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有责任参与政治吗?
在古代的巴比伦,(洪水之后伪宗教的发源地)。卖淫是宗较崇拜的一部分。每个女子必须在称为“天后”和“众神之母”的生殖女神伊斯他的庙里牺牲她的贞操。男性崇拜者所付出的代价完全献给神庙的银库。其他许多具有巴比伦背境的宗教也都在庙观中经营这种卖淫事业。甚至在使徒的日子,哥林多主要的女神维纳斯乃是娼妓所崇拜的性爱和情欲之神。有一位评论家写道:“公娼构成他们的宗教的显要部份;他们习惯当众祷告,请求诸神增多他们的娼妓!为了表示他们感激他们的神的恩待,他们发誓保证他们会增加这些女人的数目;与她们交易并不被视为有罪或可耻”a
虽然卖淫成为巴比伦宗教崇拜的一部分,上帝的律法却不容许以色列国中的任何女子当娼。一个以色列女子若这样羞辱家门,她便要被处死。(利未记19:29;申命记22:21;23:17)卖淫得来的钱是受人鄙视的东西。(申命记23:18)在基督徒小组里,卖淫是一件受人憎恶的事。奸淫和淫乱均被列为会阻止人进入上帝的国的恶事。——加拉太书5:19-21。
属灵的奸淫
这件事亦有其象征性或属灵的方面。圣经说身为耶和华上帝属灵的儿子的基督徒已许配给基督(哥林多后书11:2)以整个团体而论,他们被视为他的新妇。(启示录19:7,8;21:9)他们的效忠已由黑暗的王国转移到上帝的王国之上。(歌罗西书1:13)耶稣说他的门徒并不属这世界。(约翰福音15:19)一个基督徒若再成为这世界的一部份,或违反他对耶和华上帝及基督的效忠而与这世界缔结政治的关系,他便在灵性上犯奸淫了。圣经的作者雅各说:“你们这些淫乱的人哪,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上帝为敌么?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上帝为敌了。”(雅各书4:4)因此,一个宗教组织若参与政治,干预政事或企图改革社会制度以改良这个世界,她便等于从事卖淫而表明她是伪宗教的世界帝国,大巴比伦,的一部分了。
今日我们见到基督教国的宗教组织犯了属灵的奸淫,正如以往的人在巴比伦和哥林多所为一般;这已成为他们的宗教的主要部份,成为他们的崇拜方式。美国加州圣公会的前任主教派克博士曾公开主张“教会应该热烈地投入政治的竞争中以求改革这个世界。”b当奴尔德·苏伯,埃及最有地位的牧师之一,论及这件事说:“我认为社会主义是上帝的王国在地上的政治表现。虽然工党不是社会主义者,但是我相信如果基督徒为了耶稣基督的缘故而加入它,改变它和使用它作为实现‘天父赐国给我们的美意’的工具的话,它是可以,而且也一定会变成如此的。”c美国德克萨斯州的《邮报》用了差不多一整页的篇幅刊登一篇题名为“有组织的宗教为争取政治权利而奋斗”的文章。d
干预政事并不仅限于基督教国的宗教,所谓的异教也一样。例如,德国记者邦恩在1965年十月的阿特拉斯杂志中对锡兰政坛上一个非常活跃的僧人西罗作了以下的报导:“使今日的东南亚陷于动乱中的乃是政治性和军事性的佛教……西罗这些令人笔录的书信对于外交策略比较对属灵的智慧更为关心。”
劣迹最昭彰的淫妇
无疑很多动乱和苦难都是由这些事所引起的,但对于宗教以参与政治为己任这件事,上帝表示赞同吗?上帝特别给予使徒约翰一个特别的异象以便将他的观点和判决显露出来。约翰描写这个异象说:“拿着七碗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前来对我说:‘你到这里来,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刑罚指给你看。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启示录17:1,2。
耶和华首先提及行将临于她身上的惩罚。启示录17:15表明她坐于其上的众水是代表地上的人。异象表明这个淫妇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妓女,因为甚至君王都是她的顾客,包括现在正被魔鬼召集到哈米吉多顿战场的地上所有君王在内。她拥有很长久的卖淫历史。由于她将自己出卖给列王和统治者,她淫乱的酒遂影响到地上的所有居民,令他们喝醉,癫狂而最后倒在地上死去。
