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时期中使上帝的组织保持洁净
“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么?”——哥林多前书5:6
1.为什么基督徒对清洁十分关心?
清洁是对人体有益的,身体上的清洁和道德上的清洁皆然。留意这件事可以促进健康的生活。清洁不但对人体有益,对今日普世各地由基督耶稣的真正门徒所构成的团体,一个与身体相似的组织,也同样有益。耶和华上帝要求他的仆人团体保持这种有益的清洁——为了他自己圣名的荣誉,同时也为了所有爱他的人的永远福利。——哥林多后书6:17;以赛亚书52:11;玛拉基书3:2,3。
2,3.按照使徒的训示,基督徒的牧人或监督必须留意履行什么职责?
2十九世纪之前,使徒保罗在写给基督徒同工的信中劝勉他们说:“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并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又要谨慎恐怕有毒根生出来扰乱你们,因此叫众人沾染污秽;恐怕有淫乱的,有贪恋世俗[不体会圣物,《新世》]如以扫的,他因一点食物把自己长子的名分卖了。”——希伯来书12:14-16。
3因此,虽然基督徒会力求“与众人和睦”,上帝羊群的牧人却必须留意保护羊群以防任何不良分子出现或渗入其中。他们必须现实地体会到,“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哥林多前书5:6;使徒行传20:28。
正视吸毒的问题
4,5.(甲)近年来有些什么值得严肃考虑的问题发生?(乙)将参加这种戒毒计划的人和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人比较,我们可以见到什么重大差別?
4今日在许多国家地区中吸毒变成了一场瘟疫一般。在上帝洁净的组织里,这样的恶习无疑是没有立足的余地。a但是有些人可能参加政府主办的计划,用某种产品(例如美沙酮)代替较危险的麻醉剂如海洛英之类,这些人又如何呢?参加这种政府计划的人可能说他们并没有做任何‘非法’的事;他们没有经历吸毒时常促成的幻觉,而且能夠成为‘社会上自食其力的一部份’。他们若想受浸成为普世耶和华见证人的组织中被认可的分子,那又如何呢?组织应该让他们受浸吗?
5这些问题值得我们作一番严肃的考虑。从圣经的观点看来,参加这种计划的人显然没有资格受浸,因为他们仍可说是染有药物的瘾。当然,在治疗身体或器官的疾病方面,药物有其正当用途。但是我们却没有理由将服食美沙酮的人比作因为器官有病而必须经常服食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或因为患慢性关节炎或严重癌病而以药物减轻痛苦的人。糖尿病患者、关节炎患者或癌病者并非运用药物去避免烈性毒品的吸食者毒瘾发作时所经历的痛苦。他们也不是以药物作为“拐杖”去帮助他们保持精神和感情的平衡。再者,虽然医生有时可能用镇静剂暂时减轻病人的痛苦或帮助病人在重要关头安眠,或为病人作施行外科手术的准备,这无疑与染上毒癖而沦为某种麻醉品的奴隶大为不同。
6,7.这些计划即使‘合法’,却具有什么重大弱点?这引起了什么问题?
6虽然在政府主办的抗毒计划中,使用美沙酮一类的药品是‘合法的’,这却不是决定的因素。在若干国家中,瘾君子可以‘合法地’从政府药房购得海洛英。这件事并不会因此便受圣经所认可。
7通常这种措施只是用一种麻醉品代替另一种而已;他们企图以一种他们认为害处较小的麻醉品代替海洛英一类的烈性毒品。可是现在我们从报章读到,美沙酮像其他‘非法’毒品一样在街上被人贩卖。参加上述计划的人不愿忍受戒毒所引发的暂时痛苦,然后开始过一种不受毒瘾奴役的新生活;反之他们企图逃避现实,不愿正视他们的难题而加以克服。这引起了一个问题:他们的浸礼会有多大意义呢?这究竟表示什么呢?
