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对首领地位所怀的尊重——如何表现出来?
男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成的。(创世记1:26)由于上帝是个“灵”显然人在身体方面与上帝并无相似之处。(约翰福音4:24)反之,男人被造成具有像上帝般的道德品质——仁爱、公平、能力和智慧——这使他高于其他一切动物。所以男人能夠赏识上帝所赏识和喜欢的东西。这些东西包括美、艺术、说话、推理及涉及头脑和心的类似程序。
女人亦被造成具有这些品质。可是她的地位与男人的地位有別。圣经告诉我们:[男人]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哥林多前书11:7)但是为什么这节经文不说女人也是上帝的“形像”呢?
须知道男人是首先被造的,有一段时期唯独他具有上帝的形像而独处。女人是从男人造出来的,且须要服从男人。所以女人的地位无法反映出上帝在他的受造物中所享有的首领地位,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所讨论的乃是首领地位这个问题。耶和华上帝毋须服从任何人。男人不像女人,当处理与他的妻子儿女有关的问题时并没有一位属地的首领在他之上管辖他。所以在这方面,唯有男人是“上帝的形像。”当然,在其他方面,女人也与男人一同反映出上帝令人赞赏的各种可爱品质。
女人顺服男人并没有贬低她的地位,从圣经说女人是“男人的荣耀”一事可以见之。一个低贱的人,不论男女,都不能夠成为任何人的真正荣耀。可是一个享有庄严的地位,以行为高尚、品行令人钦佩著称的人无疑是他的朋友的光荣或荣耀。
既是“男人的荣耀”女人可以,而且应该提高及加強男人身为“上帝的形像和荣耀”所享有的责任较重的地位。她的丈夫应该能夠称赞她,像圣经箴言所论及的能干妻子一般:“才德的女子很多,唯独你超过一切。”——箴言31:29。
顺服丈夫
一个女人若想成为丈夫的“荣耀”就必须对丈夫的首领地位表示适当的尊重。甚至她的丈夫不是耶和华的忠心崇拜者,她也应该保持顺服及支持他身为一家之主所作的决定。她应该保持堪受称赞的行为及证明她是丈夫的真正光荣。这是与使徒彼得的训示一致的:“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要以里面存著长久溫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上帝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得前书3:1-4。
在表现顺服时,基督徒妇女应该表现“溫柔安静的心。”这意味到不论在什么环境之下,她的主要感情应该是安静的,脾气溫和而不暴躁。她的心应该推动她对她的首领丈夫表现适当的顺服。这就是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所立的榜样。正如彼得指出:“古时仰赖上帝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顺服白己的丈夫。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彼得前书3:5,6)撒拉称她丈夫为“主”不是仅为了让人听见,她甚至在“心里”也这样说。——创世记18:12。
基督徒妇女若要像撒拉一样,这当然意味到她永远不做任何违背上帝旨意的事。这是因为她受到上帝及基督的较高律法所约束之故。所以当她丈夫的“律法”干扰到纯真崇拜时,她会像第一世纪的使徒一样“服从上帝的权柄过于服从人。”(使徒行传5:29)可是在其他各方面,她对丈夫的顺服应该堪作模范。
蒙头
有时基督徒妇女须要用外表的记号表示她承认男人的首领地位。这就是在她须要照料通常由她丈夫或另一个男子处理的与崇拜有关的事时。这件事的根据在哥林多前书11:4-6有所说明:“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著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著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著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著头。”
在家庭里,丈夫及父亲对他的妻子及儿女说来是上帝的代表。既持有这样的地位,在崇拜的事上他负有带头的责任。但是,如果丈夫是不信的,这项责任便会落在母亲身上了。所以,一个基督徒女子若朗声为自己及其他人祷告或当丈夫在场时与儿女或其他人主持圣经研究,她会适当地蒙头,以借此表示她承认她仅是代丈夫行事而已。
由于上帝授权给她教导儿女(箴言1:8;6:20;请参考提摩太后书1:5;3:14,15)当丈夫不在场时,通常她不用蒙头。可是可能家里有一个儿子是耶和华上帝手下献了身、受了浸的仆人。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作母亲的当这儿子在场时朗声为一群人祷告,或与他及其他儿女主持圣经研究,她便会蒙头。原因是这个儿子是基督徒小组的一分子,他本应该从小组里的男性分子获得训示。(提摩太前书2:12)如果他的父亲是个信徒,这儿子无疑会从他的父亲得到这种教导。所以在这件事上,母亲蒙头表示她仅是代替丈夫或小组里的男性分子行事而已。可是在涉及其他家事时,母亲可以对这儿子运用她的权柄而不用蒙头。
在耶和华基督徒见证人的小组里有些情形是需要妇女蒙头的。有时小组的聚会没有受了浸的男性见证人在场(通常是在人数较少的小组或小群里)。这须要由受了浸的女性见证人代祷或主持聚会。为了表示承认她正做著一些通常由男人照料的事,她会蒙头。
有时基督徒妇女须要为圣经演讲作口头翻译或公开诵读一个小组聚会所使用的圣经研究辅助读物的课文。妇女负起这些职责并不是做主持或教导的工作。所以她们不用蒙头。可是有些基督徒妇女可能为了良心的缘故而想这样行。这当然并无不对之处。
教导男性信徒的工作应由小组里的男子去做。使徒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信中说:“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他辖管男人,只要沉静。”(提摩太前书2:12)可是男女都可以从事小组之外的教导工作。事实上,耶稣基督嘱咐他的门徒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19,20)这些未来的门徒当然包括男人和女人在內。由于这种传道及教人的工作是男人和女人共负的责任,所以当男性的耶和华见证人在场时,妇女向人谈论上帝的道并不用蒙头。但是如果她为了良心的缘故而宁愿蒙头,她可以这样行。
当女子在一个家庭里主持一个经常于约定的时间举行的圣经研究时,如果有一位献了身受了浸的男性在场的话,情形便大为不同了。这是一个预先安排好的教导课程,由作教导的人所实际主持。如果有一位受了浸的男性见证人在场,它便成为小组的一个教导场合了。受了浸的女性见证人若为了某个原因而主持研究,她应当蒙头以表示她承认在这种情形之下通常会由男人提出圣经训示。
基督徒妇女有很好的理由对于在有需要时蒙头一事予以适当的考虑。正如使徒保罗指出,她们这样行是“为天使的缘故。”(哥林多前书11:10)不错,在忠贞地顺服耶和华上帝及他所立的君王耶稣基督方面,向天使作良好的榜样乃是基督徒妇女的权利。这并不意味到天使要向基督徒妇女的好榜样学习。在人未被造之前很久,千千万万的天使已经忠贞地顺服上帝了,而且他们仍继续如此行。可是正如我们可以从信徒的好榜样获得鼓励,同样地天使喜欢见到对首领地位怀有正当看法的妇女。
这应该使基督徒妇女获得多么大的鼓励继续对耶和华的安排中的首领地位表现适当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