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撒
(Isaac)〔欢笑〕
亚伯拉罕和元配撒拉所生的独子;是基督世系中的一个主要环节。(代上1:28,34;太1:1,2;路3:34)以撒在5岁左右断奶,大约25岁时差点被献做祭牲,40岁成婚,60岁时妻子为他生下一对孪生子,180岁去世。(创21:2-8;22:2;25:20,26;35:28)
以撒的出生是异乎寻常的。他的父母年事已高,母亲早已停了经。(创18:11)因此,当上帝告诉亚伯拉罕,撒拉会生一个儿子时,亚伯拉罕不禁笑了起来,说:“一百岁的人还生孩子吗?撒拉九十岁了,还要生育吗?”(创17:17)撒拉听了,也忍不住发笑。(见欢笑,嬉笑)第二年,“到指定的时候”,撒拉果然生下以撒。这事充分表明,对耶和华来说,没有什么奇事是“做不来”的。(创18:9-15)撒拉感叹说:“上帝早就为我预备了欢笑的事。凡听见的,都必因我而欢笑。”正如耶和华所预告的那样,他们给这孩子起名叫“以撒”,意思是“欢笑”。(创21:1-7;17:19)
以撒既是亚伯拉罕家的人,又是继承应许的后嗣,也就在生下来的第八天受了割礼。(创17:9-14,19;21:4;徒7:8;加4:28)
以撒断奶时有多大?
在以撒断奶那天,亚伯拉罕大摆宴席。看来,撒拉当时留意到以实玛利“戏弄”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以撒。(创21:8,9)《圣经新译本》和吕振中的译本都说,以实玛利跟以撒“嬉戏”,《现代中文译本修订版》则说两人“在一起玩”,意即两人只是在玩耍而已。可是经文里所用的希伯来语tsa·chaqʹ察哈克,也含有负面意思;这个词在上述各译本的其他经文(创19:14;39:14,17)里出现时,都被译作“开玩笑”“戏说笑话”“调戏”“侮辱”等词。
若干《塔古姆》和叙利亚语《伯西托本圣经》在创世记21:9记述以实玛利所做的事时,表明带“嘲弄”成分。库克编的《圣经评注》说:“学者一般认为,在这节经文里,‘察哈克’一词很可能是指‘嘲笑’的意思。在跟以撒有关的事上,亚伯拉罕的笑是欢笑,撒拉的笑是难以置信的笑,但以实玛利的笑却是嘲笑,而且大有可能怀着一种暴虐不仁、迫害异己的精神那样做。”使徒保罗在上帝启示下评论这点,清楚表明以实玛利是在苦待弟弟以撒,加以迫害,而不是在闹着玩儿的。(加4:29)有些评注家则认为,以实玛利(比以撒大14岁)也许跟以撒吵架,嘲笑他没有资格做父亲的继承人。因为创世记接着的一节经文(创21:10)说,撒拉坚持“这个婢女的儿子绝不可跟我的儿子以撒一起做继承人”。
耶和华曾经告诉亚伯拉罕,他的苗裔会侨居外地,并被苦待四百年。公元前1513年,以色列人得救离开埃及时,这段受苦的时期就结束了。(创15:13;徒7:6)从那一年倒数四百年,就到了公元前1913年,也就是以色列人受苦时期的开始。按照这个推算,以撒应该是在公元前1913年断奶的,因为圣经将他的断奶和被以实玛利苦待这两件事一并记述。既然以撒生于公元前1918年,他断奶的时候就是五岁左右。顺带一提的是,使徒行传13:17-20提及一段四百五十年的时期,这段时期大约于公元前1467年结束,当时约书亚完成了迦南的征战,并把土地分给各部族。这段长达四百五十年的时期,始于以撒出生的日子。
今天,西方世界许多妇女都不愿奶孩子,就算有些妇女这样做,也只哺乳六至九个月,因此给孩子喂奶达五年之久,看来简直难以想象。但D.B.杰利夫医生的报告说,世上许多地方的孩子,都是一岁半至两岁才断奶。在阿拉伯,母亲习惯奶孩子13至32个月。从医学上来说,母亲们一般可以继续奶孩子,直到怀下一胎几个月为止。(《亚热带和热带地区婴儿的营养问题》,日内瓦,1968,38页)
