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对这件事应有的看法
“耶和华阿,……谁能住在你的圣山?就是行为正直,作事公义……的人。”——诗篇15:1,2。
1,2.我们怎么知道上帝期望敬拜他的人支持他所定的标准?
耶和华是公义圣洁的。虽然他对不完美的人慈悲为怀,富于了解,他却期望一切敬拜他的人努力紧守他的公义标准以便将他的圣洁反映出来。——诗篇103:8-14;民数记15:40。
2 以色列人若蓄意违反上帝的命令,例如禁止人变节背教、犯奸淫或杀人的命令,便会被处死剪除。(民数记15:30,31;35:31;申命记13:1-5;利未记20:10)坚定地紧守上帝那合理、公平的标准对所有以色列人均有好处,因为这样行有助于使会众保持纯洁。这也可以制止任何人在持有上帝圣名的百姓当中散播腐化的影响。
3.从会堂被逐的犹太人处境如何?
3 在公元第一世纪,受罗马所统治的犹太人无权对人执行死刑。(约翰福音18:28-31)但是犹太人若违反了律法,便可能从会堂被逐。这种严厉处分的后果之一是,其他的犹太人会避开被逐的人。据称别人除了将生活必需品售卖给这样的人之外甚至不会与他们有任何商业交易。a——约翰福音9:22;12:42;16:2。
4,5.基督徒小组会怎样处理一个不肯悔改的罪人?
4 基督的教会建立之后,这个组织持有上帝的圣名,遂将犹太国取而代之。(马太福音21:43;使徒行传15:14)因此,耶和华有理由期望基督徒维护他的公义标准。使徒彼得写道:“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得前书1:14-16)耶和华深爱他的百姓,他要保护基督徒组织的纯洁。因此他作了规定将执迷不悟地跟从一条羞辱上帝和危害小组的途径的人驱逐出去。
5 使徒保罗吩咐说:“分门结党的人,警戒一两次之后,就要和他绝交。你知道这种人已经背道,常常犯罪,定了自己的罪。”(提多书3:10,11,《新译》)不错,像提多这样的属灵长老首先怀着爱心试图帮助犯过者。犯过者若对他们的帮助毫无反应,并且继续“犯罪”,长老们就有权设立一个长老委员会去‘审判教内的人’。(哥林多前书5:12)由于爱戴上帝和珍惜他百姓的纯洁,“教内”或小组里的人必须将犯过者摒诸门外。
6.为什么将不肯悔改的罪人开除是合理和正当的?
6 在第一世纪有些这样的犯过者兴起。许米乃和亚历山大便是这类的人,他们“在信仰上失落了。”保罗说:“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使他们受管教不再亵渎。”(提摩太前书1:19,20,《新译》)将这两个人开除是一项严厉的惩罚或管教,这项处分也许能够教训他们不再亵渎圣洁永活的上帝。(可参阅路加福音23:16,该节经文使用常被译成“管教”的基本希腊字。)将这些亵渎的人交给撒但的权柄,将其投入在撒但控制之下的黑暗世界里是适当的。——哥林多后书4:4;以弗所书4:17-19;约翰一书5:19;可参阅使徒行传26:18。
怎样对待被逐的人
7,8.我们怎么能够决定我们应当怎样对待被开除的人?
7 可是,关于我们应当怎样对待一个被开除的小组分子,有些问题可能发生。值得庆幸地,上帝在他的道里提出一些我们可以肯定是完美、公义和正直的答案与指引。——耶利米书17:10;申命记32:4。
8 有一个时候,哥林多小组里有一个男子惯行不道德的事,而且看来不肯悔改。保罗在信中吩咐‘把行这事的人从他们中间赶出去,’因为他有如能够使全团发起来或将其腐化的酵一般。(哥林多前书5:1,2,6)但是,这人一旦被逐之后,小组的分子是否将他当作仿佛是基督徒在邻里中或日常生活上所遇见的普通世人一般呢?请留意保罗所说的话。
9.关于对待世上一般不义的人,保罗提出什么劝告?
9 “我以前写信告诉你们不可与淫乱的人来往。这话当然不是指这世上行淫乱的、贪心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人;如果是这样,你们就非脱离这世界不可。”(哥林多前书5:9,10,《新译》)在这段话里,保罗现实地承认我们在日常事务上所接触到的大部分人均并不认识或跟从上帝的行事方式。他们可能是行淫乱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因此基督徒并不会选择经常与这样的人亲密来往。仍然我们生活在世上的人类当中,我们必须与这些人有接触,在工作地方、学校里和邻里中对他们说话。
10,11.为什么基督徒要以不同的方式对待被开除的罪人?
