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他的生命来源
33.(甲)身为一个儿子,耶稣对他的父亲怎样?(乙)耶稣说所有的人都应该对子尊敬到什么程度?
我们从约翰的写作不断获得更多的证据表明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这件事实本身亦表示身为儿子的耶稣是赖上帝而生存的,因此并不与上帝平等。儿子并不能大于父亲,反之按照上帝的命令儿子必须尊敬父亲。身为上帝的儿子,耶稣说“我尊敬我的父。”(约翰福音8:49)他也宣布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鉴于他所说的这段话,我们怎能说他将自己视为上帝或与上帝同等呢?(约翰福音5:22,23)在这段话里耶稣并没有叫我们尊敬他为天父或上帝。他并没有说我们对子的尊敬应该达到与对父的尊敬同等的程度。
34.为什么人应该尊敬子?达到什么程度?
34 让我们将耶稣的话再考虑一下,看看他究竟为什么要说人会尊敬他像尊敬父一样。耶稣说父已将他立为法官而让他以代表最高的法官上帝的身份施行审判。身为上帝所任命的法官,子自然配受人尊敬。借着尊敬子,我们对上帝任命子为法官一事也表示尊敬。我们若不尊敬子为法官,我们便等于不尊敬“差子来的父。”但这话的意思并不是我们应该将子奉为上帝或尊敬子达到像尊敬差子来的父一样的程度。
35.(甲)荣耀子的是谁?到什么程度?(乙)在地位方面耶稣与上帝及亚伯拉罕比较起来怎样?
35 甚至天父上帝也没有把子当作他的平辈来尊敬或荣耀。但上帝确曾赐给他的爱子耶稣基督比他其他所有的儿子更高的荣耀。当然,上帝所尊敬或荣耀的人我们也应该尊敬。事实上上帝要求我们如此行。耶稣自己曾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的上帝。”(约翰福音8:54)耶稣的父便是犹太人的上帝。他们并没有将耶稣视为一个神人或上帝亲自化为肉身;耶稣亦没有自命为上帝。他说犹太人自谓奉为上帝的神便是荣耀他的那位神。接着耶稣宣布他并不及上帝那么伟大,但他却大过亚伯拉罕,因为他在未降世为人之前已在天上存在了。
36.“父”这个头衔是什么意思?天父很适当地将什么赐给上帝的儿子?
36 “父”这个头衔的意思是男性的亲体,而男性的亲体意思便是指一个祖先,创始者或起源,一个产生后代的生产者。既然上帝是耶稣的父亲,耶稣是否也赖上帝才能生存呢?唯有耶稣自己所说的话才能给予这个问题一个无可反驳的答案。请注意耶稣所说的这段话:“死人要听见上帝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5,26)身为父亲的上帝乃是生命之源;而他将一项特权赐给他的儿子,让后者在自己里也有生命。因此我们可以体会到约翰福音1:4,5论及道或罗格司的话:“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37.为人带来光明的生命来自谁和通过谁而来?
37 世人均陷在死亡的黑暗中,但来自天父的生命却照亮他们;他乃是这生命的来源,他的爱子则是他将生命赐给人的途径。子从父获得了生命的恩赐。因此使徒彼得很有理由对他的主人耶稣基督说:“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上帝的圣者。”——约翰福音6:68,69
38.耶稣怎样将他自己的生命来源与凭着信心“吃他的肉”的人的生命来源作一比较?
38 当耶稣论及自己会牺牲属人的生命为相信的人作赎价时,他表明自己的生命来源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约翰福音6:56,57)因耶稣活着的吃者借着他才开始生存。同样地耶稣也借着上帝才开始生存因此耶稣若一向都和天父一样永存而无始无终的,他又怎能忠实地说:“我因父活着”呢?由于从上帝获得他的生命,耶稣的确是上帝的儿子。他从天父获得生命正如相信和接受耶稣的赎价的人借着耶稣获得生命和因他活着一般。若不是由于耶稣牺牲他那属人的生命作为赎价,人就绝不会有机会在上帝的新世界里永远生活。同样地若不是由于上帝的缘故,子就不会活着。
39,40.(甲)耶稣之能够继续生存全视什么而定?(乙)耶稣赖上帝才能生存这件事实怎样以另一种神奇的方式表明出来?
