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Kind)
创世记1章记载,耶和华上帝在地上创造各种活物,全都“各按其类”。(创1:11,Rbi8 脚注)到第六个创造日的尾声,上帝已在地上创造了很多不同“类”的生物,其中一些是非常复杂的生命体。上帝赋予这些受造物繁殖的能力,可以“各按其类”、按既定的规则繁衍下去。(创1:12,21,22,24,25;林前14:33)
圣经所说的“类”看来是这样界定的:凡可以相互交配、繁殖后代的生物都同属一“类”。根据这个原则,“类”与“类”之间的界限就很分明了:凡是不能交配并繁殖后代的,就是异“类”,不是同“类”。
近年,人们常把“物种”一词跟圣经所说的“类”混为一谈,造成了不少误解。“物种”的基本意思是“种类,类别”,在生物学上指任何能交配繁殖、特征相似的动植物群。因此,创世记所说的一“类”当中可以包含很多不同的“物种”。
圣经的创世记以及耶和华上帝赋予受造物的律则都一致显示,同“类”生物可以是各种各样的;但没有证据显示,万物受造以来有任何新“类”生物出现。异“类”生物不能交配繁殖是个生物学定律,谁都无法否定或违抗。即使在现代化的实验室内,借助先进的仪器和科技,也无法产生新“类”生物。事实上,生物跨“类”繁殖,不但违背上帝要生物群之间界限分明的旨意,而且也会破坏各类生物的独特性。生物即使跨“类”交配,也不能产生有生殖能力的后代,因此各“类”生物都自成一家。
从古到今,狗依然是狗,猫依然是猫,大象依然是大象,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异类交配导致不育,这个现象一直被用于界定何谓“同类”生物。通过实验,现存的所有生物都可以凭彼此能否交配生育来分“类”;这类实验显示了动物之间以及植物之间的基本关系。举例说,人和动物之间不能交配繁殖,这显示两者中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另外,育种实验也证实,外貌或外形相似并不代表什么。尽管人类和猩猩的外貌有几分相似,肌肉和骨骼结构也有点类同,但人类和猩猩家族根本无法交配繁殖,可见两者是截然不同的生物,并非同属一“类”。
过去,有人希望杂交配种能产生新“类”生物,结果每次都发现,所有能成功杂交配种的生物明显都同属一“类”;例如马和驴同属马科,因此可以交配繁殖。然而,马和驴交配所生的骡子几乎都不能生殖,无法把杂交得来的特性自然而然地延续下去。由于事实摆在眼前,就连达尔文也不得不承认:“各类生物都非常独特、界限分明,异类之间并没有大量的过渡环节相连;这都是明显的难点。”(《物种起源》,1902,第2册,54页)这个事实至今仍然没有改变。
起初,受造生物的“类”也许只有几百种,但现在地球上动植物的种类却多不胜数。现代的研究显示,同属一“类”的植物可以数以万计,动物也一样。比如,猫就有很多很多种,但无论是哪一种猫都是猫科动物,同属一“类”。同样,不论是人,是牛,还是狗,同“类”中的个体是各种各样的。但有一件事始终不变:无论各“类”生物如何千变万化,不同“类”的生物绝不可能杂交繁殖。
另外,地质学的研究证实,所谓的原始生物化石其实跟这些生物现在的后代没什么分别。例如,所谓年代最久远的蟑螂化石,跟现在的蟑螂几乎一模一样。介于不同“类”之间的生物化石根本找不到。不管是马、鹰、大象,还是橡树、胡桃或蕨类植物,都是“各按其类”繁衍的,从没有进化成为另一“类”生物。化石纪录提供的证据跟圣经创世记的记载完全一致,显示地球上多不胜数的生物都是耶和华“各按其类”地创造出来的。(创1:20-25)
从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挪亚的确是把“各样”动物都带进方舟,好能在洪水降下时保全生命。圣经没有说,挪亚要把各类活物的每一种 都带进方舟,而是说:“各样飞禽、各样牲畜,各样在地上爬行的动物,都要各按其类,每样两只,到你这里来保全生命。”(创6:20;7:14,15)耶和华上帝清楚知道,各“类”动物中只要有一公一母存活,洪水后它们就能繁殖出多种多样的后代。(见方舟)
洪水退却以后,各“类”(相对来说数目不多)动物从方舟出来,分散在全地上,“各按其类”地繁衍,结果地球上布满了许许多多不同种的动物。从那时起,物种确实增加了不少,但动物的“类”却始终没变,正如耶和华上帝所说的话恒定不变一样。(赛5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