10 在下一节经文中保罗将这种情形与基督徒应当对待一个曾经是基督徒“弟兄”,但却由于犯过被小组开除的人的方式作一对比:“但现在我写信告诉你们,如果称为弟兄,却是行淫乱、贪心、拜偶像、辱骂人、醉酒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和他来往,连和他吃饭都不可。”——哥林多前书5:11,《新译》。
11 被开除的人并非只是一个不认识上帝而没有跟从一种敬虔的生活方式的世人而已。反之,他已认识了真理和公义的道路,但后来却舍弃了正途,执迷不悟地蓄意犯罪,以致达到小组不得不将其开除的地步。因此他应当受到不同的对待。b彼得曾论及这些一度是基督徒的人怎样与普通的世人不同,使徒说:“倘若他们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俗语说得真不错,‘狗所吐的,它转过来又吃;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辊。’这话在他们身上正合式。”——彼得后书2:20-22;哥林多前书6:11。
12.(甲)为什么“开除”是个适当的名词?(乙)关于早期自称信奉基督教的人怎样对待罪人,历史表明什么?
12 不错,圣经吩咐基督徒不可与一个从小组被逐的人为伍或来往。耶和华见证人将不肯悔改的犯过者逐出而不再与之来往,他们很适当地将这项行动称为“开除”(英文disfellowshiping, 或译作断绝来往)。他们拒绝在任何属灵或社交的水平上与被逐的人交往,这反映出他们忠于上帝的标准及听从上帝在哥林多前书5:11,13所下的命令。这与耶稣的劝告完全一致,因为他吩咐门徒将这样的人看作好像他当日的犹太人看“外邦人”一般。使徒死后有若干时候,自称信奉基督教的人看来跟从圣经的这项安排。c但是今日有多少教会在这方面服从上帝明确的训示呢?
自行脱离组织的人
13.对于变成软弱和不活跃的人,基督徒应当怎样行?
13 一个基督徒可能在灵性上软弱下来,也许由于没有经常研读上帝的道,遭遇个人的难题或经历逼迫的缘故。(哥林多前书11:30;罗马书14:1)这样的人也许停止参加基督徒的聚会。我们可以怎样行呢?请想想使徒们在耶稣被捕的晚上舍弃了他。可是基督却鼓励彼得说,“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他们也舍弃了耶稣]。”(路加福音22:32)因此,基督徒的长老和其他人会凭着爱心前往探访和帮助那些软弱下来而变成不活跃的人。(帖撒罗尼迦前书5:14;罗马书15:1;希伯来书12:12,13)可是,一个人若弃绝自己作为基督徒的身分而自行脱离组织,那便是另一回事了。
14.一个人可以怎样自行脱离组织?
14 一个曾经是真正基督徒的人可能舍弃真理之道,声称他不再自视为耶和华见证人,也不想被人视为见证人。当有这种罕见的事发生时,当事人舍弃了他身为基督徒的身分,蓄意脱离基督徒的小组。使徒约翰写道:“他们从我们中间离去,这就表明他们是不属于我们的。其实他们并不属于我们,如果真的属于我们,就一定会留在我们中间。”——约翰一书2:19,《新译》。
15,16.(甲)人也可能以其他什么方式脱离组织?(乙)基督徒对脱离组织的人应当怀有什么看法和怎样对待他们?
15 或者,一个人可能由于所采取的行动,例如成为一个目标与圣经背道而驰,因此受耶和华上帝所谴责的组织的成员,以致舍弃了他在基督徒小组中的地位。(可参阅启示录19:17-21;以赛亚书2:4。)因此,一个是基督徒的人若选择加入一些受上帝所不嘉许的人的行列,小组对这件事实表示承认是适当的。小组可以作一个简短的宣布,表明这人已自行脱离小组而不再是个耶和华见证人。
16 人若蓄意舍弃耶和华见证人的信仰而表明自己“不属于”见证人之列,我们就应当将其视为与因为犯过被小组开除的人无异而予以同样的看待。
与小组合作
17,18.在开除一事上与小组合作牵涉到一些什么事?
17 虽然基督徒与弟兄或感兴趣的人一同讨论或研读圣经时享有属灵的交往,他们却不想与一个被开除的罪人(或舍弃了耶和华见证人的信仰而脱离组织的人)作这样的交往。被开除的人已受到‘弃绝’,由于“犯罪”而“定了自己的罪”;小组的分子均接受上帝的判决而予以支持。可是,开除的意思却并非仅是不再与犯过者有属灵的交往而已。——提多书3:10,11,《新译》。
18 保罗写道:“这样的人,不可和他来往,连和他吃饭都不可。”(哥林多前书5:11,《新译》)。吃饭是一段松弛和作社交往来的时候。因此,圣经在这里表示基督徒不可与被开除者作社交的往来,例如与被开除者一同野餐或赴宴,参加球赛,上海滩或观剧,或与他一同进食。d(牵涉到一个被开除的亲属的特别难题会在下一篇文章加以讨论。)
19.为什么有时支持一项开除的决定看来颇为困难?为什么我们这样行十分重要?