39 耶稣之能否继续生存全视他对天父上帝的顺从而定。因此很适切地,当魔鬼引诱耶稣将石头变成面包以终止他那四十日的禁食时,耶稣将先知摩西的话应用在自己身上:“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4)耶稣之需要倚赖他的父上帝才能生存也从另一方面表明出来。什么方面呢?上帝在他的爱子将自己属人的生命牺牲作赎价之后的第三日将后者从死里复活过来。
40 在约翰福音5:21耶稣论及上帝复活死者的能力说:“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耶稣并没将自己从死里复活,反之他倚赖他那不死的天父将他从死亡中拯救出来。在耶稣死后的第三日上帝将他的爱子复活过来把生命再度赐给他,于是耶稣再次获得或取回他的生命。这正如耶稣所说一般:“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翰福音10:17,18。
41.耶稣如何和为何牺牲他的生命?他怎样将其取回?
41 耶稣舍弃了他的生命(希腊文:Psykhé)。当然,他是被罗马的士兵在髑髅地杀死的,但耶稣容许他们如此行,因为这是和他的天父的旨意一致的;这乃是他的天父对他所下的命令。耶稣取回了他的生命,但意思并不是说他将他那属人的生命取回或他将自己复活。反之,在他死后的第三日上帝命令他从死里复活过来。耶稣于是凭着上帝的权威从他的天父手中得回他的生命。正如耶稣说:“我有权将其得回;这个命令是我从我父接获的。”——译自New English Bible。
42.耶稣怎样像他对约翰所说一般是“首先的和末后的”?
42 耶稣现在又再度在天上生活了。在耶稣返回天父处之后,他在一个异象中对使徒约翰显现,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在复活这件事上他可说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因为约翰将他称为“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的耶稣基督;……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启示录1:17,18,5)他是地上第一个被上帝复活而“直活到永永远远”的人。他也是上帝所直接复活的最后一个人,因为上帝现在已将“死亡和阴间的钥匙”赐给复活的耶稣了。因此在他的王国统治的期间,耶稣会以审判者的身份将他所纪念的人复活而赐予生命。
43.(甲)主张三位一体的人辩称启示录3:14是什么意思?(乙)但耶稣在这节经文中所说的其实是谁的创造工作?
43 以上这一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耶稣在复活后吩咐约翰写给小亚细亚老底嘉小组的话的真正意思。当时耶稣说:“那为阿们的忠心真实的见证,上帝底创造的开始,如此说。”(启示录3:14,译自AV)a主张三位一体的人辩称这句话意指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创造物的开始者,创始者或始源。他们会提出《美国译本》和摩伐的翻译,两者均说:“上帝底创造的始源。”请留意“上帝底创造”这个辞句。这句话的意思当然不是指创造上帝,因为上帝不是被造的。耶稣说“上帝底创造;”他并没有说“我所创造之物,”好像他在谈及他所创造的东西一般。他所谈及的是别人所创造的东西,那便是说,上帝的创造工作。
44,45.(甲)在希腊文中“上帝”一词是属于什么格——主格抑或所有格?(乙)据文法家说,所谓的主词所有格表示什么?
44 在希腊原文里“上帝”[Theoū]一字是所有格。在希腊文和英文中所有格均可以表达位于所有格的字和它所修饰的人或物之间好几种不同的关系或联系。
45 根据罗拔逊博士(Dr. A. T. Robertson)说,所有格可分为好几种,例如表示所有的所有格(Possessive Genitive),修饰所有格(Attributive Genitive),主词所有格(Subjective Genitive),受词所有格(Objective Genitive)等。b有一个希腊文的文法家解释表示来源或创始者的所有格说:“主词所有格。当位于所有格的名词产生动作,因此是所修饰之含有动词意味的名词底主词时,我们所用的便是主词所有格。……耶稣基督的传道。罗马书16:25。”c另一本希腊文文法解释主词所有格的意思说:“一项动作或感觉的主词:……人民的善意(那便是说,人民所感觉的。)。”d
46.(甲)在启示录3:14,“上帝”一词属于哪一种所有格?(乙)在希腊文的《七十人译本》中,“开始”一字是什么意思?
46 因此“上帝底创造”这句话可以指上帝所拥有或属于上帝的创造物。或根据文法说来它也可以指上帝所产生的创造物。借着他的写作,使徒约翰帮助我们了解他在希腊文所用的是哪一种所有格。《基督教圣经》希腊经文的编纂者都一致同意启示录3:14所用的希腊字是引自或借自箴言8:22的。e根据汤姆生(Charles Thomson)对希腊文的《七十人译本》所作的翻译,箴言8:22说:“主为了他的工作创造了我,他的造化的开始。”无疑“开始”(英文beginning;希腊文《七十人译本》:arkhé)这个字的意思并不是开始者,始源或创始者。显然它的意思是指上帝所创造之物的第一个或最初一个。启示录3:14所说的“上帝底创造的开始”也是同一的意思。因此“上帝”这个字必定是属于主词所有格。
47.(甲)道的生命在什么时候暂时中断?(乙)耶稣基督怎样是“上帝底创造的开始”?
