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弟兄
(Brother)
有血缘关系的男性,包括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希伯来语是ʼach“阿赫”,希腊语是a·del·phosʹ“阿德福斯”。圣经提及的同父同母兄弟有:亚当和夏娃的儿子该隐和亚伯(创4:1,2;约一3:12),以撒和利百加的孪生子雅各和以扫(创25:24-26),西庇太和妻子所生的儿子雅各和约翰等(太4:21;27:56;另见士8:19)。摩西和亚伦是米利暗的亲兄弟(民26:59),拉撒路则是马大和马利亚的亲兄弟(约11:1,19)。“兄弟”也可以指同父异母的兄弟,例如雅各的十二个儿子,他们分别由四个女子所生(创35:22-26;37:4;42:3,4,13);或指同母异父的兄弟,例如耶稣和他的兄弟,另外大卫和他姐妹的关系也可能是同母异父的(太13:55;代上2:13-16;撒下17:25;另见本条的“耶稣的兄弟”)。
然而,“兄弟”或“弟兄”并非仅指骨肉之亲。亚伯拉罕对侄儿罗得说大家都是“弟兄”,拉班也把外甥雅各称为“兄弟”。(创11:27;13:8;14:14,16;29:10,12,15;另见利10:4)在以色列,同部族的人关系密切,亲如兄弟。(撒下19:12,13;民8:26)从广义来说,所有以色列人都是“弟兄”,因为他们来自同一个祖先雅各,也崇拜同一位上帝耶和华。(出2:11;申15:12;太5:47;徒3:17,22;7:23;罗9:3)以色列人甚至称呼以东人为“弟兄”,因为以东人也出自亚伯拉罕,是雅各的孪生兄弟以扫的子孙。(民20:14)圣经表明,犹大和以色列再度联合之后,彼此之间有“弟兄情谊”(希伯来语ʼa·chawahʹ阿哈瓦)。(亚11:14)
另外,“兄弟”或“弟兄”也指一群志向相同,理想一致而团结起来的人。例如泰尔王希兰称所罗门王为“弟兄”,不单因为他们的身份地位相同,也可能因为他们志同道合,合力筹划建圣殿的事,包括提供木材和其他物料。(王上9:13;5:1-12)大卫说:“看哪!弟兄团结同住,多么美善,多么可喜!”(诗133:1)可见亲兄弟不是仅靠血缘关系就能团结和谐的。其实大卫称约拿单为“兄长”,显然不是因为有血缘之亲,而是因为大家情谊深厚,志趣相投。(撒下1:26)朋友之间无论是志同道合的,还是臭味相投的,也都可以称为“兄弟”。(箴18:9)
在族长社会里,摩西律法规定亲兄弟可以享有若干权利和义务。父亲一旦去世,身为长子的大哥可以继承双倍的家产,也要负起一家之主的责任。亲兄弟可以优先为自己的手足赎身、娶兄弟的遗孀以及报血仇。(利25:48,49;申25:5)摩西律法严禁亲兄弟姐妹发生性关系,视为乱伦。(利18:9;申27:22)
在会众里,基督徒在属灵方面彼此亲如兄弟,情同手足。耶稣称门徒为“弟兄”。(太25:40;28:10;约20:17)从耶稣的话可以看出,他多么重视跟门徒的这种属灵关系:“谁遵行我天父的旨意,谁就是我的弟兄、姊妹、母亲了。”(太12:48-50)因此,人必须爱基督过于爱骨肉之亲,必要时甚至不惜为基督撇下亲人。(太10:37;19:29;路14:26)有时候,兄弟甚至会害死自己的手足。(可13:12)“兄弟”或“弟兄”除了指耶稣的亲密战友,也引申指全体基督徒(太23:8;来2:17),就是“给耶稣作见证”的“整个弟兄团体”。(彼前2:17;5:9;启19:10)这个属灵的弟兄团体彼此以温情相待,尽显“弟兄之爱”。(罗12:10;来13:1)