19 有时基督徒可能受到很大压力要不理会圣经的这项劝告。他自己的感情可能造成压力,或者相识的人向他大施压力。例如,一位弟兄曾受到压力要主持两个被开除的人的婚礼。我们能够将这项服务仅视为一项仁慈的表现吗?一个人也许觉得如此。但是被开除者为什么要他主持婚礼而非请市长或其他官员主持婚礼呢?这岂不是因为他是上帝的传道员和他有能力根据上帝的道提出婚姻的劝告吗?基督徒若对这样的压力屈膝,就会使他与结婚的夫妇来往,而这些乃是由于行为不检而从小组被逐的人。——哥林多前书5:13。
20.我们若有一位业务上的同事被开除,我们应当有什么反应?
20 在业务或职业方面可能有其他难题发生。你若受雇于一个现已被小组开除的人或你雇用一个这样的人,那又如何呢?你若受合同所约束或被经济所迫而不得不暂时维持这种业务关系,你现在无疑对被开除的人怀有不同的态度了。你可能必须与他讨论业务的问题或在工作上有接触,但是属灵的讨论和社交往来则已成为过去的事。这样你可以表明你顺服上帝,同时也为自己带来保护。再者,这也许能够使犯过者意识到他在各方面为所犯的罪付出多么沉重的代价。——哥林多后书6:14,17。
与被开除或脱离组织的人交谈?
21,22.关于与被开除的人说话,圣经提出什么劝告?
21 支持上帝的公义和他所作的开除安排意味到基督徒完全不应当与被开除的人交谈,甚至不与之打招呼吗?鉴于耶稣劝我们要爱仇敌和不要‘单问候我们的弟兄’,有些人不禁在这件事上纳罕。——马太福音5:43-47。
22 其实,由于上帝的智慧,他并没有试图论及每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势。我们所需的是真正明白耶和华论及如何对待被开除的人的话,这样我们便能够尽力支持他的看法。上帝通过使徒约翰解释说:
“凡越过基督的教训又不持守的,就没有上帝。……如果有人到你们那里,不传这教训,你们就不要接待他到家里,也不要问候他;因为问候他的,就在他的恶事上有分了。”——约翰二书9-11,《新译》。
23,24.为什么避免与被开除的人说话是明智之举?
23 提出这项明智警告的使徒与耶稣很接近,因此深知基督论及问候别人的话。他也知道当时普通的问候语是“平安”。与个人的“仇敌”或反对基督徒的俗世掌权者不同,被开除或脱离组织的人可能试图鼓吹变节背教的思想或为其辩护,或执迷不悟地继续行恶;我们无疑不愿这样的人得享“平安”。(提摩太前书2:1,2)根据多年来的经验,我们知道只是与别人打个招呼亦可以成为彼此交谈和甚至建立友谊的第一步。我们想对一个被开除的人采取这样的步骤吗?
24 ‘但是他若看来表示悔改而需要鼓励,那又如何呢?’也许有人纳罕。小组有安排去处理这种情形。小组的监督们是属灵的牧人和羊群的保护者。(希伯来书13:17;彼得前书5:2)被开除或脱离组织的人若提出探询,或表示希望复得上帝的嘉许,长老们可以对他说话。他们会仁慈地解释他需要怎样行,并且可以给他若干适当的劝戒。他们可以根据关于他以往所犯的罪和他的态度的事实去对待他。小组里其他的人却缺乏这样的资料。因此若有人觉得被开除或脱离组织的人业已“悔改”,他所作的判断可能是根据印象而非根据正确的资料吗?监督们若深信犯过者已真心悔改而结出与悔改之心相称的果子,e他们便会容许他重返小组。在此之后,小组的其他分子可以在聚会中亲切地欢迎他,对他表示宽恕,安慰他和向他表示爱心,正如保罗在哥林多犯罪的男子重返小组之后劝勉哥林多人对他所行一般。——哥林多后书2:5-8。
不要在恶事上有分
25,26.关于与被开除的人在恶事上“有分”,上帝提出什么劝告?
