不错,他们被上帝从血肉之躯的人类中间选到天上成为灵体而承受永生。这件事怎么可能呢?借着‘带走世人罪孽的上帝羔羊’所献的赎价,他将他们买过来。
52.新妇阶级怎样像归于上帝的初熟果子一般?这件事实对普通一般人类有什么影响?
52 他们好像以往的以色列人从收成中取出献给耶和华上帝的初熟果子一般;例如在五旬节的日子大祭司便将两块发过酵的麦饼“当作初熟之物献给耶和华。”(利未记23:15-20)既然新妇阶级只是‘归与上帝和羔羊的初熟果子’而已,自然必定有一群数目大得多的人会得救而在地上享永生。为什么呢?因为上帝的羔羊所带走的乃是“世人的罪孽”而不仅是他的新妇阶级的罪孽。——约翰福音1:29;约翰一书2:1,2。
53,54.按启示录19:6-9所说,这是谁的婚姻?新妇属于谁?婚筵是为谁准备的?
53 使徒约翰很清楚地向我们指出这个新妇阶级,即受了膏的基督教会,究竟与谁结合。他在启示录19:6-9写道:“我听见好像群众的声音,众水的声音,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上帝全能者作王了。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他,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豫备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天使吩咐我说,‘你要写上,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对我说,‘这是上帝真实的话。’”
54 成婚的乃是上帝的羔羊而不是全能的主上帝自己。新妇乃是上帝的羔羊的新妇而不是全能的上帝的新妇。婚筵也是上帝的羔羊的婚筵;而耶稣所作的预言性比喻表明这个婚筵是由他的父,全能的主上帝,为自己的爱子和羔羊准备的。
55.启示录19:11-16表明上帝的羔羊是谁?因此144,000人成为谁的新妇?
55 在几节之后,即启示录19:11-16,使徒约翰指出上帝的羔羊便是道或罗格司,因为约翰看见这羔羊上前与他父的仇敌作战。约翰形容他说:“他穿着溅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称为上帝之道。……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因此他那144,000个忠心的跟从者成为上帝之道的新妇而非上帝的新妇。
56,57.在启示录第21章我们可以见到圣经将哪两者分别清楚?怎样分别?
56 与羔羊结合的人后来又在另一个异象中出现;约翰描述这个异象说:“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豫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拿着七个金碗盛满末后七灾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来对我说:‘你到这里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我被圣灵感动,天使就带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将那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的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城墙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我未见城内有殿,因主上帝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那城内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上帝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9-11,14,22,23。
57 我们可以留意到圣经总是将羔羊和全能的主上帝两者分别清楚,而且由144,000个分子组成的新妇乃是与羔羊结合。她乃是成为羔羊的妻子。如果有一个三位一体的话,那末这144,000人便势必与上帝结合而与上帝成为一体了。但圣经并没有这样说。
自我表明身份
58.在对尼哥底母所作的谈话中,耶稣自称是谁?
58 为了新妇阶级的益处起见,施洗约翰向他们指出上帝的羔羊便是他们的新郎。可是新郎自己怎样将自己的身份向他的新妇阶级和其他的人表明呢?他自称和上帝有什么关系呢?施洗约翰说他是上帝的儿子,但他曾自称拥有超过这样的身份吗?为了回答这些问题,让我们首先听听耶稣基督对尼哥底母所说的这段话:“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上帝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上帝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6-18。
59.在耶稣将一个盲人医好之后,这盲人说他相信耶稣是谁?
59 耶稣有一次医好了一个生下来便瞎眼的人。根据好几部圣经译本,耶稣后来对他说:“你信上帝的儿子么?”这人回答说:“主阿,谁是上帝的儿子?”耶稣答道:“你已经看见他,现在和你说话的就是他。”耶稣并没有要这人相信他具有超过上帝的儿子的地位。而这人亦只承认他相信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而已。——约翰福音9:35-37,AV;DY;AS;ED;Lamsa;Murdock。
60.在将拉撒路复活之前,耶稣说谁会因此得荣耀?在此之后马大说她相信耶稣是谁?
60 在往伯大尼为他的朋友拉撒路治病之前,耶稣对他的使徒说:“这病不至于死,乃是为上帝的荣耀,叫上帝的儿子因此得荣耀。”在耶稣未抵达拉撒路的坟墓之前,拉撒路的姐妹马大承认相信耶稣所自认的身份说:“我信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约翰福音11:4,27。
61.在向推雅推喇小组发出的信息中,耶稣自称是谁?
61 甚至在天上,获得荣耀的耶稣也将自己称为上帝的儿子。在启示录2:18当耶稣对推雅推喇城的基督徒小组发出一个信息时,他对约翰说:“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使者说:……上帝之子说,……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国,他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将他们如同窑户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从我父领受的权柄一样。”——启示录2:18,26,27。
62.在祷告中耶稣自称和上帝有什么关系?
62 根据对上帝的这种关系,耶稣以儿子的身份对上帝祷告说:“父阿,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1-3)耶稣并没有自称为“独一的真神。”
63.为什么犹太人想用石头掷耶稣?耶稣从诗篇引证什么经文表明他们是否有理如此行?
