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采用“耶和华见证人”这个名字?
“一个名字含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称为玫瑰的花若换了另一个名字仍然会芬芳依旧,”莎士比亚如此说。不错,但它仍然需要一个名字以便和其他的花区别。
名字是很重要的。若没有名字我们便不能适当地辨明人,地或物。按照《韦氏大辞典》的解释,名字乃是“一个人或一群个体(人或物)经常为人所知或被人称呼的一个词。……一个分明而特别的称号。”在一些极原始的民族中,一般人并没有特别的名字而仅是以身体的某种特征,诸如高矮大小等,来区别。但是若有两个而两个以上的人极为相似又如何呢?企图将名字废除不用的确会引起许多困难。
上帝在他的道圣经里曾多次强调名字的重要性。特别是他自己的名字耶和华更为重要。由他有时为他的仆人更改名字的事实看来,上帝对于他的仆人的名字亦甚为重视:他曾将亚伯兰的名字改为亚伯拉罕,撒莱改为撒拉,雅各改为以色列。而耶稣则曾将西门的名字改为矶法,译出来便是彼得。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忘记耶稣的门徒在安提阿开始被人称为“基督徒”乃是“由于上帝的指引。”——约翰福音1:42;使徒行传11:26。
当基督徒的组织只有几千个分子而使徒们仍然在世上时,“基督徒”这个名称含有很分明而特别的意义。当时一切自称为基督徒但在信仰或行为上却与其声称不符的人都被基督徒从他们的群体中开除出去。当时“基督徒”这个名字含有很确定而毫不暧昧的意思,因为它只限于用来称呼一些了解真理而真正献身跟从耶稣基督的人。可是在使徒们去世之后,撒但魔鬼,这个仇敌,在世上撒下了许多冒牌基督徒的“种子,”于是不久整片“田地”都长满了堕落伪善而仍然冒着基督徒之名的人。他们形成了所谓的基督教国。(马太福音13:24,25)这个系统将更多的非基督徒吸进它的圈子里。另外有些人则仅仅为了逃避迫害而成为基督徒。历史上两个特出的实例便是被查理曼大帝强迫成为信徒的德国古萨克逊族人和为了避免受国立的罗马天主教会迫害而假装变成基督徒的西班牙马兰娜(Marranos)族人与犹太人。由是许多世纪以来在欧洲只要一个人不自称是犹太人,回教徒或无神论者,不论他的信仰或道德如何,都被人一律称为基督徒。
带有嘲讽意味的绰号
这种情形使宗教改革时期的改革家遭遇到一个难题。既然基督徒这个名字已被人如此随意滥用,那末他们和他们的跟从者应该怎样称呼自己呢?他们怎样才能与其他的人区别出来呢?他们屡次不智地跟从抵抗力最小的途径而将他们的仇敌讥嘲地加于他们头上的绰号采为正式的名字。以下是一位历史家叙述路德会如何获得他们名字的经过:
“在路得的时代,‘路得门徒’(Lutheran)这个名词已为人所采用。路得曾反对这个名称,但并不是由于任何特别的谦逊,因为当他的教训受到威胁时他并不具有这种品质,反之这乃是因为他认为他的神学理论是唯一正确和真正的基督教道理,因此一个人除了变成一个‘路得门徒’之外便无法成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假若他需要一个名字来称呼他的门徒以便和教皇的拥护者(Papisten)有所分别的话,他宁可采用‘福音派’(Evangelicals)或福音跟从者这个名称。不过后来他终于让步而默认了他的名字的这种用法;他自己曾说:‘我们所谓的路得门徒。’”——克莱门(H.H. Kramm)所著的《马丁·路德的神学》(The Theology of Martin Luther)一书。
其他的权威著作供给我们更进一步的详情。这个名字原本是罗马天主教徒用来讥讽路得的跟从者的。首先采用这个名词的人是德国的神学家艾刻(Johann Eck)和教皇海德安六世(Hadrian VI)。路得的跟从者接受“路得门徒”这个名称的原因之一据云是要和一般跟从瑞士的宗教改革家加尔文和史温格里所倡导而不为他们所赞同的神学理论的其他基督新教徒分别出来。然而在接受这个名称时他们却忽视了使徒的忠告:“有说:‘我是属保罗的,’有说,‘我是属亚波罗的,’这岂不是你们和世人一样么?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哥林多前书3:4,5。
