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门徒雅各对‘富人’说:“你们定了义人的罪,把他杀害。”(雅各书5:1,6)既然他的信是写给基督徒的,他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美国。
这里的“义人”一词是单数,所以显然是指主耶稣基督而言。使徒彼得对犹太人所说的话可以证实这点:“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反求着释放一个凶手给你们;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使徒行传3:14,15)同样地,门徒司提反在犹太公会面前对听他作辩的人说:“那一个先知不是你们祖宗逼迫呢?他们也把预先传说那义者要来的人杀了;如今你们又把那义者卖了,杀了。”——使徒行传7:52。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将耶稣判处死刑的犹太公会(最高法庭)是由一批富有和显要的人所构成的。(请与马太福音26:59,66;27:57;马可福音15:43;约翰福音3:1;7:45-51比较)因此‘富人’无疑被牵涉在杀害耶稣基督的罪行中。
但是杀害“义者”无需仅是指杀害上帝的儿子而言。据耶稣在马太福音25:40透露上帝的儿子将他的“弟兄”(受圣灵所生的门徒)所受的待遇看作有如他自己所受的待遇一般。
当雅各写他的信时(于公元62年之前)基督徒主要受犹太人所逼迫。基督教的第一个殉道者司提反是在他向犹太公会作证之后被一群犹太暴民杀死的。(使徒行传6:15;7:57-60)罗马政府对基督徒所作的迫害直到罗马城于公元64年被大火焚去四分一之后才开始。因此按理说来雅各所抨击的‘富人’是指犹太人当中的‘富人’而言,因为他们直接或间接地(由于逼迫基督徒)分担杀害耶稣基督的罪责。——马太福音27:24,25。
雅各对‘富人’阶级说话与耶稣基督有一次对门徒说话时所为有点相似。当时耶稣在描述过几种快乐之后说:“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已]受过你们的安慰。”(路加福音6:20-24)虽然以整个阶级而言富人不会读到雅各的信,他却采用文学上直接称呼的方法帮助基督徒对这件事获得正确的观点。他指出富人阶级会‘为行将临到他们身上的苦难哀哭,’这可以警告基督徒不要贪爱物质的财富。(雅各书5:1;可与雅各书4:13-15比较)知道一待上帝所定的时间来到富人便不能再作威作福也对基督徒有颇大的鼓励作用。
基督徒必须小心避免犯了杀害“义者”之罪。雅各在信中的另一处对基督徒说:“你们杀害。”(雅各书4:2)怎会如此呢?显然这些基督徒并没有实际杀害任何人。但是他们却没有对他们的弟兄行善。也许他们虽然有能力,却不肯帮助贫穷的弟兄。他们可能瞧不起出身低微的弟兄或容许贪婪、嫉忌或自骄之心使他们憎恨某些弟兄。他们可能以这些方式中的任何一种犯了杀人罪。(雅各书1:27;2:15,16)另一位圣经执笔者,使徒约翰,也指出同一件事实:“凡恨弟兄的就是杀人的……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约翰一书3:15-17。
有些基督徒则由于欺贫爱富而表现这种杀人者的态度。虽然上帝通常拣选贫穷的人成为王国的承受者,有些基督徒却在富人参加聚会时请他们坐上好的座位,低微的座位则指派给穷人。由此他们根据人所拥有的资财去判断其优劣。他们没有将穷人视为邻舍而向其表现爱心。雅各指出这种行为的错误,说:“你们……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么?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被称的尊名么?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雅各书2:1-9。
我们基督徒当中有任何人“按外貌待人,”由于别人在俗世有地位、受过高等教育或有钱就表示偏爱吗?我们有在聚会中予以特别的优待吗?这样行无疑与雅各的训示背道而驰。虽然有例外,在今日的人类社会中一般有钱有势的人通常均表现一种为富不仁的态度。所以我们绝不应该觉得人只要有钱就配得优待;我们自己若家道丰富也不应该期望受人优待。由于这缘故,雅各指出富人阶级的作威作福。最常将基督徒拉上公堂和欺负他们的乃是富人而非穷人。
因此,基督徒若不想在一种代表的意义上犯了杀害“义人”之罪,就必须对其他的信徒养成一种真挚的爱心。他不应该藐视他的任何弟兄,无论他们看来多么低微。耶和华上帝若认为这些人配得他的爱,他的仆人无疑就不应该拒绝爱上帝所爱的人,因为若然他们就等于暗示他们比上帝更大了。反之他们应该乐于运用自己的时间、才能和资财对所有弟兄作不自私的协助。正如使徒保罗说:‘我甘心乐意为你们费财费力。’——哥林多后书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