63 当我们这样说时,我们是否忘记了在约翰福音10:31-39犹太人因为耶稣说“我与父为一”而想用石头掷他呢?并不是;我们并没有忘记。犹太人相信只有一位名为耶和华的上帝,而当时他们想用石头掷打耶稣。为什么呢?并不是因为他倡导三位一体的道理而自称为三位中的一位,反之乃是因为他自称为上帝的儿子,他们的耶和华上帝的儿子。当他们手里拿着石头准备投掷时,耶稣对他们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那一件拿石头打我呢?”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却是因僭妄的话,并且因为你既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耶稣于是请犹太人留意他们自己的圣经在诗篇82:6所说的话。他说:“你们的律法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么?诸圣经是不能废除的,如果他将那些承受神话的人尚且称为神;你们倒对父所圣别及差到世界来的说:你说僭妄的话了,因为我曾说:我是神的儿子么?假如我没有作父的工,你们不要信我。但若我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好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国语新旧库译本》。
64.(甲)耶稣申辩说他只是什么?(乙)被诗篇82章称为“神”的是谁?
64 耶稣在这里所用的论据本身便证明他并没有自称为上帝。他若曾自称为上帝,犹太人便有理由因为他说僭妄的话而用石头掷他了。但耶稣申辩说他其实自称次于上帝。为了证明这点,耶稣对他们引证诗篇82章第1,2,6,7节;这段经文说:上帝[希伯来文 Elohim]站在有权力者的会中,在诸神[elohim]中行审判,说,你们审判不秉公义,徇恶人的情面要到几时呢?……我曾说,你们是神[elohim],都是至高者的儿子。然而你们要死,与世人一样要仆倒。”在这篇诗中至高的上帝对地上一些不公正的法官,一些仅是血肉之躯的凡人,说话而将他们称为“神”,或希伯来文的“以鲁谦”(elohim);他吩咐他们要纠正他们枉法的恶行。因为这些法官未能克尽厥职,至高的上帝不得不兴起亲自审判地上的人。
65.这些法官虽然是“神”,他们仍然会遭遇什么?这些犹太的“神”必须对谁的死亡负责?
65 这些法官之被称为“神”并不能拯救他们;他们自视为“至高者的儿子”或上帝的儿子也不能对他们有所帮助。这种地位并没有给予他们不死的神性。他们仍然是凡人而会像其他的人一样死去。他们会像地上其他的法官和首领一样气绝身亡,而且是因为被上帝所处决的缘故,上帝已对他们作了不利的判决而谴责他们。将耶稣在罗马人手中害死的罪魁便是犹太人中间一些这样的“神”。——出埃及记22:28。
66,67.耶稣没有自称为什么?关于他的天父和他自己,他没有对犹太人说什么?
66 耶稣告诉那些想用石头掷他的犹太人他并没有自称为上帝或一个神,虽然诗篇82:6将有些人,以色列的一些法官,称为“神”。耶稣曾对犹太人谈及上帝是他的父亲,换句话说他乃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对他们说:“谁也不能[将我的羊]从我手里抓去。我的父将他们给了我,他比一切都大;谁也不能从父手里抓去,我和父是一体的。”——《新约新译修稿》。
67 在耶稣说完这话之后,他接着所用的论据证明他并没有自称为上帝,他也没有说他和天父是一位上帝,一个三位一体的上帝,而他和天父只是其中的两位,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称为“圣灵上帝”的第三位。耶稣并没有说,我与父及圣灵是一体的。他根本没有提及“圣灵”。——约翰福音10:28-30。
68.耶稣怎样用诗篇82:6证明他虽然说“我和父是一体的,”他并没有自称为上帝?
68 耶稣申辩说“我和父是一体的”这句话并不是说他自称为上帝。怎样申辩呢?因为耶稣告诉犹太人他其实自称次于他的父上帝。他向犹太人指出他们自己的律法在诗篇82:6将上帝所抨击的人称为“神”;犹太人并不能把这节将“神”的头衔加在仅是凡人的法官身上的经文作废,也不能把这节经文从圣经中删去。可是当耶稣基督,虽然他在犹太人中间行了这么多神奇的善工,将上帝称为他的父和仅仅自称为上帝的儿子时,他们却说他僭妄而打算用石头掷他。即使如此,他仍然高过被诗篇82章称为“神”的那些人,因为他是天父差到世上来的圣者。如果亚撒作一首诗将以色列的法官称为“神”并不算是僭妄,那末耶稣将自己仅称为上帝的儿子而非一个神自然更不能算是僭妄。——诗篇82。
69.(甲)在我们采自约翰的写作的许多资料中,我们从没有发现耶稣怎样?(乙)我们为什么邀请读者和我们一同对约翰的写作作进一步的研究?
69 在以上我们采自约翰的写作的许多资料中,我们从没有发现耶稣基督自称为上帝或让别人将他称为上帝。但是,主张三位一体的人会说,我们尚未将约翰的写作中与这个题目有关的所有经文都考虑完毕;这些剩下的经文必定能够证明耶稣曾将自己称为上帝,并且也让别人将他称为上帝,因此它们可以证明许多圣经译本将约翰福音1:1译成“道[或罗格司]就是上帝”是对的。为了这缘故,在这篇关于“道”的文章的其余三部分,我们会将这些经文加以详细讨论。请读者和我们一同把这些经文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