8.试将吸毒者之不愿忍受戒毒的痛苦与圣经为跟从上帝儿子的人所规定的条件作一对比。
8基督耶稣说人若要成为他的门徒就必须‘背起他的受苦柱’而跟从他,并且为了基督的缘故即使牺牲生命亦在所不惜。(路加福音9:23,24;约翰福音12:25)凡是受浸的人都应该有这样的决心。一个人若愿意‘背起受苦柱’,跟从基督直至死而后已,他又怎能说他不愿忍受中止吸毒所引发的痛苦呢?(请参阅罗马书6:6;加拉太书5:24;歌罗西书3:5)。其实戒毒所引发的痛苦只是一种错误行为所导致的自然结果而已;这可说是‘自食其果’。——加拉太书6:7。
9.(甲)参加这种戒毒计划的人若想受浸,关于他们我们可以提出一些什么问题?(乙)在这方面上帝的儿子为我们立下什么榜样?
9所以,这样的人可算是真正‘悔改归正’,彻底舍弃以前的生活方式吗?(马太福音3:8;使徒行传26:20)他若继续受毒品所奴役,他能夠真正‘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地将自己呈献给上帝吗?(马可福音12:29,30)参加上述计划的人真的对上帝的道怀有信心,相信正如腓立比书4:6,7所应许,只要我们怀著信心仰望上帝,他所赐的平安就会“保守我们的心怀意念”吗?他信赖上帝的灵的力量,抑或对这力量表示怀疑,反而倚赖某种代用药品去‘保守他的心怀意念’以免对自己失去控制呢?‘自制’是圣灵的果子之一,但他有表现这种品质吗?(加拉太书5:22,23)耶稣被钉在受苦柱上时拒绝喝“没药调和的酒”,显然他决心保持醒觉,直至杀身成仁为止。(马可福音15:23)他在这方面为我们立下一个榜样,表明我们应该倚赖上帝的力量帮助我们通过这些重大的考验。
10,11.想受浸的人若仍服用麻醉品,为什么期望他们先戒除毒瘾才受浸是合理的?为什么在他们戒毒之前便容许他们受浸其实并非对他们仁慈?
10无可否认地,戒绝海洛英和其他烈性麻醉品的毒瘾是极为困难的事,而且成功的人只占很少数。但是既然有些人能夠戒毒成功,由此可见这件事是办得到的。鉴于俗世的人也能夠如此行,这使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凡是想成为上帝爱子的真正门徒的人都应该有能力如此行。他们不应该仅是从受一种麻醉品的奴役转为受另一种麻醉品(例如美沙酮)所奴役。反之他们应当面对挑战,仰赖上帝帮助他们摆脫这种奴役。
11我们若在人们尚未完全戒绝麻醉品之前便让他们受浸,这只是纵容他们迟迟不正视难题而已。这样行对他们并无真正帮助,因为他们始终要面对这个难题而采取坚定立场。可能不久他们便无法再从这些政府计划获得协助了。现在我们若容许有毒瘾的人成为小组的分子,他们岂不是可能在将来引起重大的危险或为小组带来严重的羞辱吗?甚至在此之前,他们完全蒙小组接纳岂不是可能削弱有些基督徒弟兄对毒品引诱的抵抗力吗?我们不能仅为了一个人的利益将整个小组的福利置诸不理。——加拉太书5:9;6:10。
对烟瘾采取首尾一贯的立场
12-14.我们可以将吸烟的习惯与其他的吸毒恶习相比吗?这引起了一个什么问题?
12可是这引起了容许吸烟者受浸是否首尾一贯的问题。吸烟者也受一种有害产品所奴役,无论他们吸香烟、嚼烟草抑或吸鼻烟。请考虑一下1973年四月九日《科学世界》杂志所刊登的一项报导:
13“使人上瘾的……麻醉剂是尼古丁……吸了一口烟之后,在一两分钟之內脑里已有尼古丁出现。但吸完最后一口二十至三十分钟之后,大部份尼古丁已离开脑部而渗进其他器官中。……这便是吸烟者需要另吸一支的时候。……一旦没有尼古丁,身体就会感觉‘饥渴’。这种‘饥渴’可以強烈到有时使身体实际感觉‘不适’。烟瘾发作的征候——一种不适的感觉——于是开始。……这些征候的一部份是昏昏欲睡、头痛、腹部不适、流汗和心跳不正常。”
14甚至俗世政府也不得不发出严重警告促请人留意吸烟的危险。既然如此,尚未戒绝吸烟恶习的人有没有资格受浸呢?
15.即使圣经没有提及吸烟一事,对于这个问题圣经原则怎样给予我们一个答案?