在十八世纪当约翰·威斯里(John Wesley)在英国的牛津大学从事改革运动时,拥护他的人亦跌入了类似的陷阱中。由于注意到当时大多数学生在灵性上的贫乏,他们聚集起来“借着祈祷和研究圣经加深他们属灵的生活。他们开始被人嘲讽地称为‘循道派’(Methodists),因为他们在履行宗教职责和生活的节制方面均非常的严谨和‘循规蹈矩。’”于是威斯里的跟从者遂让他们的仇敌给他们起了一个与别人有所区别的名字。——珊福(Sanford)所编的《宗教知识百科全书》。
另一个实例是朋友会(Society of Friends)比较为人所熟知的名字是贵格会(Quakers)。“贵格会(Quakers,意即抖颤者)这个形容词是有些人带着讥诮的意味加于这个教派身上的,因为他们时常在对上帝的无限纯洁和尊严的极度意识之下战颤。他们虽然对于这个名字忍受过于接受,它却已经成为一个公认的名称了。”——麦史两氏合编的《百科全书》(McClintock & Strong’s Cyclopaedia)第三册,第668页。
浸信会(Baptists)也是一例。起先他们被人嘲弄地戏称为重浸者(Anabaptists),因为他们要求所有曾在婴儿时期受过洒水礼的人在自己决定相信基督而接受其信仰时再受浸礼。他们自己并不承认这个名称而坚持要别人将他们称为“基督徒”“仿效使徒的基督徒,”“弟兄”和“基督的门徒”等。但是他们亦终于接受了这个起先由别人讥嘲地为他们所起的绰号作为他们的正式名字而自称为浸信会。
圣经研究者
事实表明采用一个名字的问题亦临到一班自1870年以来便开始聚集起来研究圣经的一群诚恳的基督徒身上。他们曾一度个别隶属于浸信会,公理会,路得会,循道会,长老会和罗马天主教。但是现在他们应该采用什么名字呢?因此在他们早期的一次聚会中,有一个曾任长老会执事的人站起来叙述他曾在一个火车站的运输部看到一只山羊因为把它颈上的签牌吃掉而无法将其运至目的地。然后,他接着说,“朋友们,现在我正像那只山羊一样。我曾一度有过一个名牌,但我已把它吃掉了。”由于研读《上帝在各时代的计划》(The Divine Plan of The Ages)一书,“现在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属于什么地方。”
不错,他们是基督徒,而圣经亦采用“基督徒”这个名称,但是既有千千万万人都自称为基督徒,这个名字遂不足以清楚地辨明他们的身份了。此外,有一个教派起名为“基督徒教会,”另一派则称为“基督的门徒。”
其他的人曾讥嘲地将他们称为“千禧年黎明派,”“罗素派,”“卢述福派,”和“守望台派。”他们明智地拒绝正式承认任何这种带有嘲笑性质的称呼。关于基督的千禧年统治的真理只是他们的信仰之一而已;他们并没有追随任何人作领袖而是跟从他们的主耶稣基督;《守望台》杂志则仅是他们用来散布圣经真理的许多出版物之一而已。
有一段相当的时期他们将自己称为“圣经研究者,”他们的国际组织之一则称为“万国圣经研究会。”但这个名字是否够清楚,特别而适当呢?并不够。为什么不够呢?因为一方面他们并不是唯一研究圣经的人。世上还有各种各式仍受着基督教国各教派的教条所束缚的圣经研究者:例如基本主义派,现在主义派和自然神论的圣经研究者。不错,这些人都研究圣经。不但如此,他们当中有些人好像罗马书16:17所说的人一样造成纷争而脱离了他们的组织,但却仍旧自称为圣经研究者。因此圣经研究者这个名称实在不够明确清楚。
但更重要的是圣经研究者这个名称并不适当。第一,它并没有任何圣经的先例。其次,这些基督徒并不仅是圣经研究者而已,反之他们乃是接受圣经为上帝所感示的道的圣经研究者;是献了身遵行上帝的旨意和跟从耶稣基督的脚踪的圣经研究者;在他们当中每一个人都是宣扬上帝的圣名和王国的传道员。
耶和华见证人——为什么?
