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婴儿应该受浸吗?
洗礼可以为人洗罪吗?为什么耶稣要受浸呢?
每一个曾为自己的婴儿考虑过受洗礼的人都应该对这个问题深感兴趣。无可置疑地,浸礼是基督徒的一个条件。耶稣基督自己便曾在约但河受浸。可是对于通常以几滴水洒在婴儿头上的洗礼,圣经的看法如何呢?一个未受洗而死去的婴儿是否会在另一个世界里遭受所谓“永远沉沦”的命运呢?未受洗而死去的婴儿有任何希望吗?
为婴儿施洗这件事到底始于何时已不为人所知,不过我们确实知道它出现耶稣基督的使徒们去世之后。《大英百科全书》解释说:“在基督教的早期只有成人的浸礼,有些人加入基督教的团体是出于自愿的。到第二世纪末的时候,婴儿受洗曾偶然出现过,在以后的数世纪中亦发生过,但仍属少数的例外。”——第三册第84页。
这个权威亦指出为婴儿施洗在耶稣基督之后差不多四百年才逐渐变成相当普遍,主要乃是由于奥古斯丁的影响:“在以后的数世纪中对洗礼问题具有最大影响的理论家是圣奥古斯丁。”他相信什么呢?“未受洗而死去的婴儿会由于原罪的缘故被摒诸天国之外而以某种形式的沉沦,即使是最温和的一种,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洗礼是对原罪有效的,因为它能够除去它的罪性。”
但是有些人认为婴儿施洗是始于使徒的说法又如何呢?宗教历史家尼安德(Neander)论及第一世纪的基督徒说:“信心和浸礼一向是彼此关连的;因此极可能只有在两者相合时基督徒才会为人施行浸礼;在这段时期内为婴儿施洗的事是从所未闻的。……一直迟至(至少绝不会早于)爱伦尼亚斯(Irenaeus)的时候才有一丝为婴儿施洗的痕迹出现。直至第三世纪它才首次被人公认为使徒的传统;这件事实不但不能证明,反而否定了它是起源于使徒的一种规则。”——《基督教会的栽种和训练》(Planting and Training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没有任何圣经的先例
再者,研究浸礼的历史家哥伯列(Jules Corblet)修士写道:“总而言之,我们无法在圣经里找着任何确定的事实或任何一节经文能够毫无疑问地证明在使徒时代曾有人为婴儿施洗。”a
从以上这些历史事实看来,我们所获得的必然结论便是:早期的基督徒絶没有为婴孩施洗。那末这种习俗是由什么促成的呢?它主要是出于将洗礼视为一种能洗去罪孽的圣礼的观点。
圣经岂不曾提及赦罪的浸礼吗?不错,在论到施洗约翰所施行的浸礼以及奉耶稣基督的名而施行的浸礼时,圣经都提及赦罪。首先让我查考一下约翰的浸礼。“约翰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他们公开地]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马可福音1:4,5)这并不是说浸礼的本身能够洗罪。正如许多不同的现代译本在使徒行传19:4表明:“约翰以悔改的浸礼为人施浸。”(译自NW)“约翰的浸礼乃是象征悔改的浸礼。”(译自AT)“约翰以一种表示悔改的浸礼为人施浸。”(译自Williams氏的译本)因此约翰所施的浸礼乃是表明一个犹太人愿意为自己违犯律法的约的恶行实行悔改的象征。约翰的浸礼使这些悔改的人为弥赛亚的来临作准备。再者,约翰的浸礼并不是用洒水的方式而是将整个人浸入水内:“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浸],因为那里水多。”(约翰福音3:23)若要为自己的罪实行悔改,一个人必须达到能够了解悔改的意义的年龄才行。这便是为什么约翰并没有为婴儿施浸的缘故。
在基督教的浸礼创始之后.事情是否便有所改变而可以为婴儿施浸了呢?若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问一问:耶稣是怎样受浸的呢?为什么耶稣要受浸呢?