15圣经的证据一致表现这样的人没有资格受浸。正如本刊在以前数期指出,圣经执笔者所用的“行邪术”一词在希腊文是花玛基亚(phar·ma·kiʹa),而这个字最初的意思是“使用药物”。(加拉太书5:20;启示录9:21)由于使用药物和行邪术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花玛基亚这个字后来被人用来指各种邪术。美国的印第安人起初也将烟草用在邪术上。所以我们有充分理由将烟草列为可以使人上瘾的麻醉品之一,正如花玛基亚这个希腊字原本所指的是药物一般。烟草中的尼古丁对精神和情绪所生的影响不像海洛英一类的烈性毒品或所谓的迷幻药那么猛烈;可是尼古丁瘾却无疑可以影响人的头脑而使人受其奴役。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在欧洲有些地方香烟比金钱更有价值。据称有些妓女愿为几支香烟而卖身,而普通人则甚至甘愿牺牲粮食配给证去买烟草。
16.(甲)我们有什么有力的理由要戒绝这些使人上瘾的恶习?(乙)使用烟草的人可以用创世记1:29为自己辩护吗?
16烟草对身体的有害影响是人所共知的,其污秽的影响亦同样显然。我们若由于烟瘾而误用及弄污自己的身体,我们就无疑对造物主赐给我们的生命表示不尊重了。医药权威警告说,吸烟的孕妇流产的可能性远超过其他孕妇;这也表明吸烟者对生命的神圣毫不尊重。吸烟者不能根据圣经自辩,声称烟草是上帝所造和上帝赐给人作“食物”的“菜蔬”之一。(创世记1:29)使用烟草的人并非将新鲜的烟叶用来生吃或像菠菜一般煮熟来吃。反之他们将其晒干,然后吸食、咀嚼(但不吞下汁液)或嗅闻干黄的烟叶以求获得身体上的刺激,而这一切对身体和头脑均可以造成严重的损害。
17-19.(甲)有烟瘾的人若想受浸,就应该考虑一下什么发人深省的问题?(乙)这些资料也对染有其他什么嗜癖的人适用?
17以上对参加政府戒毒计划的人所提出的问体也可以对想受浸的烟瘾者提出。他们已真的“悔改归正”吗?抑或他们仍然墨守一些他们明知违反圣经原则的恶习?(罗马书6:19;帖撒罗尼迦前书4:7;5:22)使徒在哥林多后书7:1说:“亲爱的弟兄阿,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性]一切的污秽,敬畏上帝,得以成圣。”不肯戒烟的人有没有留心这项训示呢?无疑人人都会承认生活在上帝的新规制里的人不会吸烟;他们不会需要有痰盂和烟灰碟,也不会用烟草的烟染污別人所吸入的空气。
18因此,现在染上烟瘾的人岂不应该毅然戒烟以证明他们对洁净的新规制怀具信心,并且热爱其中所充满的公义吗?他们若想在上帝执行判决的日子“没有玷污、无可指摘”,他们岂不应该现在就采取坚定立场,而不是希望他们的烟瘾在“大灾难”过去之后会自然消失吗?(彼得后书3:11-14)在将临的“大灾难”使人无法再购得香烟之后,为环境所迫而戒烟并不会容易过在今日为了取悅上帝而这样行。
19以上论及烟草的话对若干地区中使人上瘾的恶习如嚼食槟榔和古柯叶(含有麻醉头脑的古柯碱)等也同样适用。b
现在需要采取决断的行动
20,21.鉴于上述理由,耶和华见证人现在采取什么坚决的立场?为什么这甚至对有嗜癖的人也有益?
20在过去几十年来耶和华见证人的书刊一直警告人避免使用烟草一类可以使人上瘾的产品。与耶和华见证人的小组交往的人绝大多数均承认这些习惯是不对的。因此新近感兴趣的人应该在这件事上采取坚决立场;他们若仍然受尼古丁或其他有害的嗜癖所辖制,就不应该请求受浸加入小组。c新规制既已如此临近,我们认为不愿戒绝这些有害嗜癖的人并没有资格受浸成为耶和华的基督徒组织的成员;这样的主张无疑是与上帝的道一致的。
21容许这些人加入小组其实反可能对他们有害,因为这样行仅是安慰他们的良心而已。在另一方面,拒绝接纳他们则可能对他们有益,帮助他们认真体会到他们需要采取决断的行动以装备自己在上帝的新规制里生活。借著毅然正视这样的挑战,他们可以在道德上获得一场胜利而力量大增,同时也更加坚信上帝能夠和愿意帮助他们。
22-24.(甲)一个人受浸时若仍未戒除有害的嗜癖,现在他应该怎样行?为什么期望他这样行是合理的?(乙)受了浸的人若尚未戒除这些嗜癖,小组应对他们采取什么行动?