在五旬节,彼得向远方来的群众(包括归信者)发表演讲,称他们为“弟兄”。(徒2:8-10,29,37)虽然圣经有时称男信徒为“弟兄”,女信徒为“姊妹”(林前7:14,15),但一般来说,“弟兄”泛指基督徒会众的所有成员,包括男女在内。(徒1:15;罗1:13;帖前1:4)除了提多书、约翰二书和犹大书之外,受圣灵启示写给基督徒的书信以及早期教会的著作中,“弟兄”一律指基督徒会众的所有成员。众使徒曾经提醒基督徒,要防备“假弟兄”混入会众里。(林后11:26;加2:4)
耶稣的兄弟 四福音、使徒行传和保罗所写的两封书信,都提到“主的弟弟们”“主的弟弟”“他的弟弟”“他的妹妹”,也提到他四个弟弟的名字:雅各、约瑟、西门和犹大。(太12:46;13:55,56;可3:31;路8:19;约2:12;徒1:14;林前9:5;加1:19)圣经学者大都同意,累积的证据显示,耶稣至少有四个弟弟和两个妹妹,他们都是上帝施行奇迹使耶稣降生后约瑟跟马利亚生的。
有人说,耶稣的这些弟弟是约瑟跟前妻生的,或是约瑟按娶兄弟遗孀,为死者立后的习俗,跟兄弟的遗孀生的。但这都是毫无根据的假想、武断的说法,因为这种理论在圣经里不但找不到相关的证据,连半点暗示也找不着。有学者声称,经文中的“兄弟”(希腊语a·del·phosʹ阿德福斯)是指“表兄弟”(希腊语a·ne·psi·osʹ阿内普西奥斯)。这个引起争议的理论最初是由哲罗姆于公元383年后才提出来的。哲罗姆不但无法就自己的新理论提出事实根据,还在后期的著作中明显改变了想法,甚至对自己提出的“表兄弟理论”表示怀疑。J.B.莱特富特说:“圣哲罗姆的理论不是依据传统权威的,所以要找佐证,就只能在圣经里找。我查考过圣经的证据……将疑点通通加起来后……就发觉疑点比所谓佐证还要多,这个理论肯定是站不住脚的。”(《圣保罗致加拉太人书》,伦敦,1874,258页)
《希腊语经卷》中,大凡提到侄儿、外甥或堂兄弟、表兄弟,经文所用的都不是“阿德福斯”这个词,而是说明当事人的直接关系,例如“保罗的外甥”或“巴拿巴的表弟[阿内普西奥斯]马可”。(徒23:16;西4:10)在路加福音21:16,希腊语syg·ge·nonʹ“西格农”(意即亲戚,例如堂兄弟或表兄弟)和希腊语a·del·phonʹ“阿德丰”(意即兄弟们)都出现过,表明这两个词在《希腊语经卷》里的用法明显有所区分,不能混为一谈。
耶稣在地上传道时,“他的弟弟还没有信从他”,因此根本不可能指耶稣的属灵弟兄。(约7:3-5)不但如此,耶稣还将他的亲弟弟跟门徒作了个对比,门徒因为信从耶稣,所以成了他的属灵弟兄。(太12:46-50;可3:31-35;路8:19-21)耶稣的亲弟弟则对他缺乏信心,因此绝不能跟同名的使徒雅各、西门和犹大混为一谈;耶稣的弟弟和耶稣的门徒之间,区别是再清楚不过的。(约2:12)
耶稣这些亲弟弟跟他母亲马利亚的关系也显示,他们是马利亚的儿子而非亲戚;圣经提及他们时,也往往一并提及马利亚。另外,圣经既然称耶稣为马利亚的“长子 ”(路2:7),说约瑟等马利亚“生了儿子才 跟她行房”(太1:25),就显示约瑟和马利亚确实有其他儿女,连拿撒勒的乡亲也认出耶稣是“雅各、约瑟、犹大、西门的哥哥”,还说“他的妹妹们不是在我们这里吗?”(可6:3)
问题是:耶稣临死前为什么将母亲马利亚托付给使徒约翰,而不托付给自己的亲弟弟呢?(约19:26,27)原因很明显:耶稣的表弟使徒约翰证明自己全心信从耶稣,也是耶稣最疼爱的门徒,而这种属灵关系比血缘之亲来得更重要。事实上,证据显示耶稣死时,他的亲弟弟尚未成为基督徒。
耶稣复活升天后,他的弟弟们跟母亲和众使徒一起聚集祷告,可见那时他们已改变了态度。(徒1:14)由此推断,圣灵在五旬节那天降下时,他们也在场。根据圣经,耶稣的弟弟雅各不仅是耶路撒冷中央长老团的显要成员,圣经中的雅各书也是他执笔的。(徒12:17;15:13;21:18;加1:19;雅1:1)耶稣的另一个弟弟犹大则执笔写了圣经中的犹大书。(犹1,17)保罗的话透露,耶稣的亲弟弟中有些是娶了妻子的。(林前9:5)