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献香火
(Illegitimate)
在利未记10:1,希伯来语词zar扎(阴性词za·rahʹ扎拉赫,字面意思是“奇异”)是指“违法献上香火”。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擅自在耶和华面前献上香火,结果被上帝降火吞灭了。(利10:2;民3:4;26:61)后来,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淡酒烈酒都不可喝,免得死亡。这是你们万世万代的律例,好叫你们能分辨圣物和俗物、不洁净的和洁净的,你们也能教导以色列人认识耶和华吩咐摩西所说的一切条例。”(利10:8-11)根据这段经文,看来拿答和亚比户当时是喝醉了酒,胆子大了,违法献上香火。“违法”可能指献香火的时间、地点或方式有问题,也可能指所献的香不是按照出埃及记30:34,35的规定做的。尽管他们因醉酒而犯罪,也绝不能因此免罪。
在出埃及记30:9,“扎”一词同样指人没有按规定,在圣幕的香坛上胡乱献香。(见Rbi8 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