在中古时代的欧洲,孩子断奶的平均年龄是两岁。在马加比家族时代(公元前2和前1世纪),妇女通常奶孩子三年。(玛加伯下7:27)四千年前,一般人过着比较悠闲的生活,不像现代人那样要把许许多多的事务塞进短促的一生之中,因此我们不难理解撒拉为何给以撒喂奶达五年之久。我们也该记住,以撒是撒拉经过多年不育后才生下的独子。
甘愿被献做祭牲 以撒断奶后,圣经就没有再提他的童年了。他再次出现,是上帝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以下一段话的时候:“请你带着儿子,就是你深爱的独生子以撒,到摩利亚地去,在我要指示你的一座山上,把他献做全烧祭。”(创22:1,2)他们走了三天,来到上帝所拣选的地方。以撒背着柴,他父亲则拿着火种和屠刀。以撒问道:“献做全烧祭的绵羊在哪里呢?”亚伯拉罕说:“上帝自会预备全烧祭的绵羊。”(创22:3-8,14)
到了上帝指定的地点,他们筑了坛,摆上柴。然后亚伯拉罕绑住以撒的手脚,把他放在坛的柴上。正当亚伯拉罕拿起屠刀要杀儿子时,耶和华的天使制止了他。耶和华还预备了所需的祭牲。只见远处有一只公绵羊被树丛缠住,亚伯拉罕于是把公绵羊牵来,代替以撒献做全烧祭。亚伯拉罕的信心的确没有落空。(创22:9-14)亚伯拉罕“认定就算以撒死了,上帝也能使以撒复活”。这样,亚伯拉罕仿佛从死地得回以撒,“这件事就成了象征”。(来11:17-19)
这段生动的情节,充分说明亚伯拉罕和他儿子以撒对上帝的信心和服从是无懈可击的。约瑟夫斯所记录的犹太传统说,以撒当时25岁。无论这是否属实,以撒既然有足够的体力把一大捆柴背上一座高山,他显然不是个小孩。因此,当父亲要绑住他时,以撒若要违抗耶和华的命令,大可以不让他那125岁高龄的父亲下手。(《犹太古史》第1卷227节[13章2段])以撒却顺服地任凭父亲按上帝的旨意将他献做祭牲。由于亚伯拉罕显出卓越不凡的信心,耶和华复述他跟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并加以补充。亚伯拉罕去世后,上帝向以撒重申这个约。(创22:15-18;26:1-5;罗9:7;雅2:21)
更重要的是,这段情节预示未来的一项伟举:到了指定的时候,更大的以撒,基督耶稣,甘愿做上帝的绵羊羔,为拯救人类而舍命。(约1:29,36;3:16)
成家立室 以撒的母亲去世后,他父亲认为儿子该成家立室了。亚伯拉罕决心不让以撒娶信奉异教的迦南女子为妻,于是按照族长时代的惯例,差他信任的家仆回到美索不达米亚,在他的闪族亲戚中,为以撒找一个敬拜亚伯拉罕的上帝耶和华的女子。(创24:1-9)
这个任务是必然成功的,因为亚伯拉罕一开始就把事情交在耶和华手里。上帝选中了以撒的亲戚利百加,而利百加又甘愿离开家人亲属,跟随亚伯拉罕的仆人到以撒所住的南地去。圣经记述两人初次会面,然后说:“以撒就带利百加进了母亲撒拉的帐幕,娶了她做妻子。以撒爱上了她。自从母亲去世以后,以撒这才得了安慰。”(创24:10-67)当时以撒40岁,他是于公元前1878年结婚的。(创25:20)
我们从以撒的相关历史记载获知,利百加有二十年时间是不育的。这让以撒有机会表明自己是否像父亲一样,对耶和华的应许坚信不疑。耶和华曾经应许要通过以撒的苗裔使地上万族得福。以撒坚信这个应许,因此不断恳求耶和华赐他一个儿子。(创25:19-21)以撒自己的经历再次表明,应许的苗裔得以产生,不是凭着事态的自然发展,而是凭着耶和华的大能,因为他能左右事态的发展。(书24:3,4)终于,公元前1858年,当以撒60岁的时候,他获得双重的福分,生了一对孪生子以扫和雅各。(创25:22-26)