22过去曾有些人在受浸时仍然吸食香烟或其他使人上瘾的麻醉剂,或接受美沙酮一类的治疗法,这些人若现在仍然如此行又怎样呢?小组可以给他们一段合理的时间,例如六个月,去戒绝这些恶习。借著这样行,他们表现他们真心渴望留在耶和华上帝手下献了身的仆人所形成的洁净组织中。
23既然有人能夠抵受戒绝烈性毒品时毒瘾发作的痛苦经验以求成为上帝爱子的真正门徒,嗜爱烟草或其他类似产品而上了瘾的人无疑没有理由不愿忍受戒绝这些嗜癖时所经历的较轻痛苦。他们若不肯如此行,他们就为其他试图戒绝烈性毒品(后者所面对的挑战其实艰难得多)的人立下很坏的榜样了。
24受了浸的人若不愿戒除奴役人的有害产品,那又如何呢?若然他们便像以扫一样表示他们‘不体会圣物’了,因为他们将这些恶习看得比属于耶和华的清洁子民的伟大权利更重要。由于他们在行为上不符合基督徒的标准,小组应该将其开除。——哥林多前书5:7;希伯来书12:15,16,《新世》。
25.戒除有害嗜癖的小组分子需要再次受浸吗?
25戒除对烟草或其他有害产品的嗜好的人是否需要再次受浸呢?不,看来无需这样行。知识带来责任,同时教育我们的良心。(提摩太前书1:13)他们以前从小组获悉他们的恶习不致‘妨碍他们’,结果他们根据这项了解而受浸。(使徒行传8:36)当然,一个人若觉得由于他受浸时仍未戒除这种恶习,以致当时他具有一个‘不洁的良心’,他可能决定再受浸。这是他必须自作的个人决定。
上帝作判决的时候
26.关于所获得的结论,我们应该记得什么?
26在与耶和华见证人的灵性和道德有关的问题上,我们所作的上述决定可能在有些人看来十分严格。但我们这样行绝非专横武断。这种严格的标准其实是来自上帝的,他将自己的意思通过他命人写下的道表达出来。鉴于我们这代人所处于的时期,凡是想取悅上帝及在将临的新规制里生活的人都应该仔细留意在行为上保持洁净。
27-29.(甲)作为第一世纪治理机构的成员,使徒彼得为什么觉得需要写封信给他的弟兄?他的信以什么为主题?(乙)关于谁会在上帝审判之下赢得他的嘉许,有什么严肃的问题发生?
27十九世纪之前,使徒彼得是第一世纪基督教会治理机构的成员。他以这种身份写信给耶和华的百姓的各小组,向他们提出适当的劝告和训示。彼得意识到当时基督的教会正生活在以耶路撒冷及其圣殿为中心的犹太事物制度末期中。他的主人耶稣基督曾预言在当日那个世代之內事态便会发展到最高潮。(马太福音23:36;24:34)那是一段很严重的时期,特別对归信基督教的犹太人来说。再者,罗马帝国行将对基督徒发动猛烈迫害了。因此彼得觉得有写信给他的基督徒同工的必要。
28他的第一封信写于大约公元62年;不久之后犹太人在公元66年反叛罗马帝国,最后耶路撒冷及其圣殿均在公元70年遭受毀灭。彼得知道他在世的日子已不多了,他觉得有义务警告他的基督徒弟兄不可与未归信基督的世人“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为了強调他们急需避免这条导致灭亡的途径,即使为此而受逼迫亦在所不惜,彼得向他们指出时候已很晚了,说:“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你们要谨慎自守[而非服食麻醉品以逃避现实],儆醒祷告。”(彼得前书4:4-7)使事态更严重的是,当时上帝已开始对基督的教会显示他所作的判决了。在上帝的监察审查之下,谁能夠站立得住而赢得他的嘉许呢?不是马虎随便、随俗浮沉的人,也不是故意耽于违反基督教训的恶行以取悅堕落肉体的人。(箴言1:32,33)反之使徒彼得写道:
29“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上帝。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上帝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上帝的家]起首,那不信从上帝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若是义人仅仅得救,[在基督徒的组织里]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所以那照上帝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为善,将自己[生命]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彼得前书4:16-19。
30.特別在现今这个时候,为什么受了浸的基督徒在任何方面仿效“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均十分危险?
