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在死后为你的罪偿付代价吗?
几乎世上所以所有的宗教都回答说可以。但是圣经怎么说呢?
你可以在死后为你的罪偿付代价,特别是在一个炼狱里吗?世上许许多多的宗教都说,可以。虔诚的中国人相信“一个人死了之后,他的鬼魂在炼狱中流浪两年,然后必须获得帮助才得升入天堂。”为了帮助这些鬼魂,在往时中国人习惯献上祭物,但现在他们则焚烧一些特制的纸屋。1佛教的经典对于在炼狱中的苦楚有很详细的描绘。2
事实上,我们听说“在大多数的宗教中都可以探索到一个类似的炼狱。例如死后的中间状态与为了得着完美的天恩而作洁净准备的这种观念亦可见于古代波斯琐罗亚斯德教,这种宗教相信琐罗亚斯德须带领着死者的灵魂通过十二种阶段才能使他们达到足以升天堂的洁净程度。古希腊的斯多亚派则构想出一个教化启蒙的中间地带,”他们称之为安柏罗西斯(empurosis),意即烈火之地。3
至于基督教国,虽然偶尔有些基督新教的牧师相信炼狱的道里,4这却主要是罗马天主教教会的道里。其天特意会(Council of Trent)说:“故此受圣灵引导的天主教会根据圣经及先代父老之传统教导人……知道有一个炼狱,拘留于其中的灵魂可借忠心信徒的祈祷得到帮助,但主要仍借在祭坛所献蒙悦纳的祭物;神圣的会议仅此嘱咐各主教们努力将这个正宗的教义……即关于炼狱的道里,在各处教导传讲,并为忠心的信徒所遵守及相信。”5所以天主教会的教训说你确实可以在死后为你的罪偿付代价。
虽然这是罗马天主教教会的官方立场,他们对于这个道理的细节却极为模棱含糊。炼狱究竟在哪里呢?受苦的时间有多长?一个人怎能知道他的亲人在何时才终于升上天堂呢?尤其是在受苦楚的性质方面,他们更是含糊不确而且意见纷纭。
天主教耶稣会的作家格列逊(R.W.Gleason)说:“我们必须留意到有的时候炼狱被描绘成煞有其事的地狱接待室,而且是由一些并非微不足道的神学家所描写的。我们听说拘禁在那里的灵魂受到鬼魔的磨折虐待;他们所受的苦楚比地上任何人所能想象的更厉害。”可是并非所有的事都是如此肯确。格列逊亦注意到:“当培拉迈(Bellarmine)告诉我们说在炼狱中确实有火烧的痛苦存在,但是‘火’这字亦可以用作一种比喻性或严正的意义,故此可以指感觉的痛苦或丧失的痛苦时,他实际上并没有给我们留下多少清楚肯定的概念。”5
事实上有些天主教徒甚至认为在炼狱里的灵魂比在地上的人更快乐。事实上,“热亚那(Genoa)的凯撒玲强调地向我们保证地上绝没有任何喜乐比得上炼狱里的喜乐,事实上除了天堂本身的喜乐之外没有任何喜乐可以与之相比。”5但是这若是真的话,那末我们大可以问问炼狱究竟怎样足以作一个吓阻人犯罪的地方,况且其中的灵魂若比地上的人过得更幸福的话,人又何必为其中的灵魂祈祷呢?关于这个题目的确有不少含糊不清之处。
所以,难怪在为炼狱作下定义的同一个天特议会同时又告诫天主教的教士说,“他们绝不可容许任何不确定或看来虚假的事,他们应该禁绝一般超于好奇或迷信或含有贪欲意味的东西,视其为不名誉或可攻击的事。主教们亦应注意祷告……不可以敷衍的方式而是必须勤奋而守时地去作。”6
传统的意见
“天主教徒感谢天主的确有一个炼狱存在。”天主教哥伦布武士团所登的一项广告如此说。在这些鼓吹炼狱存在的广告中所作的声称之一是,“教会的父老和学者屡次提及早期的基督徒曾为死者祷告。”同时“在第二世纪的透得连训勉‘忠诚的妻子应为其亡夫的灵魂祷告。’第四世纪的历史家攸西俾阿斯(Euse-bius),耶路撒冷的圣西利尔(St.Cyril),圣伊非连(St.Ephrem),圣安布罗兹(St.Ambeose),圣约翰克赖索斯托姆(St.John Chrysostom)都曾提及为死者的灵魂祷告。”
但是我们可以从一位权威人士的证言中看出这些声称均是臆想多于事实,这位权威人士说“我们不可能从最初四世纪的任何写作中找出任何描述忠心的死者处于一种受剧烈痛苦状况中的话,……更不可能找到任何话表明他们曾认为中间状态是罪得补偿的地方。”7这件事实更可由东方正教会在其炼狱道理上模棱两可的立场得以证明。所以传统对这个问题的意见根本就不是肯定的。
但是纵使传统的意见并非含糊不清,其本身亦不足以证明炼狱的存在。为什么不能呢?因为基督教希腊文圣经的执笔者曾警告过在他们去世之后,必有人从纯真的信仰堕落,事实上,甚至在他们尚在世的日子这种堕落已开始了。再者,一般人均公认这些赞同炼狱道理的早期写作中有些必定应归属于“基督教时代以前的遗习”5——使徒行传20:29,30;约翰一书2:18。
合乎圣经?
