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你的自由
自由是宝贵的,但是有一种自由甚至比免受政治压迫的自由更为可贵。你享有这种自由吗?
单是在目前这一个世代之内便已有无数反抗暴虐政府的战争和革命,目的不外是在挣脱不正当的束缚以求获得自由。人民都希望享有自由而不愿生活在警察国家之下,一举一动均被人监视着,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除了渴望享有免受政治压迫的自由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自由是人人都应该乐于获得的。
这项自由,在第一世纪,当上帝应许的弥赛亚耶稣基督来到这个世界拯救犹太人脱离捆绑时有很好的说明。当时犹太人正在第六个世界霸权罗马的统治之下,他们深觉这个政权的法律对他们束缚过甚——而尤以重税为甚。他们渴望由罗马人手中挣脱这种政治的压迫。他们要有自己的王来统治他们,有如他们在公元前607年犹大王国被推翻以前的日子一般。他们多么地渴望弥赛亚来临解救他们!
但是当耶稣来到时犹太人却感到失望而且甚至失望到拒绝他的地步。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耶稣拒绝领导他们从事挣脱罗马政治束缚的运动。犹太人当时是那么关心政治上的自由以致忽略了耶稣所带给他们的更重要的宗教自由。耶稣仿佛把监狱的大门打开了,但大多数人却宁愿留在监狱里不肯出来。
“在自由里站立稳固”
有些人甚至在已从宗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后却仍愿意回到原来受束缚的老地方去。由于不懂得珍惜新获得的自由他们觉得回到摩西律法的约束之下更为自在舒适。这就是当时在罗马加拉太省许多基督徒所遭遇的难题。因此,最初将基督的自由信息带给加拉太人的使徒保罗便给他们写了一封亲切的信,敦促他们:“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拉太书5:1。
全能的上帝曾赐给他的百姓以色列人以一套包含六佰多条规条的律法,目的在保持他们道德的洁净,并在耶稣降临时引领他们到他那里。但是借着接受基督而已解除了对律法义务的加拉太人却又再度使自己陷入律法的限制和管辖之下。因此,使徒保罗向他们解释说:“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但是“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拉太书3:10-24。
不错,摩西的律法表明了人类是受咒诅的罪人,因为无论你怎样刻苦尝试,也无法完全遵守它所有的要求而且它对于罪所要求的献祭也是无止境的。(加拉太书3:10;申命记27:16)因此,人类需要一位救主来拯救他们脱离律法所判决的罪和死亡。因此,保罗解释说:“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上帝为后嗣。”——加拉太书4:4,5,7。
加拉太人原应该为这个自由多么地高兴!借着接受基督赎价的裨益和上帝的灵,他们原已不再是摩西律法下的奴隶而是上帝公义的儿子,有资格享受永生。那么,他们又为什么再次要自甘为奴呢?保罗曾问他们:“你们……怎么还要归回[属于摩西律法的]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做奴仆呢?你们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枉费了工夫。”——加拉太书4:9-11。
在保罗说这些话之前数年,他曾在罗马加拉太省花费了许多时间向人民做见证,告诉他们有关借着耶稣的牺牲所获得的自由。在他们的一个会堂里,他曾解释说,“赦罪的道是由[耶稣]传给你们的。他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加拉太人曾接受了这个信息。他们中间那些小心翼翼谨守安息日,禁戒某种食物和遵守其他律法要求的人一旦脱离这些限制而得到自由,显然为此感到十分高兴。但是现在他们又再次自甘为奴了,所以保罗便为他们害怕。——使徒行传13:38,39。
保罗写道:“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然后他由圣经的记载中举出一个关于亚伯拉罕的使女夏甲和他的爱妻撒拉的例子。保罗说,夏甲代表律法的约,“是生子为奴的,”但是,撒拉则代表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基于这个约他会产生出所应许的后嗣,耶稣基督连同千万个其他的属灵儿女。所以,保罗解释说,及至时候到了,他便“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她所代表的律法的约已完成了任务而不再需要了。——加拉太书4:21-31;创世记21:1-21;15:5;22:16-18。
律法的约暴露出他的儿女为罪人,而且他并没有包含任何可以使人永远将罪除去的方法。加拉太人应该是多么高兴上帝已把他们的罪除去而从此他们便得以自由了。保罗宣布说:“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他们应该珍惜这项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拉太书5:1。
在今日珍惜这项自由
甚至在今日,借基督的牺牲所得到的自由也会有再被宗教的限制所束缚的危险。那些不接受耶稣为弥赛亚的犹太人依然认为他们有义务要遵守摩西律法的种种规定。他们遵守几十种有关饮食的律法,守节日以及各种不同的安息日。甚至在今日他们依然不接受基督所赐给他们的自由。——罗马书6:14;10:4;以弗所书2:14-16;歌罗西书2:20-22。
但是基督教国中依然有许多人受着传统的束缚,可是这些传统的束缚决不是基督要他们遵守的。例如,有些宗教依然要求人遵行犹太人的每周安息日。可是,基督却没有表示这条律法应继续适用于他的门徒身上。事实上使徒保罗所以害怕就是因为加拉太人已开倒车回去“遵守日子,月分,节期和年分。”基督把他们从这种安息日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了。——加拉太书4:10;歌罗西书2:13-17。
另一条依然被某些教派施用在许多教区信徒身上的摩西律法规定便是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给教会。可是,基督徒既然已不再受律法的限制他们自然可以自由依照自己的意念来捐献。没有任何规定限制他们只捐十分之一或非捐足十分之一不可。——民数记18:21, 24-26;哥林多前书9:7。
此外,基督教国还在圣经以外增加了许多节期的庆祝而更加重了信徒的负担。略举一二,例如感恩节,圣诞节,新年,四旬节和复活节等。每逢圣诞节有许多人便因为被逼要送圣诞卡片和礼物给无数相识的人而致负债累累。其次,每逢复活节更有无数人觉得非缝制一套新衣不可以在邻人面前夸耀一下。基督的教训可以使人脱离这种非基督教节日的束缚而得以自由,这样的人是快乐的!
基督徒还应该庆幸他们可以免除由各种不同宗教组织加诸于他们的教友身上的无数限制而得以自由。举例来说,有些宗教组织在某些特定的日子必须斋禁而他们的教士则被禁止结婚。除了限制人的自由之外使徒保罗还明白地警告人有关这些规条。在他给提摩太的信中,他说:“必有人离弃真道……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上帝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提摩太前书4:1-4。
自由的正当运用
可是,基督将我们从摩西的律法和其他任何类似的禁制令限中解除了遵守的义务并不是说基督徒就可以自由地作恶了。保罗在写给加拉太人的信中说:“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又如彼得所说,“不可借着自由遮盖[道德上的恶事]。”反之,“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所以“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加拉太书5:13,14;彼得前书2:16。
如果基督徒为上帝的圣灵所推动,他们“就不会放纵肉体的情欲。”他们也不会作“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情欲的事。使徒保罗强调说,基督徒并没有做这种没有爱心的事的自由。——加拉太书5:16-21。
所以,为了跟从基督的模范,基督徒要充满上帝的灵,结出圣灵的果子如“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基督徒要珍惜他们的自由结出这些圣灵的果子,但却不受任何不符合圣经的限制。——加拉太书5: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