47 约翰引证耶稣的话说他从他的父上帝获得了生命。他的生命曾经中断了一段时期,但不是在“道成为肉身”的时候而是在他被杀死去三日的期间。接着全能的上帝的神力将他复活过来成为不朽的灵体而永远活着。当耶稣基督复活时,他乃是上帝的创造物或一个由上帝所产生的受造物。当他“太初”在天上成为道时,他是上帝所创造之物的第一个,“上帝主要的受造物。”(Yg)借着以他为媒介,上帝创造了其他的万物,正如约翰福音1:3所说一般。他并不是上帝所造之物的始源或创始者。反之他是上帝所造之物最初的一个。
48.(甲)为什么我们可以说《新世界译本》将启示录3:14的意思正确地翻译出来?(乙)约翰的写作将创造万物的功劳归于谁?
48 《新世界译本》将启示录3:14正确地译成“上帝所造之物的开始。”在约翰的写作中他从没有将“创造者”(Ktístes)这个头衔应用在耶稣基督身上,反之约翰将一切创造的功劳都归于“昔在今在[ho ōn]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坐在属天的宝座之上的主上帝。圣经对这位全能者说:“我们的主,我们的上帝,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示录4:8-11;10:5,6)道乃是上帝所造的第一个属天的受造物。
“我的主,我的神!”
49.使徒多马为什么对耶稣说:“我的主,我的神”?
49 鼓吹三位一体的人辩称使徒多马在约翰福音20:28所说的话证明耶稣基督就是上帝。多马告诉其他的使徒除非耶稣在他眼前化为人形,并且让他用手指触摸耶稣的钉痕和他肋旁被罗马兵士用枪所刺的伤痕,否则他便不肯相信耶稣已经复活。因此耶稣遂在次周向众使徒显现,并且吩咐多马用手触摸他以便能够真正相信。“多马应声对他说:我的主,我的神!”(《国语新旧库译本》;《国与圣经》译作“我的主,我的上帝”;《英王雅各译本》译作“My Lord and my God”)。若将多马的话从希腊原文逐字译成英文,则这句话其实是:“The Lord of me and the God of me。”
50.据希腊文教授毛尔说,在“神”一字之前用一个冠词“the”是否一定表示多马将耶稣称为上帝?
50 因此主张三位一体的人辩称多马既然将“神”(the God)这个名词用在耶稣身上,这便证明耶稣就是上帝本身和一个三位一体的神了。可是毛尔教授(Professor C.F.D. Moule)说在“神”(God)这个字之前加上一个定冠词“the”可能并不含有这样意义。f不论事实如何,让我们将当时的情况考虑一下以确定多马的意思究竟如何。
51.在耶稣复活的那天,多马从耶稣接获一个什么口信?因此对于耶稣和他所敬拜的神多马知道什么?
51 在不及两周之前多马听到耶稣对天父祷告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3)在耶稣作了这个祷告之后的第四日,即在他复活那天,耶稣吩咐抹大拉的马利亚将一个特别的口信带给多马和其他的使徒:“耶稣说,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上帝,也是你们的上帝。抹大拉的马利亚就去告诉门徒说,我已经看见了主,她又将主对她说的这话告诉他们。”(约翰福音20:17,18)因此从耶稣的祷告和抹大拉的马利亚带回来的这个口信,多马知道得很清楚他的上帝是谁。他的上帝并不是耶稣基督,反之他的上帝乃是耶稣基督的上帝。他的父便是耶稣基督的父。多马知道耶稣也有一个为他所敬拜的上帝,那便是他的天父。
52.为什么我们不应该将错误的含意加于多马所说的“我的主,我的神”这句话之中?
52 所以多马怎可能仅因为首次见到复活的耶稣而大喜过望,于是便贸然将耶稣称为永生独一的真神耶和华呢?多马的话的意思怎可能是说耶稣本人便是“独一的真神,”或耶稣是一个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上帝呢?鉴于多马从耶稣所听见和耶稣所告诉他的话,我们怎能认为“我的主我的神”这句话含有如此的一种意思呢?
53.为什么耶稣没有因为多马所说的话而责备他?
53 耶稣若认为多马竟将他视作他自己也称之为“我的上帝”和“我的父”的“独一真神,”他必定会责备多马。耶稣无疑不会将一个属于他的天父上帝的头衔据为己有或窃占他的父上帝所居的独特地位。既然耶稣并没有责备多马以一种错误的方式称呼他,耶稣显然知道多马的话按圣经说来是什么意思。使徒约翰亦然。g
54.多马若真的将耶稣称为上帝,约翰本可以趁此对约翰福音1:1作怎样的解释?