有些人亦声称圣经支持炼狱的道理。常被用来证明这点的主要经文之一是哥林多前书3:11-15,该节经文说:“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一样。”
这节经文能够被用来证明炼狱的存在吗?绝不能。首先,既然基督徒的工作并非实际的金、银、禾秸或稻草,经文中的火亦不是实际的。其次,这节经文说一个人的工作若不是正当的便会被火所焚化。当然工作是不会下到炼狱里的。第三,这节经文说人的得救会“像从火里经过一样,”而并不是实际地从火里经过。显然为了想歪曲这节经文的意思,诺克士(Msgr.Knox)将其译成:“然而他自己将会得救,虽然只像人借着经过火而得救一样。”
那末保罗在哥林多前书3:11-15的话究意指什么而言呢?金、银及宝石能够经得起火的焚烧,但是草木、禾秸、枯枝则经不起。同样上帝所赞赏的工作在他的审判中不会被损毁,但是错误的教义和不稳固的工作在耶和华的烈火的试验中则存留不住了。一个行后一类工作的人若在上帝的真理的道的训示和审判之前准备好愿意摈弃这一切渣滓的话,他便可以借着这场像火一样的熬炼洁净而得救。因此基督徒传道员在栽种及浇灌时,务要时刻留意他的工作是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在各事上务必与真道相符并仿效基督耶稣的榜样而行。——哥林多前书3:5-10。
马太福音5:25,26是另一节被人用来证明炼狱存在的经文:“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但是耶稣在此所讨论的不是死后的赎罪,而是在法庭外解决纠纷的明智。我们不能妄想将这节经文用来证明炼狱的存在。除非炼狱本身的存在已被证明,才能说这项原则可以应用于其上。此外,耶稣的话暗示着人可以逃避惩罚,而炼狱的道里却否认这点。
另外尚有一节经文被用来证明炼狱的道里,该节经文包括了耶稣的话,说:“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他们争辩说在此耶稣暗示在来世可得宽赦,所以必定有一个炼狱存在。但并非如此。首先,这节经文的基本意思仅是说干犯圣灵的罪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宽恕的,即使在“来世”亦无得救的机会。(请与马可福音3:29比较)圣经却的确讲到那些并非故意作恶的可以得到一次受审的复活。
在这场复活中,有些人会因为顺从而有机会得着永生,但亦有些人可能因为不顺从而犯干犯圣灵的罪。这将是一种不可赦免的罪,结果使他们遭受永远的毁灭。——使徒行传24:15;约翰福音5:28,29;启示录20:11-15。
圣经的答案
你可以在死后为你的罪偿付代价吗?上帝的道圣经说不可以。首先,圣经告知我们人并没有一个灵魂而其本身便是一个灵魂:“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NW]。”其次圣经证明灵魂会死而不是不死的:“犯罪嘅灵魂定必要死。”“他[耶稣]已将他的灵魂交给死亡。”第三,它向我们证明死后便毫无知觉:“活着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无所知,也不再得赏赐,……他们的爱,他们的恨,他们的嫉妒,早都消灭了。……凡你手所当作的事,要尽力去作,因为在你所必去的阴间,没有工作,没有谋算,没有知识,也没有智慧。”——创世记2:7;以西结书18:20《广东话圣经》;以赛亚书53:12译自Dy;传道书9:5,6,10。
所以如果人就是一个灵魂而不是有一个灵魂,而这灵魂是会死的,死时思想即刻终止,那么人又怎能于死后在炼狱中有感觉呢?
借着在死后或是在今生受苦以偿付自己的罪这种思想并不是来自圣经。当耶稣医治一个抬到他面前来的瘫子时,他只是说:“小子,放心罢,你的罪赦了。”仅此而已。耶稣从未提到他需要为他的罪受苦。同样地当他吩咐门徒去传扬“悔改赦罪”的道理时,他丝毫没有说过为自己的罪需要作苦行或在后来受苦。使徒彼得亦同样教训犹太人说:“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但是在此他亦没有讲到要人为罪作苦行或受苦。使徒约翰亦证明同一的真理,写道:“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如果耶稣基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人自然无需受炼狱火焚之苦以赎自己的罪。——马太福音9:2;路加福音24:47;使徒行传3:19;约翰一书1:7。
上帝的道从没有表明人的命运若非在天堂享永福便是在火中被煎熬得遍身起泡,反之乃是生与死的抉择。耶和华是仁爱而公正的。永生乃是他的恩赐之一。如果人不感激地领受这项恩赐,耶和华并不会使他受苦。人只是得不着永生的生命而已。当亚当表明他不感激赏识永生时,上帝并没有告诉他说他会为此到炼狱或火狱去,也没有提出亚当有任何升到天上的希望。他很明白地对亚当说:“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正如使徒保罗很清楚地指出:“罪的工价乃是死。”——创世记3:19;罗马书6:23。
但是也许有人会反对说,“那末,例如圣经里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他举目而望,在阴间受苦,’‘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等的话又应该怎样解释呢?这些岂不是与以上所说的正相反吗?”一点也不。圣经既是上帝的道便绝不能亦不会自相矛盾。我们偶而都会用比喻性或象征性的话来表达意思,这些话若硬要按着字面的意思来解释便不通了,圣经的执笔者亦然。我们只需把题目考察一下并将这些话的上下文看清楚一点,我们便知道它们是不能照其字面的意思去解释的。——马可福音9:48;路加福音16:23;启示录21:8。
圣经的见证是明确,合理而公正的。在死后借着受苦而为自己赎罪的思想是属于异教而不是属于圣经的道里。人以死亡来偿付他的罪。不错,“罪的工作乃是死。”——罗马书6:23。
参考资料
1 1957年Time,Inc.,The World‵s Great Religions,第90页。
2 1910年版Harvard Classics,45卷,第701-704页。
3 The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第11版,22卷,第660页。
4 1952年10月26日刊的Our Sunday Visitor.
5 1958年11月1日刊的America,第135,136页。
6 The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第9版,20卷,第120页。
7 Ibid.,第1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