然而圣经里却有一个由上帝亲自用来称呼他的仆人的名字,一个还没有人采用过也没有其他的人想采用的名字。这个名字很独特地适用于他们身上,那便是,耶和华见证人,这名字来自以赛亚书43:10,12:“耶和华说:‘你们是我的见证,我所拣选的仆人。’”“耶和华说,‘你们是我的见证,[而]我……是上帝。’”
圣经明确地指出基督的门徒主要是要成为一群归于耶和华上帝名下的百姓。譬如先知阿摩司曾预言耶和华上帝会复兴“称为我名下的国。”使徒彼得曾“述说上帝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启示录则屡次提及受膏的基督徒有他们上帝的名字写在额上让所有的人都能够清楚看见。——阿摩司书9:11,12;使徒行传15:14;启示录3:12;14:1;22:4。
基督教国的首领们武断地认为真实的上帝和创造主并不需要一个特别的名字。在这方面他们其实完全错了。他们故意掩眼不看今日世人已设立了许多与独一的真神对抗的假神,因此上帝需要有一个特别的名称以便和其他的一切假神有所分别。甚至圣经本身亦清楚地表明这点:“[我]又要败坏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华。”“外邦的神都属虚无;唯独耶和华创造诸天。”“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出埃及记12:12;诗篇96:5;以赛亚书42:8;哥林多前书8:5,6。
但是有些人或许会问,独一的真神何以需要任何人为他作见证呢?这至少有四个不同的原因。第一,因为耶和华上帝是隐形不可见的;没有人能看见他而仍然存活。(出埃及记33:20)他所造的显形万物固然为他的存在,他的大能与智慧作证,但它们却不能告诉人类创造主的名字以及他的属性和旨意。为了使这些事为人所知,耶和华需要有具有智慧的人为他作见证。
第二,由于魔鬼撒但向耶和华的至尊地位提出挑战而在地上造成一种对耶和华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上帝需要有他的见证人向世人宣讲关于他的真理。——创世记3:1-6;启示录12:12。
第三,既然撒但夸口说他能诱使全人类叛离耶和华上帝;上帝必须在地上有些忠心的见证人。——约伯记1:6-12;箴言27:11。
第四,耶和华已决定一次而永远地消灭他的一切仇敌和拯救他的百姓以证实自己为宇宙至尊的统治者,这个日子已迅速临近了。由于这件事实,他需要有见证人代他发出一个紧急的警告,以便让爱好公义的人有机会逃到安全的地方,而邪恶的人则在哈米吉多顿的毁灭临到他们身上时也能知道他们被毁灭的原因。——启示录16:14,6。
从最初的时候开始,耶和华在现代的见证人即一直为耶和华的名作见证。不过直至1931年他们才特别意识到以赛亚书43:10,12的话特别适用于他们身上,于是在该年的一次大会中他们正式采用这个名字作为他们的标记。
在采用这个名字一事上,耶和华的见证人并非僭越自大。他们岂不是一直都为上帝的名作见证,并且决心继续不断地这样行么?绝对不错!有些人怀疑这个名字是否会为一般人所接受。它有没有为人所接受呢?有,因为三十年后,《韦氏大辞典》的第三版含有这项解释:“耶和华见证人:借着分派书籍和亲自传福音为他们对上帝的神权统治,有组织的宗教与各政府的罪恶和一个行将来临的千禧年国的信仰作见证的一群人。”
耶和华的见证人为他们的名字感到自豪,并且时刻留意使自己配得上这个名字,不仅在口头上向人作见证,同时亦在行为上谨慎小心以免为耶和华的名带来羞辱。这的确是将他们和其他一切自称为基督徒的人分别出来的一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