54 约翰当时在场听见多马惊叹说:“我的主,我的神!”约翰有没有说我们从多马的话所得的唯一结论便是耶稣就是上帝和名为耶和华的“独一真神”呢?(诗篇35:23,24)若是如此的话,他大可以在这里解释约翰福音1:1的意思而向我们指出成为肉身的道就是上帝自己和“子上帝,神圣的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但这是不是约翰所获得的结论呢?请听听约翰要我们获得的结论:
55,56.(甲)约翰将这些事记在他的记载里是为了使我们相信耶稣基督是什么?(乙)因此我们跟从约翰获致什么结论?
55 “耶稣对他[多马]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29-31
56 在关于耶稣一生的记载中,约翰想说服我们相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而不是上帝自己。但主张三位一体的人却故意歪曲事实将他称为“子上帝。”可是我们宁愿根据约翰所用的辞句接受约翰的解释,那便是说,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我们和约翰获得同一的结论,即耶稣是他自己称为“我的父”和“我的上帝”的那位神的儿子。因此多马并没有同时崇拜“父上帝”和“子上帝”而将两者视为一个“三位一体的上帝”中相等的两位。
57.(甲)由于将耶稣称为“我的神”,多马承认耶稣的父亲是什么?(乙)启示录第4和第5章表明约翰福音14:28是什么意思?
57 多马敬拜耶稣基督所敬拜的同一位上帝,即天父耶和华上帝。因此多马若将耶稣称为“我的神,”他就必须承认耶稣的父亲是在神之上的一位神,一位高于耶稣基督的神和耶稣自己所敬拜的一位神。启示录4:1-11对这位坐在属天的宝座上永远长存的神,“全能者主上帝,”作了一项象征性的描述;但在下一章中,启示录5:1-8将耶稣基督形容为上帝的羔羊,并且告诉我们他来到全能的主上帝面前将一个书卷从上帝的手中接过来。这件事可以说明耶稣对多马和其他使徒所说的以下这句话的意思:“我到父那里去,……因为父是比我大的。”(约翰福音14:28)由此耶稣承认他的父是全能的上帝,是高于子而超乎万有的。
[脚注]
b 见A. T. Robertson所着之A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in the Light of Historical Research,495-505页,1934年版。
c 见Dana和Mantey所着之A Manual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第78页,1943年版。
d 见Dr. Wm. W. Goodwin所着之Greek Grammar,第230页,1893年版。
e 见Westcott和Hort所编之Student’s Edition of The New Testament in Greek,第613页,第一栏,“Quotations from the Old Testament”之下。也可参看Dr. Eberhard Nestle所编之Novum Testamentum Graece第665页,第一栏(1960年版),List of Passages Quoted from the Old Testament之下。并参看Society of Jesus出版由Joseph M. Bover所编之Novi Testamenti Biblia Graeca et Latina第725页,脚注14。
在希腊文的《七十人译本》中,箴言8:22的译文如下:“Kýrios éktisen me arkhèn hodôn autoû eis érga autoû”可参看S. Bagster and Sons , Limited所出版之The Septuagint Version——Greek & English。
f 我们将毛尔教授的话引证如下:“关于约翰福音20:28Ho kýrios mou kai ho theós mou[即我的主和我的神]这句话,我们应该留意当一个主格的名词[例如上帝]被用于呼格[用来称呼耶稣]而跟着是一个所有格[我的,of me]时,它就不能没有一个定冠词the;……所以在theós这字之前有一个冠词[the]可能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意。……将冠词[the]与一个实际的呼格并用(请用以上所提及的约翰福音20:28与彼得前书2:18及歌罗西书3:18的脚注比较)也可能是由于希伯来文的一种惯用语法。”——剑桥大学神学教授毛尔所着之An Idiom-Book of New Testament Greek,第116,117页,1953年版。
在希腊文中呼格之前通常有一个定冠词[the],举例说彼得前书2:18;3:1,7的逐字直译是:“你们作仆人的[The house servants]……你们作妻子的[the wives]……你们作丈夫的[the husbands]”歌罗西书3:18至4:1则说:“你们作妻子的[The wives]……你们作丈夫的[The husbands]……你们作儿女的[The children]……你们作父亲的[The fathers]……你们作仆人的[The slaves]……你们作主人的[The masters]。”
g 圣经译者史康菲特(Hugh J. Schonfield)怀疑多马并没有说过“我的主我的神”这句话。因此在约翰福音20:28的脚注6之下史康菲特说:“作者可能因为罗马皇帝杜米信(Domitian)坚持要别人将他称为‘我们的主和神’而故意将这句话放在多马的口中,见苏东尼亚(Suetonius)所著的Domitian一书第十三册。”——The Authentic New Testament第503页。
可是我们不附和这样的一项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