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获致快乐的方法吗?
在找寻快乐方面,不少人走向极端。例如,请考虑一下嘉蒂莲娜菲滋的事例。她出身于意大利一个富裕之家,知识水准很高,并且虔信宗教。由于婚姻生活不愉快以致精神沮丧使这位少妇试图从享乐和安逸方面寻求舒解,以她的社会地位,这是容易办得到的。
可是,嘉蒂莲娜到了26岁就一改常态。这时她实行所谓“皈信”。此后她遂“刻意苦修,使自己万念皆空。……一感到对任何东西起了自然欲望,便立刻加以抑制……她穿着粗糙的毛织‘长袍’,不吃肉类或平时嗜爱的任何食物;不吃果,无论鲜果或干果。……她对所有人都尽量迁就,故意去做违背自己意愿的事。”
这项记载摘自一位称为《热那亚圣嘉蒂莲娜》的传记。当有人问及她从事自我折磨的理由时,她回答说:“我不知道,我只是感到一种内心趋向要这样行……而且认为这是神的旨意。”她相信折磨自己乃是一种炼净的工夫,可以获致上帝嘉许和真正快乐。
一位称为“十字架的圣约翰”的西班牙人持有类似的观点。他除了其他主张之外,也主张人应该‘不求味道最佳,但求味道最劣的;不求最可喜,但求最讨厌的;不求最高尚和最贵重的,但求最低下和最卑贱的;凡事不求最佳的,但求最劣的。’他劝人:“要轻视你自己,也希望别人轻视你;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也希望别人这样行;怀有自卑的意念!当别人卑视你时也觉得是好的。”甚至今日也有不少人拥护这样的观点。
但这种极端自卑的观点是获致真正、长久快乐的方法吗?圣经认为不然。使徒保罗写道:
“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歌罗西书2:20-23。
极端的“自我禁制”是一种虚伪,它仅是“矜夸智慧。”既不能取悦上帝,也没有获致快乐的功用。
过着另一极端的纯粹享乐生活又如何?这是真正快乐生活之道吗?许多人认为是的。下一篇文章讨论若干所谓的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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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穿着粗糙的毛织长袍,不吃肉,也不吃平时喜爱的任何其他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