关于这淫妇,约翰对我们作进一步的报导说:“我被圣灵感动,天使带我们到旷野去。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有七头十角,遍体有亵渎的名号。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用金子、宝石、珍珠为妆饰,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乱的污秽。她额上有名号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世上的淫妇和一且可憎之物的母。’。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启示录17:3-6。
约翰清楚地表明这淫妇不是那位于幼发拉底河之上,在公元前539年倾覆,经过若干世纪的衰落而终于遭受永远的毁灭的世界霸权古巴比伦。不,她乃是伪宗教的世界帝国,大巴比伦。约翰说她在野兽出没的旷野,与此一致地,她坐在一只野兽之上。
淫妇骑着一只兽
大巴比伦所骑的朱红色的兽是什么呢?它与启示录13:1,2所提及那只形状像豹的兽不同,虽然大致上它和这只从海里上来的兽相似。它们的颜色不同。这里没有说这只朱红色的兽是从海里上来的,反之只是说它有七头十角,遍体有亵渎的名号而与那头上有亵渎的名号的兽相似。这朱红色的兽亦具有十个角,虽然不像那先前的兽一般在角上戴有冠冕。它乃是从海中上来的兽的像。启示录13:14,15透露从地中上来的两角兽就是提议造这兽像的。启示录17:3则指出这兽像的形状如何,它模仿那出自海中的兽的轮廓。这只朱红色的兽在什么时候出现,以及这淫妇什么时候骑在它的背上呢?
在1919年于法国举行的会议席上,两角的兽,由英国和美国构成的第七个世界霸权的首席代表极力主张建立一个国际和平组织——国际联盟;他们结果得胜。这个和平会议遂签订和平条约而将国联的宪章包括在内。这件事发生于1919年六月二十八日。到十月,已有足够数目的政府批准了这个条约和它的宪章,于是和平条约遂在法国生效。
在1919年,基督教国的宗教组织出面支持国联而主张采纳它。1920年一月十日,签约国在巴黎批准了这个条约,于是国联遂诞生了。英国教会的最高首长英皇乔治五世赞成国联的建立。以东方正教为国教的希腊亦于1920年三月三十日加入国联。
罗马天主教教皇在和平会议中并没有发言权。这乃是鉴于天主教的梵蒂冈教廷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显然与德国保持联盟关系之故。因此,各战胜国不准罗马教皇借着外交行动干预和平或战争所产生的问题。e但是后来罗马天主教仍然表示支持国联。
由此可见大巴比伦赶紧骑上这只兽。她在1919年已开始是对它采取步骤。在她看来这兽很富于吸引力。它的颜色是代表尊贵的朱红色而她一向都爱慕虚荣;它是奢华的一个标记——她本身亦以紫色和朱红色装扮自己。——马太福音27:28-31;撒母耳记下1:24。
宗教组织崇拜这兽
大巴比伦遂这样与地上的君王进一步行淫。她崇拜这兽的像,并引诱其他的人也同样行。它所拥有的亵渎名号包括“唯一的光”、“世界的希望”与及大巴比伦授予它的名号,“上帝的王国在地上的政治表现。”联合国,现今的国际和平组织,在1965年十月四日星期一甚至蒙教皇亲临访问。在这次访问中,他以更多亵渎的名号加给它,声称“这组织代表现代文明与世界和平的必经之道”,“地上的人类均仰赖它为协调与和平的唯一希望”。他鼓励人崇拜这兽,说:“我们谨此与他们自己一起呈献我们的敬意”“你们所建造的这个组织[联合国]绝不可以失败;它必须进至完善的地步”f
加于它身上的这些名称是亵渎的,因为它们将唯独上帝的王国才能够做到的事归功于国联和联合国。这些名号是侮辱上帝的,因为它们将人类的希望和信心转移在一件人为的东西之上,制造一个偶像去代替对耶和华上帝的崇拜与及对耶和华的弥赛亚王国的信赖。