30即使在基督徒的小组里可算作“义人”,耶稣基督的忠心门徒也是“仅仅得救”而已。受了浸的基督徒若在任何方面仿效“不虔敬和犯罪的人”,他们的得救必定会愈加困难。或者他们是否表明自己有资格得救呢?这是今日基督徒必须谨记在心的一件事。关于我们这个世代,我们的确可以说:“万物的结局近了。”上帝正在对敬拜他的人所组成的‘上帝之家’施行审判。玛拉基的预言(第三章)也论及这件事,透露耶和华在“立约的使者”耶稣基督陪伴之下来到他那属灵的圣殿。神圣的法官耶和华会指证谁是不法的罪人呢?他在玛拉基书3:5告诉我们:
31-33.(甲)玛拉基书3:5怎样指出受使人上瘾的产品奴役的人现在所面对的重大危险?(乙)圣经有其他什么证据表明邪术与使用麻醉剂有密切关系?
31“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临近你们,施行审判;我必速速作见证,警戒行邪术的[花玛古斯——按照希腊文的《七十人译本》]、犯奸淫的、起假誓的、亏负人之工价的、欺压寡妇孤儿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
32请留意耶和华说他首先“速速作见证”惩罚其恶行的人乃是‘行邪术的人’。基督降生之前由亚历山大利亚城的犹太人译成的《七十人译本》将“行邪术的”一词译为希腊文的花玛古斯(phar·ma·kousʹ)。这个字也在启示录21:8出现;有些译者将其译为“法术师”《新世界译本》则将其译为“行邪术者”。古代的法术师的确是行邪术的人。圣经用来称呼他们的希腊字实际的意思是“使用麻醉剂者”而非“药剂师”。古代的法术师便是当日的毒贩。
33在基督之前译成的《七十人译本》运用一个相关的希腊字花玛刚(pharʹma·kon,实际的意思是“药物”,但被译作“法术”)至少有五次。古代以色列国中崇拜偶像的耶洗別王后曾行使花玛刚(复数)或“法术”。(列王纪下9:22)后来耶戶王以耶和华的行刑官的身份将她处决。向职业性的“法术师”或“行邪术者”求助的人也参与邪术而受谴责。
34-36.(甲)为什么这些恶习在现今受到审察是很合理的?(乙)因此在上帝的羊群中作牧人的基督徒负有什么责任?
34因此,在吸毒与吸烟日益猖獗蔓延的今日,难怪耽于这些恶习的人受到审察。至高的审判者耶和华上帝正在他的属灵圣殿里,他正特別鉴察审查一切自称在他的圣所敬拜他的人。他应许要“速速作见证”惩罚一切“行邪术的”人。自古以来邪术均与使人上瘾的麻醉剂有密切关系。
35我们想受毒品或其他使人上瘾的有害烟草所奴役,以致将自己暴露于鬼灵的影响之下吗?我们想因此被耶和华上帝“速速作见证”定我们的罪吗?在将临的“大灾难”中,耶和华对这些具有不良嗜好的人所作的判决会为他们带来毀灭。(启示录21:8)在现今这‘事物制度的末期’中,耶和华上帝无疑不想有任何瘾君子在他的基督徒见证人的组织中。关于上帝所应许的“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2:15说:“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使用麻醉剂者,王国隔行对照译本]、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谎言编造虛谎的。”
36所以,我们深深感到对耶和华上帝所负的责任而提出这些训示。身为上帝的羊群的属灵监督,长老们有责任制止这些不良分子渗入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的组织中受浸成为小组所认可的分子。
[脚注]
a 《守望台》1973年九月十五日560至570页的文章详细讨论圣经对这个问题的主张。
b 关于这些产品,读者可从《守望台》1973年四月一日刊210-212页获得更多资料。
c 请参阅《宣扬王国和使人作基督门徒的组织》101页第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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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俗世的许多人看来,吸烟是乐趣,但这是基督徒所应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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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若想献身受浸成为耶和华见证人就必须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