献身的象征
上帝的儿子到施洗约翰哪里请约翰为他施浸,这使约翰甚为惊异。约翰不明白为什么耶稣要受浸,因此他说:“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么?”(马太福音3:14)耶稣坚持要这样行,于是约翰遂顺从他的要求将他浸入水中。正如他以往为别人施浸一般,耶稣并非仅是在头上被洒上几滴水而是下到水里:“耶稣……随即从水里上来。”——马太福音3:16。
为什么耶稣要受浸呢?这自然不可能是为了洗去罪孽或表明他为罪而悔改的缘故,因为他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的;“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他是个完美的人——可是耶稣却受了浸!——希伯来书7:26;彼得前书2:22。
完美无罪的耶稣之所以受浸乃是因为他要遵行他天父的旨意。在解释这点时,使徒保罗将诗篇40:6-8的预言应用在耶稣基督的身上:“上帝阿,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希伯来书10:4-7)耶稣受浸是为了要借此象征他已矢誓献身遵行耶和华的旨意;这时他舍弃了木匠的职业而开始传道的工作,由此证明他已作了献身的誓愿。当耶稣作这项献身时,他已是一个完全成熟的人:“耶稣也受了洗……耶稣开始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路加福音3:21,23。
今日基督徒的浸礼应该按照耶稣基督所立的规范而施行。因此耶稣所受的浸礼的意义便是今日他的门徒所受的浸礼的意义。基督徒所受的浸礼表示他们已像耶稣一样对天父说,“上帝阿,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并且已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上帝了。
相信洗礼可以洗罪的人时常会引用使徒行传2:38来支持他们的论点。这节经文包括使徒彼得所说的话:“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这句话是彼得在五旬节向一些因为反对耶稣而犯了罪的人说的。他们怎样才能获得赦免呢?他们需要悔改,接受耶稣和他那具有洗罪效力的宝血,并且奉耶稣的名受浸以公开表明这点。可以洗去他们的罪的东西并非浸礼的水;若是的话,他们便必须在每犯一次罪之后便重新受一次浸了。反之,正如使徒行传22:16解释:“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受浸并借着求告他的名而洗去你的罪。”(译自NW)罪如何被洗去呢?并非借着水的本身而是借着“求告他的名。”
因此基督徒的水浸礼所象征的意思便是受浸者已经悔改而接受耶稣,并且已像耶稣一样将自己的生命呈献给耶和华以忠贞地遵行他的旨意。
需要信心和知识
耶稣所下的命令是:“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19,20。
“万民”这个名词是否包括婴孩在内呢?显然不是,不然我们便会把耶稣所创立的浸礼的意义改变了!婴孩并不能根据信心和知识亲自向上帝作一个个人的誓愿。再者,浸礼并不能洗去人的罪。使徒保罗写道:“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希伯来书9:22)唯有基督所献的赎价和基督徒借着改变自己的生活途径而加以证明的悔改及对赎价的衷诚接受才能使罪得赦。此外,使徒曾解释说:“因为‘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罗马书10:13,14)因此受浸的“万民”绝没有将婴儿包括在内;婴儿必须先长大,听到关于弥赛亚的道理,了解耶稣所献的赎价的价值,然后相信和接受这项恩典。
许多人对基督徒的浸礼发生误解的另一个原因便是他们以为耶稣在约翰福音3:5所提及的水乃是浸礼的水。耶稣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你若下去便可以看出这水并不是指继续念浸礼的水。在约翰福音4:14和启示录21:1,17都提及这水而将其称为“生命之水”和“生命水。”这两节经文所说的水都不是浸礼的本而是一种可以让人象征性地吸取的东西。它不是浸礼的水而是真理的水,即上帝的道圣经中所含的令人振奋,赐人生命和使人洁净的知识。这种真理的水能够改造人的品格而为其打开通到永生的道路。
你可以翻遍整本圣经,但你绝不能找着一个为初生的婴儿施浸的例子!支持为婴儿施洗一事的人企图争辩说在使徒的日子有许多家庭全家都皈依基督教而受浸。可是这些家庭中若包括初生的婴孩,使徒们却完全没有提及——虽然这样行会给他们一个极好的机会强调这个道理的重要性。
婴孩不需受浸也可以成为圣洁
但是一个婴儿若在尚未长大成人而认识上帝的救恩之前便死去了,那又如何呢?在回答这个问题时,圣经提供了一个特出的理由表明为什么婴儿的浸礼是不必要的:一个婴儿的父母若是信奉上帝的基督徒,上帝便会将婴儿视为“圣洁。”
如果父母中只有一个是信徒又如何呢?使徒保罗回答说:“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哥林多前书7:14)因此在上帝的眼中看来婴儿之成为“圣洁”并非借着一个洒水的仪式而是因为他们有一个相信上帝的父亲或母亲。
作父母的基督徒不应该为他们的婴儿施行浸礼,反之他们应该遵守上帝所感示的圣经忠告而“照着[耶和华]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的儿女。(以弗所书6:4)教导你的孩子认识耶和华上帝的旨意和诫命。听从上帝所感示的箴言的劝告:“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言22:6)父母若勤于教导儿女认识上帝的真理,那末当儿女长大成人时,他们便能够亲自作一项献身给上帝的决定。在作了这项献身之后,他们便可以像耶稣一样以水浸礼象征这项献身的誓愿。借着忠贞地紧守这项献身的誓愿,他们可以证明自己配在属天的王国统治之下在地球上享受永生的幸福。
假如一个孩童在未长至足以对上帝作一项个人的献身之前便死去了,那又如何呢?既然上帝将信徒的孩童视为“圣洁,”我们可以确信若有任何父母是忠心信徒的孩童死去,他们必定会从死里复活。顺服和跟从耶稣的榜样的父母永不会走上歧途。耶稣甚至应许与他同时被钉死在受苦柱上的罪犯有复活和在公义的新世界里赢得永生的机会。耶稣说:“你将会和我在乐园里。”(路加福音23:43,译自NW)这个直到当时尚未受浸的罪犯若亦会生活在地上的乐园里,父母是信徒的孩童而非在婴儿时期受过洗的孩童无疑会获得一项类似的恩赐。
在真正的基督徒看来,耶稣基督所说的话和所立的规范远比人为的传统更有权威。真正的基督徒会跟从基督的榜样。借着研究圣经他们见到压倒性的证据知道(1)第一世纪的基督徒从没有为任何婴孩施浸;(2)基督徒的浸礼并不能洗罪,反之乃是表示个人献身给上帝的一个象征,(3)父母是信徒的儿女不需受浸也会在上帝眼中被视为“圣洁。”
因此,婴儿不需要亦不应该受浸。浸礼是表明个人所作的一项许诺的标记,这项诺言是没有任何其他的人能够代你作的。一个在襁褓中的婴儿自然无法为自己作这样的一项决定。圣经所主张的浸礼,亦即是真正为上帝所接受的唯一浸礼,从耶稣创始这个仪式的日子直至今日仍未丝毫改变。
[脚注]
a Histoire dogmatique, liturgique et archéologique du sacrement de baptême, 第一册,第3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