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一爱戴
(Exclusive Devotion)
这个片语所指的是,耶和华绝不容忍任何跟他对立的势力,也不容许人崇拜任何别的神。希伯来语qan·naʼʹ“坎纳”一词只用来指上帝,意思是“要求专一的爱;表达义愤”。(出20:5,Rbi8 脚注;见嫉妒)
上帝决不让自己所当得的荣耀归于别神。(赛42:8)人不专一爱戴上帝,就会激起他的义愤。(申4:24;5:9;6:15)以色列与耶和华立了约,仿佛缔结了婚姻关系。作为丈夫,耶和华要求以色列专一爱戴他,绝对忠于他。以色列人若专一爱戴耶和华,他就会为他们“心里火热”,保护他们。(结36:5)相反,以色列人若忤逆不忠、崇拜别神,就等同犯了通奸罪,会激起耶和华的义愤,以致他不得不奋起维护自己的圣名。(申32:16,21;结16:38,42)
耶和华要求手下的仆人专一爱戴他,是什么意思?
“专一”这个词源自拉丁语exclusus“厄克斯索斯”,意思是“关在外面”。“爱戴”指的则是强烈的感情和炽热的爱。因此,“专一爱戴”的意思就是:“将上帝以外的一切事物摒诸心外,不让这些事物占据上帝在我们心里的重要位置,影响我们对他的事奉”。惟独上帝才配持有这么崇高的地位,任谁或任何事物都无权替代。
耶和华上帝绝不容忍任何跟他对立的势力 在上帝用指头写成的十诫中,第二条诫命明确要求人专一爱戴他:“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你不可有别的神,跟我作对[或译‘不可有别的神跟我抗衡’]……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要求专一爱戴的上帝”。(申5:6-9)法语的《德里乌译本》(1884)在出埃及记34:14说:“上帝要人专一地爱他”,意思就是:以独一无二的方式爱他。有一次,有个犹太人想试探耶稣,耶稣的回答表明,他完全同意人必须专一地爱上帝。(太22:37)耶和华是以色列的上帝和君王,是宗教元首和国家领袖。因此,以色列人若转而事奉别神,违反了第一和第二条诫命,就犯了冒犯君主罪,即叛国罪,也就是犯了最严重的罪而配受最重的刑罚。有一次,以色列人不但崇拜假神,还肆意行淫。耶和华既然要求人专一爱戴他,就得将以色列人灭尽。幸好亚伦的孙子非尼哈迅速采取行动,“不容以色列人有任何跟[耶和华]对立的势力”,不然民众就非被灭尽不可了。(民25:11)
耶和华的子民被掳到巴比伦后,耶和华为了维护自己的圣名,让以色列人后来得以获释回乡。(结39:25-28)芬顿的译本在出埃及记34:14说:“那永活者为了自己的圣名大发热心”。耶和华既然为了自己的圣名大发热心,一心一意要维护自己的圣名,就必不容名下的子民敬拜任何别的神。
主仆关系 专一爱戴也暗示主仆关系。耶和华是创造者,他拥有所造的众生,是他们的主人。由于他创造万有,他也是上帝。他有权要求所造的众生专一爱戴他,他们也必须遵行他的旨意。明白事理的人一旦认识耶和华,意识到自己与上帝的关系,就会心甘情愿地专一爱戴他,而这正是耶和华所喜爱的。相反,口是心非、虚有其表的爱和崇拜,却是他所恨恶的。(太15:8,9)人必须自愿专一爱戴耶和华;上帝喜欢的,是人与他享有这样的关系,我们从摩西律法的一项规定可以看出这点。希伯来人卖身为奴,服役第七年就可以自由离去。“如果奴隶坚决说,‘我爱我的主人、妻子、儿子。我不想自由离去’,主人就要带他到上帝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或门柱前,用锥子刺穿他的耳朵,从此以后,他就做主人的奴隶。”(出21:2,5,6)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会众的非犹太裔成员,在信中指出,他们一旦成为基督徒,所爱戴的对象就自动改变了。他们不再做偶像的奴隶,而是归向耶和华,“事奉这位又活又真的上帝,竭力为他效劳”。(帖前1:9)
耶稣专一爱戴上帝 腓立比书2:5-8说,耶稣无论在天上还是在地上,都深深意识到天父的独特地位而专一爱戴他。耶稣指出,律法中最重要的诫命,莫过于全心全意爱上帝。(太22:37)还有,耶稣专一爱戴耶和华的名,并且强调他的门徒也当具有同样的态度。他教门徒祷告,一开头就说:“我们在天上的父亲,愿你的名彰显为圣。”(太6:9)耶稣不但专一爱戴天父,同时也热心维护正确的崇拜。他毅然采取行动,洁净圣殿,从而应验了以下圣经预言:“我为你的殿热心,不能自已。”(约2:17;诗69:9)哥林多前书15:24-28的话将耶稣对天父的专一爱戴显露无遗。经文说,耶稣在天上的王国掌权统治,把一切别的势力和仇敌全都消灭之后,就“把王国交还给他的父上帝”,自己也顺服在天父手下。这样,“对众生来说,上帝就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