圣经描述这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以金子、宝石、珍珠为装饰。这个国际淫妇借着卖淫而致富。她以虚伪错误的教义欺骗世人,使他们轻易地受政治领袖所辖制;而她则为此获得政治家的馈赠和特别恩惠。她能够借着她的宗教而控制人类,因此她将他们的支持出卖给地上的君王和统治者而谋利。她手中的杯——盛着她拿给她的宗教信徒所饮的东西,是金制的。换言之它看来很精美而好像只宜于盛最佳美的酒,但是正如耶稣对他当日的宗教领袖说,这杯里面盛满勒索和放荡不洁的东西。——请与马太福音23:25,26比较。
由于统治者们与她通奸和喝了她的酒地上的人曾从宗教战争、经济落后、愚昧无知、道德堕落和对圣经缺乏信心遭受到难以言喻的困苦,并且因此而反对上帝的弥赛亚王国。
淫妇的私生子
这淫妇的额上写有她的名号让众人见到。虽然她所象征的曾是一个奥秘,一个宗教的奥秘,现在耶和华上帝却已揭露她的面目,暴露她的身份而使人人都知道她是伪宗教的世界帝国。现在她的身份已被清楚地透露出来。正如启示录14:1指出,耶和华见证人以它们所采取的立场和所从事的活动证明他们是上帝和基督的仆人。她也借着她所从事的活动表明她与古巴比伦的相似,受着起源于反对耶和华上帝的凶悍猎户宁录的伪宗教所支配。她其实是魔鬼的一个仆人。
虽然而这妇人是一个妓女,她同时是一个母亲。她有许多女儿,她们就是基督教国和异教国里的各教派;她们使她成为一个国际组织,伪宗教的世界帝国。所有这些女儿或娼妓组织都仿效她们母亲与地上的君王行淫。她曾企图引诱耶稣基督属下的真正基督教会也成为娼妓,但是她的努力是徒然的。
大巴比伦同时也在另一种意义上是母亲,就是“世上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她声称代表上帝,但却产生许多私生子,例如与上帝的律法背道而驰的偶像崇拜,不论是实际的抑或象征性的。(罗马书2:22;马太福音24:15;列王纪上11:5,7;列王纪下23:13)她同时产生了许多不法之徒、灵媒、占卜者、星相家,甚至创立了以人作祭物的习俗。(列王纪下23:24;以赛亚书66:3;以西结书20:7,8,30;何西阿书9:10)她不但没有培养圣灵的果子和鼓励她的教徒这样行,反而在她的支持者当中唆使人行属肉体的恶事,例如亵渎的习俗、放荡的行为和甚至在庙宇中从事卖淫的不道德勾当;同时她也鼓励人纵酒以荣耀假神。
不要与淫妇一同喝醉
巴比伦本身是一个老酒徒,但是她所饮是一种比含酒精的饮料更可憎的东西,因为她喜欢饮人血,特别是在宗教逼害中所流的血。甚至在使徒约翰以前的日子,她已“喝醉了圣徒的血”,并且须对流“圣者”耶稣基督的血负责。(使徒行传3:14,15;4:27,30;马可福音1:24;路加福音4:34)可是甚至到今日她仍然喝着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人的血”而成为上帝在地上最大的仇敌。在撒但的敦促之下,她竭力制止耶和华见证人的声音,阻止他们传扬弥赛亚的王国而将他们当中很多人杀死。——启示录17:6;6:9-11。
所以,“宗教有责任参与政治吗?”这个问题对所有的人,尤其是隶属于宗教组织的人均很重要,因为谁想与大巴比伦共醉,特别是因为支持和拥护一些犯了流血及谋杀罪的组织而喝醉了人血呢?谁想犯亵渎上帝及崇拜一个与上帝和他的王国作对的偶像之罪呢?(启示录18:3,4;6:10,11)请记得在启示录使徒约翰所看见的异象描述到这淫妇所遭受的惩罚。我们无疑不希望激怒全能的上帝以致遭受他的惩罚。正如使徒保罗说:“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哥林多前书10:22。
这份杂志在以后几期会根据约翰的启示录更详细地讨论这只朱红色的兽以及上帝对劣迹昭彰的淫妇大巴比伦所执行的惩罚。
[脚注]
a 克勒克的评论,第六卷,第187页。
b 《儆醒!》杂志(英文)1966年八月八日刊。
c 《循道会杂志》,1959年八月号。
d 《儆醒!》杂志(英文)1966年八月八日刊。
e 《美国百科全书》,1929年版,第17卷,第632,633页。
f 纽约《先驱论坛报》1965年十月五日刊,特别栏B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