25 所有忠心的基督徒都需要将上帝感示约翰写下的严肃真理谨记在心:“问候[一个鼓吹错误见解或继续行为不检的罪人]的,就在他的恶事上有分。”——约翰二书11,《新译》。
26 基督教国有许多圣经注释者对约翰二书11节的话提出异议。他们声称这是‘与基督教不符的劝告,与我们主的精神背道而驰,’或者声称这项训示助长不容异己的精神。但这样的见解是来自一些变节不忠的宗教组织的,这些组织并没有听从圣经的训示“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甚至劣迹昭彰的犯过者也很少从他们的教会中被逐出去。(哥林多前书5:13)他们的“宽容”与圣经和基督的教训均大相径庭。——马太福音7:21-23;25:24-30;约翰福音8:44。
27.基督徒可能怎样在恶事上“有分”?这会导致什么结果?
27 但是,忠于圣经那公义、正直的上帝绝不是不对的。他告诉我们他只会接纳一些“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在‘他的圣山’与他同处。(诗篇15:1-5)可是,基督徒若支持一个被上帝所唾弃而遭受开除处分或自行脱离组织的犯过者,他便在实际上等于说‘我也不想留在上帝的圣山上’了。长老若看见他经常与一个被开除的人为伍而踏入歧途,他们便会仁爱、耐心地试图帮助他认识上帝的观点。(马太福音18:18;加拉太书6:1)他们会劝戒他,若有必要甚至‘严严的责备他’。他们希望帮助他留在‘上帝的圣山’。但是他若不肯停止与被开除的人来往,他便使自己“在恶事上有分”(意即支持或参与这样的事)了,因此小组必须将这样的人逐出而施以开除的处分。——提多书1:13;犹大书22,23;可参阅民数记16:26。
忠于上帝的看法
28.我们可以怎样对耶和华的看法表现忠贞?
28 忠于耶和华上帝和他的安排可以为人带来快乐,因为他的一切行事方式都是公义、正直、善良的。他所定下将不肯悔改的犯过者开除的安排亦然。只要我们与这项安排合作,我们便可以信赖大卫所说的话:“你们要知道耶和华已经分别[忠贞的人]归他自己。”(诗篇4:3)不错,上帝将一切忠于他和他的行事方式的人分别出来,赐予尊荣和指引他们。我们从这样的忠贞获得许多祝福,其中之一是能够喜乐地置身于上帝所嘉许而得以留在‘他圣山’的人当中。——诗篇84:10,11。
你记得这些要点吗?
犹太人若从会堂被逐,他们受到怎样的对待?
保罗表明对待
(1)世上一般不道德的人,
(2)从小组被开除的不道德的人,的方式有什么差别?
基督徒对于自行脱离组织的人应当怀有什么看法?
“开除”暗示终止怎样的交往?
为什么基督徒不会与被开除的人打招呼及交谈?
关于开除一事,我们必须怎样行才能留在‘上帝的圣山’上?
[脚注]
a “从今以后他像死去了一般。他不准与别人一同研读,别人也不准与他有社交往来,甚至不可向他指点路途。不错,他可以购买生活的必需品,但别人却不准与这样的人一同吃喝。”——《弥赛亚耶稣的生平与时代》,A. 艾得琛着,第二卷,184页。
b 与圣经的这个教训一致地,亚当·克拉克(Adam Clarke)强调两者的分别说:“与[被逐的罪人]在神圣或世俗的事上毫无交易。你可能与一个不认识上帝,也不信奉基督教的人,不论他的品格如何,有世俗事务上的来往;但是你却不可与一个自称信奉基督教,但却行为不检的人有甚至这种程度的交往。要将这个额外的记号加在他身上,借此表明你对一切罪恶深恶痛绝。”
c 教会历史家约瑟·炳衡(Joseph Bingham)写及最初的几个世纪说:“教会所施行的管教在于有权将洗礼的裨益和权利从人夺去。将他们逐出教会的群体和交谊之外,……而且人人均会规避这些人而不与之交谈,这样行的部分原因是要确立教会对犯过者所施行的处分,部分是要使犯过者羞愧,部分是要保护自己免受传染的危险。”“……没有人会接待被开除的人到自己家里,也不会与他们同桌吃饭;当这样的人活着之际,他们不会与之熟络地交谈,死后则不会为其举行丧礼。……这些训示是根据使徒们所立的规条而制定的,后者禁止基督徒给予劣迹昭彰的犯过者任何鼓励。”——《基督教会古史》(英文),880,891页。
d 1982年3月1日的《守望台》论及帖撒罗尼迦后书3:14,15,在这里圣经说我们也许必须将一个继续行事不守规矩的基督徒“记下来”。他仍然是个弟兄,因此我们要将其视作基督徒而加以警戒,但是其他的基督徒则“不可和他来往”。他们若应当避免与这样的人作社交往来,与被开除或脱离组织的犯过者的划分自应更清楚得多。
e 关于悔改的问题,可参阅1982年3月1日的《守望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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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不可与被开除的人一同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