后来当地发生饥荒,以撒于是带着家人移居非利士人的地区基拉尔,因为上帝吩咐他不要下埃及去。当时,耶和华重申他定意要通过以撒实现他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说:“我必使你的苗裔增多,有如天上的星。我必把这些土地都赐给你的苗裔。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你的苗裔而赢得福分。”(创26:1-6;诗105:8,9)
由于非利士人的态度不大友善,以撒就像他父亲亚伯拉罕一样,运用策略去保护自己,说妻子是自己的妹妹。过了一段日子,耶和华赐给以撒的福分引起了非利士人的嫉妒,以撒不得不迁居别处。他首先往基拉尔溪谷,然后去别示巴,那里位于干旱的南地边缘处。以撒在别示巴的时候,敌视他的非利士人前来找他,建议“双方起誓,彼此立约”,就是订立和约,因为他们意识到,以撒“是蒙耶和华赐福的”。以撒的仆人在这个地方挖了一口井,以撒给那口井起名叫“示巴”。“所以那座城名叫“别示巴”[意思是‘誓约之井’;或作‘七物之井’],直到今天。”(创26:7-33;见别示巴)
以撒爱吃野味。以扫喜爱野外生活,精于打猎,常有野味带回来给父亲吃,所以一向都得父亲喜爱。(创25:28)以撒老了,眼睛昏花,觉得自己不久于人世,就打算给以扫长子的祝福。(创27:1-4)我们不肯定以撒知不知道以扫已把长子权卖给了雅各,也不肯定他是否忘了两个孩子出生之前,耶和华已指明“哥哥要事奉弟弟”。(创25:23,29-34)无论如何,耶和华记得这件事,利百加也记得,因此她迅速采取行动,帮助雅各取得长子的祝福。后来,以撒虽然得知自己中了计,但清楚看出这其实是耶和华的旨意,也就没有改变初衷。以撒同时预告,以扫和后代的住处必远离地上的沃土,他们必靠刀剑而活,最后必打破雅各加在他们颈上的轭。(创27:5-40;罗9:10-13;见以扫)
之后,以撒差雅各到阿拉米的巴旦去,免得他像哥哥以扫那样,娶了迦南女子为妻,令父母心里苦恼。许多年后雅各返回故乡,当时以撒住在山区的基烈亚巴,即希伯仑。公元前1738年,也就是以撒的孙子约瑟成为埃及宰相的前一年,以撒“年老寿终,断气死了”,享年180岁。以撒被两个儿子葬在麦比拉洞,他父母和妻子都葬在那里,后来他儿子雅各也葬在那里。(创26:34,35;27:46;28:1-5;35:27-29;49:29-32)
关于以撒的其他经文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这个短语在圣经里出现达数十次之多,有时是要说明这三个族长所敬拜所事奉的上帝是耶和华(出3:6,16;4:5;太22:32;徒3:13),有时是要申述耶和华跟他们所立的约(出2:24;申29:13;王下13:23)。耶稣也曾用这个短语来做比喻(太8:11),而圣经中有一个希伯来语的修辞法是用族长以撒和他的后代以色列国来做对比的。(摩7:9,16)
身为亚伯拉罕的苗裔,以撒预表基督;基督会为人带来永恒的幸福。圣经说:“应许的话原是对亚伯拉罕和他的苗裔说的。经上不是说‘众苗裔’,好像有许多似的,而是说‘你的苗裔’,只有一个,就是基督。”广义来说,以撒也预表那些“属于基督”的人,他们“真是亚伯拉罕的苗裔,是按照应许承受产业的人”。(加3:16,29)再说,以撒和以实玛利这两个儿子,以及他们的母亲,“都是有象征意义的”。血统上的以色列(像以实玛利一样),是“靠着肉体生下来”的;但属灵的以色列却是“靠着应许而生的儿女,像以撒一样”。(加4:21-31)
以撒也在围住我们的“一大群见证人”之列,因为他也“一直等待那座有稳确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建所造的”。(来12:1;11:9,10,13-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